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人权与民族自决权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人权与民族自决权   
俞力工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人权与民族自决权 (395 reads)      时间: 2002-9-04 周三, 下午4:2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人权与民族自决权

(奥地利) 俞力工

近来"民族自决权"突然又成为热门话题,主要原因不外是,后冷战时期不断发生以维护"人权"为借口、干预他国主权(内政)的事件,因此许多论者倾向于把"人权高于主权"视为强权扩张势力的"新手段",其潜台词自然是:有关国家当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政治措施抵制霸权主义。



民族自决概念之形成始于法国大革命,后经意大利、德国民族主义运动推波助澜,汇成一股潮流。人权概念虽然迟至1945年才在《联合国宪章》第1条、第2款首次以国际法型式把"尊重基本自由"定为人类社会普遍规范,但其概念不仅早就存在,甚至可追溯到欧洲启蒙时代之前。 "人权"与"民族自决权"发生联系,并非后冷战时期的"新生事物",而是十九世纪后期欧洲列强不时借"维护人权"、"人道主义干预"为由,肢解、削弱奥斯曼帝国的"老技俩"。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战胜国对殖民地的瓜分、对战败国自然疆域的任意切割,不仅又造成一系列新的迫害少数民族事件,同时虽经国际联盟再三调解,最后还是不免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经过整整一百年的折腾,国际社会终于在二战结束后对"民族自决权"与"人权"(包括"人道干预")达成如下共识:



1. 民族自决权不等于独立权。民族独立权仅仅适用于受殖民主义压迫的地区(参见1960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宣告")。至于传统帝国扩张所造成的多民族国家,其民族自决权仅限于各民族的自治权(见《联合国宪章》第73条、丑款)。联合国作如此安排的原因无他,如果所有由历史上的扩张所造成的多民族社会都纷纷分裂、独立(即所谓的"原子化"),其结果之混乱自然不堪设想,因此不论出于维持原国界的战略考虑或为求社会安定,主要国家均反对将自治权与独立权等同起来,由此也可说明英国政府对北爱尔兰、加拿大政府对魁北克、西班牙政府对巴斯克独立要求的强硬态度;



2. 百年来,"人道干预"一向有持双重标准(迟至94年美国还曾反对联合国干预,由是造成卢旺达80万突西族人口遭屠杀)、借故肢解、削弱小国、弱国之嫌,同时又有 悖于禁止滥用武力的普遍愿望,多数情况下,甚至为了进行军事干预,而直接、间接制造了更多的迫害事件(一如99年北约轰炸科索沃而导致的大量难民问题,以及随后的阿族对塞族的迫害),因此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禁止武力"规定,除自卫情况外,任何国家必须经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方得对他国进行军事干预。实际上,由于冷战时期两大阵营对垒,美、苏两国尽量避免以军事行动直接干预敌对集团的内部事务,因此"人道干预"基本上不再出现;



3. 少数民族权益的最佳保障途径为促进人权发展,以及设立类似"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机构,专门研议"民族"、"人民"、"少数民族"的界定,人权保障、自治与独立的程序规则。西方主要国家既然不主张本国少数民族分离、独立,又自持人权保障与物资条件超人一等,自然会避开涉及少数民族的特殊性问题,而偏重于人权保障的强调。持平而论,由于冷战时期的相对均势与克制使然,无论是国际法规范(指一系列人权条约)的制定与发展,或大多数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少数民族权益的保障都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另一方面,尽管美苏两霸不时对本阵营内所属国家的内政进行干涉,但尚不至于公然以"人权高于主权"为由,向"主权独立"、"不干涉内政"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进行挑战。



及至八十年代末社会主义阵营开始分崩离析,"人权高于主权"、"人道主义干预"突然又死灰复燃、成为西方阵营的战歌主调。从社会主义阵营的一侧分析,少数民族纷纷独立的动机主要是:由于"大家庭"的经济崩溃,少数民族宁可把今后的命运交由自己掌握;若干民族听信西方国家的召唤,认为分离后能更快搭上西方的快车并与其融合;还有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物资条件较优的地区,认为一旦摆脱联邦政府的税收包袱便能加快发展。至于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包括华沙集团各成员国的自主权,虽然并非无懈可击,但起码不会在拉丁美洲之下。

以九十年代的前南斯拉夫为例,如果西方国家稍加耐心等待,至多不出五年便会像其他周边国家一样,迈上融合于"大欧洲"的道路。但由于德、法两国为竞争巴尔干地区的影响力,挑起民族冲突之后又无收拾残局的能力,于是便让美国把北约组织所有成员顺势绑在战车上,一举消除了俄罗斯在此地区的影响力;同时又让麾下的北约组织摆脱安理会的授权,而使其凌驾于联合国之上;除此,更是彻底践踏了国际法与《联合国宪章》规定,在"人道主义干预"的幌子下,独自集告诉人、审判人与执法人的职权于一身。如今则知髓知味,又打算通过对两伊的用兵把"贯彻美国意志"变成"国际惯例"。

如考虑到俄罗斯的核武实力与中西欧的综合力量,以及美国本身的局限性,不难预料美国的胡作非为迟早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制止。有鉴于此,屈居国际舞台二流玩家地位的亚洲国家似无必要采取政治、军事手段对美国进行正面挑战,但是,如果能够坚守国际法原则,善于掌握国际交往的法律语言系统,并与国际主流一道促进人权与法治(如支持《京都议定书》和"国际刑事法庭")的建构,那么短期内不仅可以避开美国的锋芒;长远看来迟早会在国际上成为平起平坐的伙伴。

2002/9/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88593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