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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了给昨天票友的"失礼"之处作个赔罪,票友就再给斑竹们上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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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了给昨天票友的"失礼"之处作个赔罪,票友就再给斑竹们上一课   
一票友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542

经验值: 79316


文章标题: 为了给昨天票友的"失礼"之处作个赔罪,票友就再给斑竹们上一课 (209 reads)      时间: 2002-10-09 周三, 上午5:31

作者:一票友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票友昨天给奸坛的斑竹们上了一堂法律课,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88592.asp

不知刺激到了哪位武大郎那颗脆弱的"法盲心",被扔到了垃圾箱,

票友与人为善,不与武大郎一般见识,就让他这一次.



不过票友在这里警告所有的武大郎:

票友和正在苦读国小一年级的小MM打官司,已经觉得很委屈自己了,

不是因为逗小MM开心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而且也能"自得其乐"的话,

早就不肯再玩下去了.



票友早就不肯再打这个官司了,若不是狼协千方百计的硬拉住票友,

票友早就不干这种被人说成是"欺负小MM"的事了.



以前票友还可以和人说:

票友虽然欺负了小MM,不过票友只有一个人,小MM却有一十八位,

票友也不算占了便宜.



可是现在票友发现竟然有"武大郎"混在小MM队伍中,

票友和小MM打官司,也就罢了,

可是让票友和武大郎打官司,票友可坚决不干.



大丈夫说话算话,决不反悔,

"票友和武大郎打官司"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对票友的极大的侮辱,

票友决不肯干这种侮辱自己的事情.



票友不管是否刺激到了哪位武大郎脆弱的"法盲心",

只要票友的帖子再被移到全版或者由于"刺激过度"导致被删除,

票友就坚决不再继续打这个官司了.



武大郎下手之前,可一定要去请示一下狼协,

狼协现在恨票友恨的牙痒痒,一定要看票友打完这个"包赢"的官司,

好把票友踢出奸坛.



票友现在请武大郎快些下手,好成全票友做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人.

票友再也不用非打这个"欺负小MM"的官司了,

从此狼协再也没有可能把把票友踢出奸坛了.



票友先谢谢这位武大郎.





狼协把解释法律的权力交给了立法的人,

比国内号称"公检法三位一体"的伟光正还要有魄力,

伟光正虽然被人说成是"公检法三位一体",

好歹也没有让立法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去做法官.



狼协却魄力惊人,一定要立法的人当解释法律的法官,

这位有着解释法律权力的立法人,无论解释出什么笑话出来,

都只是些"小笑话"而已,可是

["三权分立",被狼协搞成了"三权两立"]

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这个天大的笑话,还会搞出那些笑话来呢?



不要着急,票友接下来就给斑竹再上一课:



咳,咳.



既然所有的规则都制定完了,不再添来改去了,这个官司也就即将开打了,

一旦官司开打,票友自然是只要赢了"抽中了下下签"的"斑竹04"就可以了,

票友也根本不在意"抽中了下下签"的"斑竹04"后面还有多少个

"抽中了上上签"的"斑竹非04",

只是在官司开打之前,票友若不把一些事情先讲好,

还象上次一样,莽莽撞撞地冲出去,

结果自然还是"被删帖,被封ID",

斑竹可能无论"删多少帖,封多少ID",都乐在其中,永远都不会烦,

票友可是再也没有那个脸

好心好意地找人和解,却被人一巴掌狠抽在脸上.



现代司法的基础,就是"无罪推定",在陪审团没有出结果之前,

斑竹最多只能是"怀疑",而不是"确定"哪个帖子违反了坛规,

否则网友就只能和斑竹争论"为什么"违反坛规,而不是"有没有"违反坛规,

奸坛的"陪审团"就是一个"小政协".



票友虽然"见少识窄",但是也不会发疯到希望"小政协"能为票友主持公道.



