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关于删帖案的一个折衷解决方案 |
 |
信天翁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芦刚才写了个嘲笑新川编辑苏菲的帖,被人诬告,硬要出来冒充新川编辑,说我那帖子违反了隔离令,老2信以为真,便删去了我那毫未犯规的帖子。本人尊重斑竹权威,在他说明理由后不再贴出,但我有必要指出这完全是举报方挟嫌诬告,蓄意制造出来的冤狱,目的是制造写手和斑竹矛盾,使斑竹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删帖则不符合坛规,如不删去,则举报方立刻就要以此大肆炒作,诬蔑本网站包庇我。
我想说明的是,我写那个帖子,根本就不是故意违反隔离令,我认为那编辑苏菲乃是新川又一自作聪明、喜欢卖弄、显示“幽默感”、蠢不可言的寒江月,因为只是推测,所以没有点名嘲笑了一番。
我已经在楼下指出,举报方完全是诬告,该帖完全没有违反隔离令,她根本也就不是那编辑,证据如下:
第一,文中涉及的对方是新川编辑苏菲,并非本网站网友。不信诸位可以用文章搜索查找本网站是否有此网友。
第二,我的隔离对象中并无新川人员,举报方曾专门发过声明,说她脱离了新川,是自由网人,足证此次举报完全是招摇撞骗,陷害好人。
第三,举报方有胡乱举报的前科,上次竟然举报老狼违反隔离令。
第四,现代法治最起码的一条就是作出指控时必须提供证据,但我作了有力驳斥,并要求对方出示证据证实她的指控后,到现在她没敢开口,与举报时要求封杀我时的汹汹气势形成鲜明对比,足证做贼心虚,等于默认那是诬告。
我知道本人是芦敌的眼中钉,一有机会就要无故兴风作浪,目的是一石二鸟,制造我和斑竹的对立,使斑竹动辄得咎,怎么办都不行。所以,如果我真的运用坛规赋予我的权利,向法院起诉,岂不是正好中了这些人的奸计?但如果坐视这种诬告得逞,岂不是变相鼓励网上流氓行为?
事在两难,我只能在此提出折衷解决方案:请求指控方在24小时内(从此帖贴出时间算起)提供证据,证明:
第一、她就是我那文字中抨击的新川编辑苏菲。
第二、我事前知道这一事实,故意写出那文字来攻击她,有意违反了隔离令。
如果她到期作不到这点,甚至以沉默出局,则我只能认为那是因为理屈词穷,无法据理力争,不得不自承诬告。在这种情况下,则我看不出斑竹怎么还能禁止我重新贴出该文。如果该文能再度贴出,则我当然也就撤诉。
请斑竹02和举报方对此方案明确表态,谢谢!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