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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翁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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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杂碎
信天翁
一、宗教的进化
阿飞说宗教刚创立时,难免都是法轮功那样,以后变成正大宗教,乃是与社会磨合结果。此话有道理,但未必都如此。
佛教从创立那天起就毫无邪恶气息,我佛第一没搞迷信装神弄鬼,表演特异功能,声称自己是天神下凡或其使者;第二没搞种族歧视,主张众生平等,甚至把人类和动物放在同一平台上;第三没搞异教歧视,毫无宗教迫害教义;第四从不提倡反抗,更未歌颂战争。历两千年,其进化反倒是退化──后世弟子加了许多迷信成分进去。光是佛教这反例,就足以推翻“一切宗教的胚胎都难免迷信邪恶”一说。
就说基督教吧,阿飞虽然举了显示耶稣有邪恶面的零星言语,但认真通读新约,不难看出其主旨就是爱心,以耶稣殉教为高峰。已经说过了,不能把教会的实践算到耶稣头上去,必须找理论根据,而这根据基本只能从旧约里找到,那还不是零言碎语,而是大段指示,例如摩西曾经制订了侵略战争的屠杀抢劫原则,把敌国分为永久占领区,争夺区,和骚扰区,对不同区域的妇女儿童财产是否该杀害烧毁等等作了明确规定,让人看了毛发倒竖。说他是法西斯鼻祖,一点都没冤枉他。我认为基督教文明的侵略性就是从此发源的。儒道释都没有这种教义,三家都是反战的,所以中国文明历来消极内向。由此可见原始教义的重要,我抨击法轮功也就是出于这个考虑。
从这个角度来说,世上就是有所谓“救世主”,也就是其言行改变了人类行为轨迹,塑造了历史的伟人,老子、释迦、孔子、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等人就是这种人。当然,这些人只在人类早期起作用,现在确实难有改变历史的个人了,起码在西方是如此。
二、邪教也是教
看得开网友举樊弓名言“伪善也是善”来证明“邪教也是教”,根本就不成立。我早驳过了,“伪A”是“非A”的一种。“非A”决不能是“A”,所以“伪A”也决不能是“A”,当然伪善也就不是善。
但“邪教”本身并不是“非教”的意思,而是“邪恶的宗教”之意,所以,当然邪教也是教。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也同样适用于它,信仰邪教和正教一样,都是无从剥夺的天赋人权。但这不意味着别人不能指出其教义的邪恶与愚昧。我已经在旧作里强调过了。正如谁要信仰毛思想,当然是他的天赋人权,但别人可以批判,是不是?
看网说我批判法轮功是出于文化自卑心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裹尸布》是将法轮功和佛、道、基三教同时进行比较的。其实从审美和智慧角度来说,我欣赏佛教远远胜过基督教。比起佛家无比深邃的哲学内容来,基督教肤浅到不堪一提。我欣赏基督教的是它的积极伦理内容,并非因为它是洋货,这已经在旧作里讲明白了。
三、法轮功是否违反了现行中国刑法?
鞍子说没有,昨晚跟我扯了半天。刚才我去看了一下,他又写了若干帖子出来,还是用自己的话语去解释中国法律,那意思无非是“和平颠覆不是颠覆” ,这似乎没什么意思。早说过了,这问题的前提是到底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否认为有守法必要,这是不可回避的先决问题。
如果是,那就没说的,只能按中国司法系统自己的解释来理解有关条文,不能用自己解释替代,这应该算是公民常识吧?
现行中国刑法可没规定和平手段颠覆不算犯罪。小英子最近不见了,我也懒得去查,但模糊印象里,似乎使用出版物号召推翻政府同样属于违法颠覆行为。
法轮功现在完全是具有明确政治主张和行动的颠覆势力,不但组织写出《九评》,而且指令国内教民秘密散发,并公开提出“销毁魔党”的政治口号,教主带头发动退党退团退队活动,并在自家的媒体上开辟专栏,使用引诱威胁手段动员党团队员退党。我党乃是执政党,宪法规定必须拥护党领导。集体干出这一系列政治活动来,按刑法衡量还不算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
因此,我还是坚持原来的立场:法轮功这个宗教组织变成政治组织,大规模干扰世俗事务,变成了海内外最大的颠覆势力,已经违反了中国现行刑法,使中共可以名正言顺地镇压他们,剥夺了别人为他们辩护的法理资格,极度的不智。
当然,如果有人认为“恶法不是法,不需遵守”,则我无话可说,那也是一种主张,有存在权利。
四、所谓“威胁”
针对有人说号召退党是威胁,黄药师网友举了个据说是具有“明显类比关系” 的例子,说如果一个人在雷雨时站在树下,你去告诉他,不走开可能会被雷打死,难道那能算威胁?
