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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100%赞成法轮功取代共产党,因为共产党太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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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00%赞成法轮功取代共产党,因为共产党太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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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100%赞成法轮功取代共产党,因为共产党太邪恶 (154 reads)      时间: 2005-7-11 周一, 上午4: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发论功最多让人相信“神”的存在,不会杀人。而共产党是视“中国人民生命如草芥”,绝对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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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的公检法是世界上最无耻卑鄙的邪恶法律系统



我只想说“狗 日 中国共产党,你是中国人当中的杂 种 畜牲 ”。


这么简单的事情,被害人既然还活着,那么当年判决滕兴善为杀人凶手的案件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冤案和草菅人命的行刑逼供案。

在共产党人的 “铁证如山”“事实清楚”的司法系统下,中国普通百姓一个个被他们干掉。

共产党人说发论功是邪教。

我操共产党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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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9日 星期日

公安冤案知多少!离奇碎尸冤案 凶手被毙 18年后死者健在


【人民报消息】16年前,湖南怀化,一个名叫滕兴善的人因“杀人碎尸”被判处死刑并已枪决,而当年公安机关认定被他“杀害”的“死者”,却至今仍然活着!
据今日女报报导,今年6月初,记者远赴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采访了滕兴善生前的妻子张某等相关当事人。得知滕兴善的儿子滕辉和女儿滕燕,正委讬法律代理人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法院“宣判滕兴善无罪,并恢复名誉”,为父亲洗雪沉冤,以慰其在天之灵。

18年前的特大杀人碎尸案

1987年4月下旬,在麻阳县城的锦江河中,相继发现了被肢解的6块女性尸块,当地警方当即立为“4.27特大杀人碎尸案”,并展开侦破。该案惨绝人寰,社会影响极坏,警方破案的压力很大。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警方发现曾在麻阳县城当时的“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贵州省松桃县女子石小荣(当时18 岁)离奇失踪。通过血型对比等调查手段,石小荣最终被警方认定为被害人。

于是,曾与石小荣有过往来的人员都被列入排查范围。而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比较专业这一特征来看,公安机关又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首先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由此,当地马兰村农民滕兴善进入了公安人员的视线,理由是:首先,他是个屠夫;其次,有人反映,滕曾经到过广场旅社嫖娼。

1987年12月6日,当地公安机关将滕兴善收容审查。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一审判处死刑。

记者看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89)刑一终字第1号的《刑事裁定书》中,对案件作出了这样的终审结论:

“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滕兴善对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是其主动交代的,并能与科学检验、鉴定结论相符,且提取了部份物证证实,其上诉提出‘没有杀人,以前的交代是乱讲的’的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滕兴善杀人、碎尸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罪该处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三十六条(一)项的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

“被害人”石小荣一直活着

记者看到,滕燕姐弟在为父亲申冤的《刑事申诉书》中这样写到:“当年案卷材料中的被害人石小荣1987年3月在麻阳务工时失踪,以此推论其为死者。实际上石小荣当时被他人拐卖至山东省鱼潭县农民赵洁友为妻, 1992年在为赵洁友生育一双儿女后才与贵州省家里的亲属联系上。1993年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2002年石小荣在贵州省清镇市与刘某结婚,现生育一女孩,目前居住在贵州省清镇市……”

对于申诉书中所说的石小荣尚在人间的情况,为了慎重起见,记者拨通了远在贵州松桃县石小荣的五姐石桂仙(原名石树珍)的电话——

石桂仙随后向记者回忆了18年来的有关情况。她说,1987年春节的时候,她“六妹”石小荣,来到麻阳县城的广场旅社当服务员,可不久就与家里失去了联系。直到后来麻阳县公安局多次开车找到她贵州老家,说当地发生一起碎尸案,死者可能是石小荣。石小荣的四姐按公安局要求辨认了根据死者骨骼复原的石膏像,觉得很像石小荣。最后,公安机关便认定死者就是石小荣。从此以后,家里人就一直以为石小荣已经不在人世。

大概是1992年的某一天,石家收到一封来自山东的信,信是石小荣寄来的,只写了“妈妈、五姐”等几个字(石小荣不大识字),寄信地址是在山东省鱼潭县某地。石桂仙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形:“当时我们感到非常的惊奇,我妈妈当场跪在地上,求天拜地,因为六妹明明已经死了,都成了冤鬼了,怎么会来信呢?”于是,石家立刻让石桂仙的丈夫,按照信上的地址去山东找石小荣,但是没有找到。1993年年中,石小荣突然回到了贵州老家。她告诉大家,1987年她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到了山东……

石桂仙向记者证实:石小荣与丈夫刘某均因贩毒双双被抓,石小荣现在贵州女子劳教所接受劳动教养。

滕家兄弟:全家人都不相信他会杀人

当年案发地点锦江河,是穿过麻阳县城的一条河流。记者在渡口找来一条渡船,横渡水流湍急的锦江河,来到河对岸的高村乡马兰村。滕兴善的家就在马兰村。此村是个典型的傍水而居的拥挤的山寨村落。邻里间屋挨着屋、户对着户,鸡犬相闻。滕家五兄弟中的其他四个,都还居住在这里。