狼协曾经自比交警,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81692.asp?Stat=2&PageIdx=6&o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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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像警察不必先问过法官才能开ticket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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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友一直认为自己是在和一群法盲打官司,

那群法盲还不信,票友讲给这些法盲听:

警察"当然"不必先问过法官才能开ticket,

但是"开ticket"只是一种警告,不是"当场罚款"(立即删帖),

"被开ticket"的人要去法庭见法官,

要么认罪争取少罚几个钱;

要么不认罪,经过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最后由法官决定到底罚不罚钱(删不删帖).

所以"被开ticket"的人要到法庭之后(奸坛陪审团出结果之后)

才能决定"交不交钱"(被不被删帖),

而不是"被开ticket"的人要到法庭之后(奸坛陪审团出结果之后)

才能决定"退不退钱"(是否恢复被删帖).



如果奸坛继续做他的"公检法三位一体的伟光正",

票友不会有任何兴趣去挑战坛规,

可是现在斑竹们要玩法律游戏,

最喜观赏"皇帝的新衣"的票友就要来看看

这个牌坊是不是"豆腐渣工程".



票友曾经在一个帖子里写过下面的话

(这个帖子也被删了,票友为了这个帖子被删申请成立陪审团,

申请成立陪审团帖子立刻也被删了,

连票友在政治、文艺两个论坛发的请网友们

去看看这个申请成立陪审团的帖子的广告也一同被删了。)



=================================

海外的"民运组织",根子里是"毛共"的"海外分部",

在美国学民主国家的人的样子搞"竞选",

可惜没有人家的"民主素质",赢了就笑嘻嘻,输了就赖皮,

把自己搞的臭满街,也都是他们自找的.

你只要想想小布什和戈尔是怎么做的,就能知道这可怪不得中共特务搞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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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坛突然开始喜欢玩法律游戏的斑竹们,

玩起法律游戏时的风度,更胜国内“公检法三位一体的伟光正”。



斑竹们几次警告票友:票友的当事人在那个帖子里

犯下了“指名道姓辱骂网友”这样吓死人的罪名,

可是票友问斑竹“被指名道姓辱骂的网友究竟是谁”,

斑竹却又塞给票友个“指名道姓辱骂网友”的罪名,

立刻删了票友的帖子,然后干脆封了票友的ID。

可是“被指名道姓辱骂的网友究竟是谁”,

票友是必须要问的:票友怎么知道斑竹是不是在“栽脏谄害”,

如果那个“被指名道姓辱骂的网友的名字”是“东条英机”,

又或者是“山本五十六”,那自然不存在“指名道姓辱骂网友”的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即能伤人,亦能伤己。



如果斑竹们不是有“删人帖,封人ID”的“绝对权力”,

把那个帖子留在上面,先给出警告,等陪审团出结果了再删,

票友自然不会再问出“被指名道姓辱骂的网友究竟是谁”这样的问题。

斑竹自然也不会为了票友问这个问题而做出了

“删票友帖子,封票友ID”这样“非常没品”的事。



虽然斑竹们和票友的想法总是完全相反,

斑竹们大有可能认为“删票友帖子,封票友ID”

不但不是“非常没品”的事,反而是“非常有品”的事。

不过到底是“非常没品”,还是“非常有品”,

“网友们自然心里也有数”,网友们自然也会想一下:



票友和斑竹打官司,斑竹一到“张口结舌,说不出一句话来”的时候,

就干出“删票友帖子,封票友ID”

这种不知是“非常没品”,还是“非常有品”的事,

下次换成是自己和斑竹打官司,斑竹又凭什么不会做出这种

不知是“非常没品”,还是“非常有品”的事来呢?



理由当然是现成的:

你乖乖地“认罪伏法”,满足一下斑竹们“打赢官司”的“欲求”,

那斑竹们自然还用不着做出这种不知是“非常没品”,还是“非常有品”的事,

如果你不识好歹,自做多情地认为斑竹们是“真的要和你打官司”,

居然把斑竹驳到“张口结舌,说不出一句话来”的地步的话,

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

被删的那个帖子,违反了某某条坛规,

你居然把这个“违反了某某条坛规”的帖子

又“夹在”另一个帖子中贴了上来,

被删的那个帖子既然“已经”违反了某某条坛规,

你又把“违反了某某条坛规”的帖子

“夹在”另一个帖子中贴了上来,

所以你这个“新”的帖子,“仍然”违反坛规,

所以还要删,如果你“继续纠缠”,就封你ID。

======================================================================



这是个“绕口令”么?不,这是个连环套。

“因为你有罪,所以你有罪,再不认罪伏法,就毙了你!”

