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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萧峰 《青少年科技博览》批评法轮功有违“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的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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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萧峰 《青少年科技博览》批评法轮功有违“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的原则吗?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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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萧峰 《青少年科技博览》批评法轮功有违“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的原则吗? (215 reads)      时间: 2005-7-14 周四, 上午6:10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青少年科技博览》批评法轮功有违“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的原则吗?

我不否认,《青少年科技博览》有官方背景,说它属于官方也无不可,但在中国,没有官方背景的出版物到今还没有,更不必说上个世纪的1999年了,如果因为它有官方背景,就不可以对宗教和信仰问题发表批评的言论的话,就等于宗教和信仰在中国就有了批评不得的权利,拥有了“不得批评”权利,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在中国,所有的传媒都是有官方背景的,但并不是所有在传媒上发表的言论,都是代表官方的立场的,对这一点认识不清的话,是很容易对中国的问题下了错误的判断。比如,不久前,官方的传媒上,还发表过“司法独立”的言论,但谁要是以为这就是官方的立场,并觉得中国正在进步而兴奋不已的话,只能说明他太不了解中国了。

在中国,传媒是官方的,但传媒上的言论并不一定是官方的,而且很多时候还不是官方的,现在充斥着传媒大量篇幅的娱乐新闻,也就是所谓的八卦新闻,就是典型的非官方言论。而《青少年科技博览》登载的何作庥的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又是不是官方的言论呢?这个问题,是我们判断整个“法轮功围攻《青少年科技博览》”这一事件性质时,不得不考虑的。

在我看来,这何作庥的文章决不是官方言论的,首先,如果官方的言论要通过这样一个《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的话,这个官方也实在太窝囊了,这非常地不象中国的官方,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美国的官方才会这样的窝囊。谁要坚持中国的官方也会这样,我只能表示遗憾了。

其次,文章的作者何作庥,当然,他也是政府的一个雇员,但他并不是在官方主管言论的部门工作,而只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工作的单位好象是中科院,也没有证据显示他的发言有那个政府部门的授意,更别说是主管言论的官方机构的授意了,所以他并不具备代表官方发言的资格,因此他的言论,只能理解为个人的观点的表达。

第三,这一点我是比较地没有把握的,那就是最终决定发表何作庥文章的编辑和总编有否请示主管言论的官方部门?如果完全是他们自主的编发何作庥文的话,自然就更能够顺理成章地完全肯定《青少年科技博览》攻击法轮功并无官方立场,如果他们有请示的话,当然又另当别论。但我相信他们是没有作过任何请示的,象这一类的杂志,在中国是比较有编辑自主权的,所以我认为发表何作庥的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完全是编辑和主编的自主决定。其实,谁要想推翻又或者证实这个判断,也不是很难,只要到天津师范大学的档案馆里找找看,如果有过能否发表何作庥文的请示,应该是会有文件保留在档案馆里的。但我想这么一家小型专业性杂志的编辑,是否有幸进入主管言论的官方部门的眼界,还是存疑的。在中国,完全自主编辑的传媒虽然说是没有的,但也并非对所有的稿件都没有编辑自主的权力,如果真是这样,主管言论的官方机构,也就是中共的各级宣传部应该比公安局的编制还庞大,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而且,如果真是这样,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编辑或主编受到党纪处分。

既然《青少年科技博览》只是代表着个人的发言,就没有理由将这些言论从言论自由的保护下踢出去,也就是说何作庥的攻击法轮功的文章,是应该受到宪法言论自由保护的,如果政府对此进行干预,也就难以逃脱压制言论自由的罪名,而法轮功要求政府对此进行干预,是个什么性质,我实在不能准确地说出来,只能用中国的老话:聚众闹事来定论。

当然,聚众闹事按严格的法律用语,应该是示威,这也是受宪法保护的权利,由此引起的对法轮功的镇压,自然就成了遗臭万年的丑事。不过执行者的过于简单,也就变成了遗笑万年的蠢事。

对于法轮功的本质我不想评论,但他们很多的“教义”,(我一时找不到更准确的词语),确有欺骗的成份,比如说生病不用吃药,不用看医生,只需要练功即可痊愈,这对年青人来讲,也许还无害,但对老年人来讲,生病不看医生,不吃药,意味着什么呢?如果按某些人的观点,传媒只要登载批评法轮功的文章,就有违“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的原则,那法轮功“生病不吃药”一类的欺骗行为,又应当指望谁来揭露,难道就是应该让它一直骗下去呢吗?又或者指望中国人的自己觉悟吗?虽然中国人天生愚味,又多灾多难,生在中共这么一个专制制度下,如果因此就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受法轮功的欺骗,不闻不问,使他们毫无得救的机会,是不是也太不人道了,我相信真正的人道主义者决不会持这种观点的?

官方传媒应该为法轮功的反批评提供一个平台,这一点我倒是同意,不过当时,官方的传媒并没有少登法轮功的正面宣传,而且大多数的宣传还是树着“科学”的招牌的(说法轮功是宗教,好象连他们自己都不承认呵)。法轮功之所以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膨胀,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这种打着科学招牌的正面宣传,而且也正是这样的正面宣传给了信众们无限的自信,使得他们在闹事的时候还如此的“立场坚定”、“正气凛然”。我想如果不是曾经受到过官方传媒的比较广泛的正面宣传,即使他们真的有“境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也是不可能做到。民主运动在中国不成气候,就是一个例证。而且我还相信,法轮功还得到过官方机构的支助,虽然我没有证据,但在中国,国营企业可以支助足球,同样也可以支助法轮功,只要这家企业的领导人信奉法轮功。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有哪一家的企业领导人信奉法轮功,但我知道确实有官方机构的领导人是信奉法轮功的,而且还拒绝“挽救”,说那些意图“挽救”他的人“只配做地球人”,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加了引号。

但是,法轮功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将官方传媒的言论当作官方的言论,以为官方传媒的正面宣传就是官方对他们的肯定、支持、赞赏。难怪有人会将对法轮功的同情无限制地延伸出去,原来他们之间还真有共同之处。

由于法轮功后来遭受非法镇压的境遇,这使它得到了广泛的同情,这同情同时也掩盖了它先前的许多丑恶的东西。所以对它的同情必须保持一定的限度,不可以无限制地的延伸。对镇压法轮功的批评,应该只限于镇压本身,支持法轮功抗争,也只应限于抗争本身。如果连批评法轮功也能够成为指责的目标,真也难怪中国人会搞出如此多的遗笑万年的蠢事。

对中国的批评,也应该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否则,对中国毫无帮助,没有非官方的传媒是中国目前的现实,我们的努力方向当然是使这种现实得以改变,但在未能改变之前,如果传媒批评法轮功都被认为是违反“政府喉舌有保持中立的责任”的原则而横加指责。这样的人是想中国更好,还是想中国更糟,这还真是个问题!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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