滕家老大滕兴本悲伤地对记者说:“我们全家人一直都坚信他(滕兴善)不会杀人。一是,当时说那个女的到过他家里,但是我们都没有看见过,连他隔壁邻居也从来没有看见过。二是,当时邻村划渡船的船工王明正等人,明明看见那些尸块是从漫水渡那边漂下来的,而漫水渡在马兰洲上游,他们(办案民警)说兴善在马兰洲杀人抛的尸,可江中的尸体哪会朝上游漂呢!……”

滕兴和:“我们全家人都相信他不会(杀人)。我父母亲哭得要死呢,觉得很冤枉,知道自己儿子不会杀人。我爸爸都因为这事,天天不吃饭,不久就气死了……”

滕家早就知道那个‘被杀害’的石小荣还活着,没有死,但是因为家里太穷,没有钱就不敢申诉……

当年百人签名,强烈要求“枪下留人”

记者颇费周折找到了当年滕兴善的辩护人之一——今年73岁的滕野。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年的《申诉状》(当时打印成“公诉状”)。

该《申诉状》的日期是1989年1月24日,诉状中列举了该案中存在的重大疑点十多处,并断定:“1、本案被害人80%尚在人间,(被杀者)90%不是石小荣的尸体。2、案中证据能证明的正是滕兴善绝非杀人,也不会杀人,也无条件杀人。办案人员则:一不深入调查,二不认真通盘研究,三求功心切,非法逼供,四草菅人命,目无法纪。3、希望中院冷静,高院认真,实事求是,为时也还不晚。反之,迁就中院,朱笔一点,冤杀者死不瞑目,办案者将依法追究,后果不堪设想——望三思。”

记者看到,该份《申诉状》后面还附有上百名当地党员、干部及村民的签名。令人遗憾的是最终无济于事。滕野说:“1月28日,我刚刚从长沙回到麻阳不久,就听说,滕兴善在当天上午已被枪决。有人说,他在刑场还喊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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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再爆 湘碎尸案 死者现身 嫌犯枪决


【大纪元6月16日讯】18年前湖南的一宗“碎尸案”爆出惊人消息,当年被认定为“被害人”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根本没死。被枪决嫌犯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姐弟俩表示,一定会将父亲的冤屈申诉到底,还父亲一个清白。
北京娱乐信报报道,1987年4月下旬,在湖南麻阳县城的锦江河中,陆续发现了六块被肢解的女性尸块,当地警方当即立为“4·27特大杀人碎尸案”。

警方通过血型对比等调查手段,将离奇失踪的麻阳县城广场旅社做过服务员的石小荣认定为被害人。当地屠夫马兰村村民滕兴善被定为重点怀疑对象。

当年石小荣四姐去麻阳县认尸,觉得又像又不像,最后,麻阳县公安局的人说那死者就是石小荣。

1987年12月6日,当地公安机关将滕兴善收容审查,1988年10月26日滕兴善被检察机关起诉,同年12月13日滕兴善被一审判处死刑。滕不服,随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89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在当年的(1988)刑一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案情是这样认定的:一九八七年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滕兴善与和他有暧昧关系的贵州籍女青年石小荣在其家奸宿后,发现丢失现金,怀疑系石盗走,便追赶石至马兰州,将石抓住,石呼救挣扎,被告将石活活捂死。尔后用刀和小斧头等工具将石的尸体肢解成六块,分别抛入锦江河中灭迹……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有人说,他在刑场还喊冤呢。

当年滕兴善的辩护人之一——73岁的滕野出示了当年的一份《申诉状》。《申诉状》的日期是1989年1月24日,诉状中列举了该案中存在的重大疑点有十多处。这份《申诉状》后面还附有上百名当地党员、干部及村民的签名。

这份《申诉状》于1989年1月24日送达湖南省高院,强烈要求“枪下留人”。 果然,滕兴善死了没几年,就听到有人说那个被杀了的女子还活着。

石桂英说,石小荣是在回贵州老家的途中被人贩子拐卖到山东,生了一儿一女后才与贵州家里的亲属联系上。1993年石小荣返回贵州老家,2002年石小荣在贵州省清镇市与刘某结婚,今年初,石小荣因为贩毒被劳教2年,现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接受劳教。

贵州女子劳教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证实:石小荣确在该所接受劳教。

石小荣委讬的律师2004年初向她询问有关案情的视听资料。石小荣向律师讲述了当年被拐卖以及后来回家的情况,并表示,自己确实不认识滕兴善,更谈不上与他有“暧昧关系”。