斑竹们靠这个连环套,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你信不信?



票友举一个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给斑竹们做个说明。

斑竹们认为“指名道姓辱骂网友”是一件不可容忍的事情,

但是在真实的社会中,不大会有人为了“指名道姓辱骂网友”去打官司,

票友换个比较真实的,也比“指名道姓辱骂网友”要“更吓人”的罪行为例:



票友曾想说:“比如说有一个女人被强奸。”

接下来想到有一个组织里“有男有女”,

票友可不想被某些人“自动对号”,

再给票友栽一个“指名道姓辱骂网友”的罪名,

考虑到那些人“正当壮年”

又想改成“比如说有一个处女被强奸。”,

但是又猛然想起一个正值更年期的老处女正是怨气满腹,

正是要大干,特干一些[不知是“非常没品”,还是“非常有品”的事]的时候,

票友回想起最近一连串的"糟遇",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

正是一帮人四处给票友搜罗罪名,苦于在网上无法导演“自焚”的节骨眼上,

票友居然主动往枪口上撞!票友不禁在心里大叫数声“好险”,

把“比如说有一个女人被强奸。”这句话改成:

“比如说有一个从没来过奸坛的处女被强奸”。



如果斑竹们认为“一个从没来过奸坛的处女被强奸”对一个人的“伤害程度”,

比不过“指名道姓辱骂网友”对一个人的“伤害程度”来得高,

告诉票友一声,票友换个例子再讲。



比如说有一个从没来过奸坛的处女被强奸,

嫌犯已经被抓住,不过嫌犯要求保持沉默,由律师全权代表。



律师先问控方:

控方指控票友的当事人“强奸”了被害人,请问:“怎样”才算是强奸?

请将比较权威的字典中对“强奸”下的定义先指给票友看。



控方先是“张口结舌,说不出一句话来”,等回过气来后这样回答:

“你真的一点都不觉得难为情么?”

我可没有义务替你去查字典,我是警察!

我说什么是强奸,什么就是强奸!



票友无权无势,只好先避开这问题,接着问:

好吧,那么票友的当事人“强奸”了谁呢?



控方大怒:

被告强奸了被害人,已经对被害造成了伤害,

我们警察,就是要防止有人再次被伤害,

你居然想问被害人的名字,妄想“拐个弯”对被害人造成另一次伤害,

"我们可没有那么弱智!会上你这个当!"

我警告你,再试图对被害人进行伤害,不要怪我对你不客气。



票友万般无奈,只好说:

可是,如果我们不知道被害人究竟是谁,

又怎么知道票友的当事人是否犯下过“强奸”的罪名呢?

票友的当事人也不可能去“强奸空气”呀。



控方再次大怒:

不要狡辩,你就是想再一次伤害被害人,就是!就是!就是!

我再一次警告你,警方的耐心可是有限度的,

如果你再继续纠缠下去,警方的枪可不是吃素的。



票友不敢再问,只好换个角度:

请问:是不是“无此人”小姐?



控方再也忍不下去了:

我警告过你不要再问,你竟然还敢问。

掏出枪来一枪把票友射杀当场!



一直看着票友打这个官司的网友们,票友这个故事讲得如何?

可有“胡缠乱造”的部分?如果有的话请一定要讲给票友听听。



斑竹的娘家人们,这可是向斑竹们请功的大好时机,

快来给票友的故事挑毛病,挑晚了,

这头功可就被别的娘家人抢去了。



奸坛的斑竹们自认"海纳百川",

玩起法律游戏来比公检法三位一体的伟光正还要“大牌”:



请问斑竹,中共再万恶不赦,建政50几年来,可有做过将辩方律师当庭毙掉的事?



