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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东食西宿,飞鸿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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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食西宿,飞鸿归巢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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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东食西宿,飞鸿归巢 (1046 reads)      时间: 2002-7-01 周一, 上午2:38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东食西宿,飞鸿归巢



──我读《飞鸿泥痕》



芦笛





“东食西宿”是个记不得出处的典故:某女待字闺中,东邻之子丑而富,西邻之子穷而美。二子俱求婚。女父问女意属何人,女答:“俱嫁,东食而西宿。”



这个典故我早在初二看《聊斋志异选》时就从注解里看到了,引起的反应自然是作者希望的那种:鄙夷与耻笑。多年来,这个态度基本没什麽变化。直到人老了,又在国外混了许多年,自幼接受的视为天经地义的道德教条给稀释了许多,才觉得那个典故其实最充分、最简明扼要地描述了性爱的基本冲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而那位女子的回答,其实反映了选择的艰难。理想化了的情诗写下来固然令人如痴如醉,然而译成柴米油盐恐怕不堪下咽。这一点,鲁迅的《伤逝》已经写得再明白不过了。记得老夫子在那里面让涓生说:“先要有生活,爱才能有所附丽。”



看融融的《飞鸿》时,我不只一次地想起了那个典故。光从情节上看,这本小说很像《简·爱》。不光素素和乔治社会地位的悬殊很像简和罗切斯特的,就连简与素素两人的倔强性格、苦难经历、职业都极相似。然而这种类似只是皮相的,细读之下就可以发现两者的内涵完全不同。虽然作为作家,融融的艺术技巧与大师(这里说句悄悄话:我记不得那三姐妹的名字,也毫不喜欢她们的书,这里称她为“大师”完全是违心从俗,如同假装赞赏“床前明月光”似的)不可同日而语,但《飞鸿》展开的冲突是多侧面的,内涵之丰富似乎远远超过了《简》。



书中第一个冲突就是上面说的东食西宿问题。与简不同,素素是个学生,法律规定了她没有谋生的资格,繁重的学习任务决定了她没有谋生的时间与精力。简可以从罗家出走另谋高就,而素素一走就得回到往昔靠东偷西蹭去填饱肚皮的悲惨境地。虽然同样当过留学生,我本人没有尝过素素的滋味,然而我实在想不出她怎麽可以拒绝乔治的追求:从一个朝不保夕的灰姑娘一跃而为城堡的女主人,这种诱惑大概是凡人难以抵御的,何况她还爱上了小柯丽丝。



尽管如此,这选择并不是容易作出的。素素已经有了个“西邻之子”──年貌相当的情人乔治。而且,她来自十年前的中国,面临著那个close-knit 的社会的排山倒海、无坚不摧的舆论压力。迈出那一步对素素来说,要比丽莎那样在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薰陶中长大的美国姑娘艰难得多。



然而素素还是跨出这一步去了。这一步看似突兀,其实仔细想想那几乎是必然的。在我看来,无论是和乔治还是查理,素素面临的都是一种marriage of convenience (顺便说一下,据我理解,这个phrase并不光指婚姻,而是泛指一切因利害关系一致而结成的搭档关系),只是他们提供的东西不同而已。素素从查理那儿得到的,是被骤然扔进涸辙的干鱼渴求救命活水般苦苦等待的感情慰抚;乔治提供的,是安定富裕的物质生活与家庭温暖。比起“西宿”来,“东食”的诱惑强大到无从抗拒。这一点从一开头其实便已昭然若揭了:当素素决定搬到城堡去时,查理本能地反对。然而获得长期居留的诱惑远远大过了“爱”的吸引力,素素最后还是搬走了。因此,The end 的字样虽然还没打出,可是早就飘荡在空中了。这一点,我想就连查理自己也是心头雪亮。



