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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向大家学习”并谈风险决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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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觉得你比高先生高明,逻辑漏洞掩盖得比较好。
// 高寒的逻辑表述有些不太准确,用下列表述更好:
// 大前提:风险为零(无损失可能)不是权衡利弊决策进行任何活动的必要前提.
// 小前提:决策是否革命,是一种权衡利弊的决策活动.
// 结论: 决策进行革命,不需要核内战风险一定为零.
此处,“权衡利弊决策进行活动”,细究起来包括了两个含义在里面:
其一、纯粹权衡利弊,判断行动所涉及的风险有多大:这当然不以风险为零
为必要前提----倘若风险都已知为零了,还有什么可权衡的?
其二、作出行动或不行动的决策:权衡利弊的结果,决策者完全可以因为行
动诱发某类特定风险(如核内战风险)的概率不为零,而决定不采取该项行动。
芦笛命题显然说的是第二种含义,而你的大前提、小前提,似乎用的是第一
种含义。如果你的结论也是第一种含义,则与芦笛命题毫不相干。倘若一定
要声称这就算驳倒了芦笛命题,则实际上等于偷换了人家的命题。
如果你结论用的是第二种含义,与芦笛命题一致,则此结论无法由前提导出,
犯了推不出的谬误。
// 芦笛大前提为特称判断,反映了其价值观和无限大的风险厌恶
// (risk aversion is infinitely large).他人可能并不承认这
// 一大前提有效.
说“芦笛大前提为特称判断”,错。并不是任何反映个人价值观的判断就叫
“特称判断”。为什么,建议温习一下普通逻辑。
再者,个人价值观的冲突,是不可能有“一招制胜”的解决办法的。高先生
以为他可以“一招制胜”,乃是建立在逻辑谬误基础之上。你似乎也有此问
题。
第三,在核内战问题上,你不承认”无限风险厌恶“的价值观,是不是认为
“可以冒诱发核内战风险”呀?果真如此,不是陷入了芦笛先生所批判的
“惊天动地的愚昧与残忍”了吗?
说到这里,我想接着再多说几句“暴力革命”和“核内战风险”问题。其实,
即使接受”无限风险厌恶“的价值观,我不认为芦笛先生的“要求诱发核内
战风险风险为零”,从逻辑上完全堵死了“暴力革命”的大门。
且让我们接受老芦的价值观:在核内战问题上,我们必须持”无限风险厌恶“
的价值观。与此价值观相应的决策准则就是:在所有可选行动中,必须选择
诱发核内战风险最小的行动(此即所谓小中取大maximin法则)。进一步的推论
则是,假如存在着一项诱发核内战风险为零的行动,则我们不应当选择任何
别的可能诱发核内战、导致其概率不为零的行动。
由此可见,老芦要求革命者必须首先证明“暴力革命诱发核内战概率为零”,
实际上隐含着一个前提:存在着别的诱发核内战概率为零的社会改革或改良
行动。如果革命者能够证明,除暴力革命外的任何社会改革或改良,诱发核
内战的概率都不是零,则芦笛的要求自然就不能成立。
此时,既然没有任何行动可以避免核内战,我们将不得不在诱发核内战概率
不为零的各项行动中作出选择。如果能够证明“暴力革命诱发核内战概率”
最低,则选择暴力革命就是可取的。
循此思路去反驳芦笛命题,显然不可能“一招制胜”,然而却能够启发思考。
这也是我曾经寄望高先生等革命派去做的。
至于我自己,我是乐观派,我认同老芦的价值观,也相信存在着一条“诱发
核内战概率为零”的和平改良道路,所以认为芦笛命题是完全正确、十分英
明的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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