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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陪审团规则找个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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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陪审团规则找个BUG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陪审团规则找个BUG (269 reads)      时间: 2002-10-12 周六, 上午10:20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开篇



互联网中文论坛有史以来的第一案,现在已经有了结果。俺希望输

赢双方都不要太介意输赢本身。执法本身当然是会有偏差的,很多

时候也不一定就正确,俺在美国法庭上共打过三次官司,一次原告,

两次被告,全部失败。总经济损失输一万零五十七大洋,足见法庭

之恶劣。但重要的是这个机制存在了。如果不存在,那就有‘绝对

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可能。这个俺在某些论坛见过。



正文



目前的‘海纳百川网友陪审团暂行条例’,在实施一节,说



‘当网友对坛方对论坛的管理有异议,或网友和坛方对论坛事务发生纠纷时,可申

请组织陪审团。目前,陪审团仅受理:不包括涉及网友隐私的删贴的申诉,及上导

读的贴子里包含人身攻击。’



但在仲裁一节,又说



‘诉讼人的诉状必须包括下列各项内容:事请经过;坛方违规删贴操作的证明;服

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暗示诉讼的内容仅限于删贴。似应和前面统一起来,把‘删贴操作’4字去掉。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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