城堡里的老王子决定娶灰姑娘也决不是一时心血来潮。首先,孩子对素素的爱,奠定了她在城堡里不可动摇、无从取代的地位。如果说乔治一开头对此还有什麽不明确之处的话,那麽,南西来赴宴时惨败给素素就一定会让他明白这一点。柯丽丝是他的命根,她的命根当然也就是他的命根。更重要的是,乔治是一个笃信婚姻和家庭的传统绅士,从素素身上,他看到了一个理想的贤妻良母。和别的追求他的美国女郎不同,在物质主义观念淡薄的中国传统下长大的素素并不是冲他的家产而去的。作为一个传统中国女性(尽管素素本人和她娘啊啊女士否认这一点),她本能地寻求的不过是一个温暖安定的爱巢,而活了半辈子、和形形色色的假面舞会上的绅士淑女打够了交道的乔治一眼便能看出这一点。这其实也就是他说的他喜欢素素的倔强的真正含义。



因此,小说的结局是必然的,真实的,可信的。这也就是说,它是一本现实主义流派的玩意。凡是该流派的东西,读起来都不是那麽令人沉醉。比起浪漫主义的作品来,似乎要少许多梦幻般的吸引力。然而,这类东西常常使人深思。我看后的一个感慨是:看来,marriage of convenience 也可以带来家庭幸福,而这不正是爱情的鹄的与归宿麽?说到底,没有现实基础的抽象爱情又有什麽意义?如果素素选择了西邻查尔斯王子,那似乎更符合人们心目中的爱情观念,然而这对两人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先不说素素的那一堆现实的求生问题迟早要让关系夭折,光就感情生活来讲,论对素素的理解之细腻深刻和体贴之无微不至,涉世未深的查理恐怕远远比不上尝够了失败婚姻的苦果的成熟男性乔治。这里再说句悄悄话:当看到老乔为那张大床弄出那麽多fuss来时,我的眼睛禁不住湿润了,暗自责备自己对娘子太粗陋。或许,那是因为我们的幸福太顺利,没有经受过老乔和小素那些波折,因而不知珍重那平淡无奇的婚姻吧?或许,男性对女性的爱,还得搀上一点父爱的成份?



小说展现出来的第二个冲突是东西方文化价值观念的碰撞。看著素素在超市中茫然失措,在饭馆里跟著查理一模一样地点菜,初入城堡时发现门上没锁给吓得慌张失智,半夜醒来发现老乔,以为人家要强奸她的那些生动描写,我不禁时时发出会心的微笑,想起了初入异域时自己那初入大观园的狼狈以及时时处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毒眼”。这种价值观念的岐异无所不在,甚至在素素对那些“油汤”式的假面舞会的反感、对豪华旅馆的设施的不屑一顾,对出席老乔好心安排的“未婚妻介绍会”的强烈反对,以及对当“总统”的本能抵触等方面都无不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的确,我党灌输给咱们那些粗陋的“剥削有罪”、“造反有理”的“平等”观念,哪怕就连素素那种反叛青年也无从摆脱。



可惜,我觉得正是在这一点上作者没能把文章做足。不管素素怎样与众不同,在万善的新社会里怎样甜大爱深,她毕竟是那个酱缸里爬出来的。跨过抛弃小查嫁老乔的那一步,在我看来她似乎迈得轻易了一些。如果作者将老乔握著她的手庄严发布的通知在她心里引起的巨大心灵风暴再展开得充分一些,让她在随后的若干个不眠长夜中辗转反侧,饱受诱惑和良心的煎熬,让她在听到华人圈中传来的流言蜚语后又惭又怒,让她的家庭压力更大一些,甚至让她迁怒到老乔头上去引起莫名其妙的风波,似乎戏剧效果就能更强烈一些,作品也就更能扣人心弦一些,而小说的文学价值和社会意义也就更大一些。



类似地,老乔和小素毕竟是来自世界两极的不同生物。乔是正宗老牌跑资派,素是我党教育出来的纯粹无产者。他们的价值观念必然有著极大的岐异,充分发掘利用这些观念上的差别,开拓人物的内心世界,展开两个世界的对话与交锋,似乎能造出许多妙趣横生的故事来。作者囿于个人生活经验放过了这些素材,似乎十分可惜。我能理解,啊啊女士大概和老芦差不多,出国前就西化得差不多了,认同西方价值观念是水到渠成。然而这并不意味著不能生出一个对西方观念有著更多抵触的女儿素素来。毕竟,跨国、跨种族婚姻的磨合过程要长一些(虽然女性对异国环境的调适能力远远强过男性,这就是男美女中的婚姻成功率远远大于男中女美的原因),而把那痛苦的过程生动地描绘出来将具有普遍的社会学上的意义。