那当然不是威胁,谁都看得出来,那是善意警告。黄网这儿其实是偷换概念,举的这个例子跟法轮功使用威胁手段推动退党完全不是一回事。
什么是威胁?那就是“以声称拒绝己方要求必然导致不利于对方的严重恶果方式,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要求”。很明显,老黄那个例子和这玩意八万杆子打不着。
由此可见,“威胁”的实质乃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头上去。最常见的就是暴力恐吓,例如绑匪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但并不是所有的威胁都一定使用暴力,例如讹诈(blackmail)就是如此,但同样犯法。
当然也有不犯法的威胁手段,最常见的就是所谓“情感讹诈”(emotional blackmail):孩子要父母给他买什么昂贵玩意,不买他就扬言要去自杀,这就是情感讹诈。早在旧作中指出了,89民运学生绝食,那就是典型的情感讹诈。那当然不犯法,但也无什么光彩可言。唆使民众去堵军车就更是了,那涵义其实是用“正规军杀死平民”的丑闻去威逼对方就范。这原是我党的拿手好戏,当年在中苏边境冲突时多次使用过,学运首领不过是以党妈妈之道孝敬党妈妈罢了。
法轮功传教的方式比这恶劣万倍,还不是什么情感讹诈的问题(当然自焚就是情感讹诈的最高形式),而是使用封建迷信去恐吓大众,强迫人家尊重或相信他们,例子见楼下阿皮蛋转贴的什么“侮辱大法遭雷劈”。如果这还不是威胁,那世上就真没什么威胁了,那可不是善意提醒他人注意潜在危险,而是以恐吓的方式强迫他人相信大法或至少敬而远之。
明心大仙来此后,少说90%的帖子都含有赤裸裸的威胁。他/她用瘟疫恐吓大众,让人家为了避免被销毁去退出共党,甚至连deadline都给出来了,到期格杀勿论,连受蒙蔽者都不放过。如果说那威胁还是针对几千万党员的,或许不算犯法,那他/她动辄诬蔑网友是共特,多次用FBI恐吓人家,就绝对违反了美国法律,只是人家懒得跟这种浑人认真罢了。
就算不犯法,威胁也只能让人唾弃。要人家相信你、崇拜李教主,必须是出自真心的自由选择。如果说基督教还使用过武力传教,那佛教则完全是靠自身的吸引力和平传播。如果采用威胁方式,那与我党造神究竟有何区别?唯一的区别,似乎只在于“三忠于四无限”的后盾是实在的枪杆子,而“法轮大法好”的后盾是瘟疫、雷劈和“正念”的杀伤摧毁力。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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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历史对宗教演变的成果,去对比或苛求新兴的信仰组织,是老芦以前 -- 一剑 - (50 Byte) 2005-7-15 周五, 下午5:26 (151 reads)
- 最近出了趟差,生病了.... -- 英子 - (0 Byte) 2005-7-15 周五, 上午6:49 (121 reads)
- 佛教徒里确实没有什么激进分子。可这法论功算不算佛教的一支? -- 明君大王 - (0 Byte) 2005-7-15 周五, 上午2:43 (144 reads)
- 我们轮子功里肯定没人辩得过翁克思了,只能靠黄老邪等外援助拳了。 -- 咱老百姓(真) - (95 Byte) 2005-7-14 周四, 下午11:01 (162 reads)
- 信翁,看来咱们争到最后反倒合流了,呵呵 -- afei - (270 Byte) 2005-7-14 周四, 下午10:42 (254 reads)
-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 黄药师 - (220 Byte) 2005-7-14 周四, 下午10:35 (213 reads)
- 老翁:你我都暂时停止批评法轮功一段时间如何?^-^ -- 安魂曲 - (284 Byte) 2005-7-14 周四, 下午10:26 (289 reads)
- 该批的还是要批 -- 黄药师 - (34 Byte) 2005-7-14 周四, 下午10:38 (168 reads)
- 现在还是应该先搞清一下: -- 南京老右 - (241 Byte) 2005-7-14 周四, 下午10:19 (22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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