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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善是善”是否等于“伪A是A”?──写给大贼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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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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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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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伪善是善”是否等于“伪A是A”?
──写给大贼和其他客观读者
芦笛
本来今天想接着写《随想之四》,却又不幸进坛来看帖。我在政论坛一般很少看帖,只看标题,与人论战时尤其如此,因为一看就得去见招拆招,没时间写大块头了。可惜今天因为去银河转贴“樊教授论芦笛”,而我昨天那玩意居然给选在导读了(谨在此以个人身份向奸坛建议,凡是涉及此次争论的文字,最好不要选入导读,免得奸坛又像过去似的受我个人行为的连累。如果要选,请选对方的。反正老芦的文章不在导读里也照样有人看)。图进坛方便,便从首页上点击该文入坛,这一来便不可避免地看见了跟帖。樊教授的跟帖已经答复了,这里跟大贼讲讲。
从大贼跟帖标题上看,似乎你同意教授的辩解,说他说的是“伪善”这个特殊概念,而我把它擅自扩大为“伪A ”所以你认为在这点上是我错了。
的确,教授这次似乎有理。如果人家说:“黑马的毛颜色是黑的。”我把那“黑马”的特殊概念偷换为“马”的一般概念,改成“所有马的毛颜色是黑的”,那就是以一般概念偷换特殊概念,属于诡辩。
可现在的问题完全不是这样。逻辑学的一个assumption,就是一个概念不能既是它自身,又不是它自身,也就是说,A绝对不能是非A(含假A)。所以,你如果要承认逻辑学并使用它来思考,就必须接受“伪A 决不能是A”这个认定。既然接受了这个一般性命题,当然也就不能得出“伪善也是善”这种特殊命题来。 如果你得出这个特殊结论,在实质上就是推翻了“伪A 决不能是A”的公式。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胡、樊等人通过提出那个特殊命题,向整个逻辑学大厦发出了挑战。如果这个命题成立,则他们就等于证明了那个前提有例外,“伪A也可能是A”。下一步他们要做的事,就是进一步把“伪A”分成“可以是A”和“不可以是A ”的两类,并给出明确的鉴定标准。这个工作完成了,他们也就可以去领挪背儿了。挪背儿都是小事,他俩将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永垂青史。
话说得如此明白,如果大贼还不明白,恐怕也得划为伪知识分子了,呵呵。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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