可惜的是,作者放过了这些重大的矛盾冲突,却去语言障碍上作没有太大意义的文章,反而与后头的情节展开形成了矛盾。在我看来,小说开头的语言障碍(如丽沙的男友跑了一事)造成的误会并不重要,完全可以割爱。其实,如果把素素说成基本没有语言障碍的人,那也不会连累到若干细节如超市、饭店里的尴尬,因为文化休克并不光是个语言问题,更重要的是个生活方式不同的问题。没进过饭店的穷鬼如老芦哪怕毫无语言障碍,照样不会点菜(现在也不会点,因为连那些词都记不住,仍然是用素素的办法,人家要什麽我就要什麽)。



从小说的艺术技巧上讲,作者充分显示了编织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的才华(虽然以主人公出面直接分析人物性格的手段用得多了一些,是为一憾,而且查理的形象比较单薄),悬念技巧用得非常娴熟。作品充分体现了女性作家的细腻深入的观察力,对细节的描写(特别是涉及到孩子的)每每让人拍案叫绝。在这些方面,男人那粗疏的眼睛绝对没法看得如此精细,记得如此准确,也就无法写得如此历历如见。



遗憾的是,作者的文字功夫欠佳,某些句子显得生涩僵硬,比喻多数是蹩脚的(我同意雪女士对阳光如同抢购者涌入窗户的批评,其实灰尘跳舞那一比喻也不咋的。我想,作者在这里试图表现惶急的素素眼中的“主观风景”,可惜因为用了那些别扭的比喻,反倒影响了效果)。因为这个原因,书中有很多场景的描绘都极具韵味,可惜因为文字的连累成了印象派的风景画,只能远观(快读)不能近赏(细看)。



在这方面,我能说的安慰话是,第一,那不是大问题,小说不仅仅是文字艺术,这话我早在《文字游戏》帖里讲过了。巴尔扎克因为没受过良好教育,原著中病句比比皆是,但人家照样是大文豪。第二,国人现在的文化水平甚低,大概没有多少读者会注意到这一点。去年虹影在多维上发文,列举了《上海宝贝》上的大批病句,然而该书照样走俏就是证明。第三,比起郑义那吓人的文字功夫退化来(比较一下他1989年写给妻子的优美散文和1997年写的惨不忍读的《自由鸟》,就足以看出那退化是何等触目惊心),作者差堪告慰。毕竟,老郑夫妇都是中国人,天天在家讲的还是中国话。第四,作者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相信只要多加练习,不久就能把丢了的母舌捡回来,毕竟当年还作过大报的文字匠人嘛。



总而言之,这本书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我觉得它很有可能在国内变成畅销书。而这就有个社会意义问题。我猜,作者在此书里想推销的是一种自由主义的生活态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我对国情的了解,我觉得主人公的生活态度根本不会对人们的现有观念形成什麽冲击。读了此书,大多数读者恐怕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择手段速成致富的“现实主义”人生观。作者力图表现的东西恐怕没人会悟出来。他们更感兴趣的恐怕是城堡中人过的神仙日子,羡慕的是素素不费吹灰之力便钓上了一条大鱼。作品的客观效果与作者的主观意图迥异,这在文学史上乃是屡见不鲜的事。所以,如果作品真的起了这种社会效应,那当然也不是作者的错。何况照邑水寒先生的说法,当今的现实主义远远地超过了毛时代的理想主义。咱们这麽一天天烂下去,或许烂到后来物极必反,会烂成了美国这样的社会也未可知。这里要说明,我说的不是反话。自从邑先生提出了这个说法,我一直在琢磨他的说法有无道理,到现在也没能琢磨出个结论来。特地书此,候教于贤达。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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