现年57岁的刘国沅是当年麻阳县城广场旅社的老板,是第一个知道当年的“死者”石小荣仍然活着的人,并告诉了滕兴善家里的人。

滕兴善家里的人表示,知道那个‘被杀害’的女的还活着,知道滕兴善死得太冤,可家里太穷,没有钱就不敢申诉,再说,也不敢去告政府。

最近,滕兴善的儿女滕燕、滕辉姐弟俩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为父亲申冤的《刑事申诉书》。他们表示:作为儿女,一定会将父亲的冤屈申诉到底,还父亲一个清白。

就滕燕、滕辉姐弟俩为父亲申冤之事,湖南高院还未表态。

6月14日上午11时30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王庭长说:“现在我还不知道这回事,我去问问情况再告诉你。”后来再拨王庭长的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滕家姐弟委讬办理该案的委讬人表示,暂时拒绝对该案发表任何看法。

近期,中国冤案频出,媒体曝光的类似事件还有:佘祥林案,聂树斌案,李久明案、岳兔元案等。

佘祥林案

“被杀”妻子11年后再现人间,“凶手”丈夫服刑11年终洗不白之冤。

1998年6月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死刑,后改判15年徒刑。今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归来……

聂树斌案

因为有另外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的出现,十年前就被判死刑并已予执行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重浮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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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冤案爆猛料 五大疑点未能枪下留人

2005年06月27日 09:33 重庆晨报 【文章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16日消息当年滕兴善的辩护人之一的滕野告诉记者:“滕兴善被判死刑后,我把《申诉状》送到(怀化地区)中院、(湖南省)高院。中院也有法官说这个案子有问题,是谁说的,我记不清楚了。省高院,是一个姓刘的庭长接待我的,他看了材料后就说:‘研究研究,看看判个死缓还是怎样’。可惜后来还是行动了(执行死刑)。”

疑点一:手捂被害人怎会致颧骨骨折

滕野介绍说,当年滕兴善向办案人员交代,自己是用手捂死被害人后,再肢解分尸的,但当年怀化地区公安处的尸检报告说“死者颧骨骨折”。“显然,用手捂是不可能造成死者颧骨骨折的。”滕野分析说。

疑点二:碎尸的斧头怎验不出人血来

据滕野介绍,当时滕兴善交代用一把斧头碎的尸,作案后斧头一直再也没用过。1988年5月13日,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物证第27号检验鉴定书结论为:“从斧头上提取的可疑斑迹未见有人血。”这就证明这把斧头不能认定为滕的作案工具。

疑点三:一张小照片怎能定颅像结论

1988年1月23日辽宁铁岭地区公安局213研究所出具的对麻阳碎尸案死者颅像鉴定结论这样写道:“送检颅骨与被害人石小荣人像(当时麻阳警方将死者颅骨以及石小荣一张“生前”小照片送检),经重合检验,因人像头部很小,放大后上颌左第一、第二齿缝较大,与颅骨不符。”鉴定结论紧接着又说:“其他各项指标均重合一致,可定为同一人,如能补充一张比较大的人头像更能提高检验的准确性。”

滕野对记者说:“很明显,这个结论并不很肯定。怎么能根据这个鉴定来定论呢?”

疑点四:河里涨大水怎上得了马兰洲

案发时,麻阳降大雨,锦江河涨水。从滕兴善所居住的马兰村,到所谓“杀人抛尸现场”的马兰洲上,惟一一条枯水时可以通行的小路,此时已完全淹没在洪水中。

“如按办案机关的说法,滕兴善追石小荣到马兰洲上,再杀人、碎尸,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石小荣先从洪水中游到马兰洲,滕兴善再拿凶器,跟着游过去追杀她;或者两人都租船过去到洲上。这显然非常可笑。”滕野对记者说。

疑点五:河中的尸块怎么会往上游漂

滕野说:“滕兴善一案有很多疑点,但最明显、最不该忽视的一点是:在警方认定为‘杀人抛尸现场’的马兰洲的上游,有多名群众反映看到过女性尸块。可惜办案人员先入为主,没有重视这个至关重要的情况。”

尽管此案疑点重重,也没有引起办案人员的注意。最终还是没阻止滕兴善被押赴刑场。滕野说:“有人看到,滕兴善在刑场还喊冤呢!”

当年同监人回忆他在牢房日日喊冤

6月上旬,记者在赴湖南麻阳采访的过程中,颇费周折,采访到了当年与滕兴善关在同一监房的陈功良。陈功良告诉记者,1987年他因为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收审。在被关进去的第二天,滕兴善也被关进了同一监房,他们一起关了四天。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陈功良直摇头,不断感叹滕兴善的悲惨命运。他说:“他(滕兴善)在和我关在一起之前就已经承认了‘杀人’。唉,不承认不行啊,顶不住啊……”

据陈功良说:“滕兴善说自己是冤枉的,说根本不认识那个女的。他天天趴在那个铁栏杆的口子上喊冤枉!他还说我打牌不是什么大事,不要紧的,要我出去后告诉外面的人(滕的家人)一定要帮他伸冤。他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据羊城晚报17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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