票友问问全天下的网友,有谁会再有胆量和这样一批“活狼”打官司?



票友再给大家讲一个"听来的"故事,

票友先声明:是听来的,没查证过,

有知道的网友还请告诉票友一声.

说:

乔丹在全盛时期,曾有人去找乔丹,

想让乔丹和泰森打一场"拳击比赛",

无论输赢一亿美元.

乔丹和这个人说:

"你想让我跟泰森比赛拳击,你就得给我一把手枪."



票友厌恶暴力,不喜欢手枪,票友向狼协借一面“免死金牌”:

===================================

在陪审团出结果之前,不删票友的帖子,也不封票友的ID,

无论陪审团最后是判票友胜诉,还是判票友败诉,

票友都交回这面免死金牌。

如果票友找不到足够的人同意成立陪审团,

票友也交回这面免死金牌。

===================================



票友好歹也念过国小二年级了,不象只念过国小一年级的小MM一样,

会相信“技术故障”这种拙劣的障眼法了,特此追加内容如下:

===================================

如果狼协或者奸坛的任何一位斑竹,

在票友持有免死金牌的这段时间里

删了票友的帖子,或者封了票友的ID,

无论是否“技术故障”,都算是票友打赢了官司.

===================================



票友跟狼协要个痛快话:答不答应上面这个条件?



票友“养家糊口”都耽误了,辛辛苦苦写出了几万字,

斑竹一看竟然“不是认罪书”,身后立刻闪出18名如狼似虎的刀斧手来,

只要一秒钟的时间,票友十几个小时的脑力劳动,就都打了水漂,

票友的“时间、精力”,无论用了多少,自然也不会计入斑竹们的“成本”里,

不过票友虽然只刚念了“国小二年级”,

这个算术题的结果到底是多少倍,也不见得算对,哪多哪少倒也是不会搞错的。

票友又不象美国政府那样财大气粗,肯舍得

用“价值一百万美元的导弹”去炸“只值十美元的帐篷”。



斑竹们的快刀,票友早已领教过了,票友就算长有一十八颗脑袋,

也不够斑竹砍,票友好歹还要剩下一颗脑袋留着吃饭,

如果斑竹们一定要有18名快刀手站在身后才敢和票友打这个官司,

那票友还是活命要紧,不肯把脑细胞都用于给斑竹们试刀,

票友宁可不打这个官司了.



如果斑竹们没了“趁手的兵器”,怕再也打不赢票友,

我们回到那个“妥协帖”,还算大家打个平手好不好?



如果斑竹一定要胜过了票友才肯罢休,

那斑竹们大可以广撒英雄帖,到处宣称



============================

奸坛只要有了这18名快刀手,再来一万个“一票友”,奸坛也有本事让他

“轻轻地,票友来了,轻轻地,票友走了,不留下一个帖子。”

============================



斑竹们这就去大撒英雄帖吧,票友宁可不打这个官司了。



不过票友与人为善,不忍心看斑竹再一次展示

“张口结舌,说不出一句话来”的盖世神功,

票友给斑竹出个主意,用下面这招给自己找脸:



============================

这个一票友竟然想利用持有“免死金牌”的这段时间,

大发特发骂人帖,妄图将大好的一个奸坛变成一个垃圾场,

想我奸坛这一十八名斑竹乃是念过了国小一年级的精英级别的人才了,

怎会上一票友这个当?

一票友,这个官司你爱打不打,

骗人的是小狗,斑竹们可千真万确、如假包换的

不是怕会输了这个官司,斑竹们是不能让奸坛变成一票友的垃圾场。

============================



网友们,全世界,到哪里找比票友更好的人?

票友做为辩方,居然时时刻刻都要为控方着想,

唯恐控方颜面上挂不住,连“托口辞”都为控方想好了。



二十一世纪,如果要评选“谁是最可爱的人”,

网友们会不会都来投票友一票?



作者:一票友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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