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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从“耶稣裹尸布”说到李大师的“光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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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从“耶稣裹尸布”说到李大师的“光年”(二) (1013 reads)      时间: 2005-7-10 周日, 下午7:4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耶稣裹尸布”说到李大师的“光年”(二)


──试谈法轮功与正大宗教的区别


信天翁


二、正教代表善良,法轮功代表邪恶


在我看来,所谓正教,其实就是“为神学包装的伦理学”,是一套在形而上的框架中建立起来的复杂道德体系,其核心内容就是一个字:“善”。强调并实行这个原则的就是正教,口是心非如法轮功者则是邪教。

“善”是一个人言言殊的价值观念。在我看来,它有两重涵义,即“消极的善”和“积极的善”。

所谓“消极的善”,就是个体必须克制自私本能,“己所不欲,毋施于人”,不要损人利己。所谓“积极的善”,就是能使用换位思考,推己及人,把自己因灾难或不幸产生的自怜,推广到别人头上去,因而培育出普遍的人道关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流露出来的那种仁爱。在前者,他的幼儿饿死了,他在悲痛中仍然想起了普天下受苦人;在后者,他所住的茅屋为秋风所破,长夜沾湿,却想起了天下寒士(根据郭沫若分析,也就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巴不得能有千百间广厦容纳那些无家可归的同志。

儒家作为非常成熟的伦理体系,给出了这两重善的公式:“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那意思是说,在有能力的时候为天下人造福,在日暮途穷之时仍然能坚持个人的道德追求,这就是指导“积极的善”与“消极的善”的一般原则。前者是所谓“入世”的,后者则是所谓“出世”。

儒家和一般正教的区别,是它没有神学包装,基本上是个世俗道德体系。宗教则作了神学包装,加入天堂和地狱作为奖惩手段,由此当然极大地增加了劝化力,但也派生了附加问题,使得“善”变得复杂起来,最常见的就是它使得人们将“善行”看成是对神佛的一种贿赂,出于自私动机去行善。《圣经旧约》中有段福音大概最有代表性。那似乎是某位圣徒的日记。他曾自费修复耶路撒冷城墙。每次在他干完类似善行时,便要在日记里提醒上帝:上帝啊,我干了某某事,你可千万要记住!

如此“行善”法,便如同当年班上的积极分子们讨好巴结老师,乃是出于某种自私动机。基督教有段教义最令我反感,那就是把善看成是“讨好(please)上帝”,强调和上帝建立良好私人关系。这或许就是我这天生的落后分子始终未能归依基督教的原因之一吧,虽然现代基督教已经完善到不再强调这一套了。

佛家看到了这一点,因此明确地提出:“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那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只是因为想获得菩萨奖赏而故意去做好事,这就是伪善,骗不过菩萨;反过来,如果你作了恶,只要不是故意的,则那还是可以原谅的。

祖传宗教就两种,佛教与道教。在我看来,两者基本上都是“消极的善”,也就是“出世的善”。

佛教之所以产生,乃是因为我佛在菩提树下苦思几天几夜,最后发现了为众生解脱苦难的办法。它教你的是如何靠个人修练逃出轮回,达到“不生不灭”的“涅般”态。从“普渡众生”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一种积极的善,但它和儒家不同,并不认为俗世可以通过人为努力加以完善。因此,它并不主张积极介入世俗事务,关心的是个体如何逃出俗世的苦难。所以,佛教虽然提倡信徒行善,广积阴德,却把行善的任务划给了信徒个体,寺庙并不具有社会慈善组织的功能,这一点与基督教有着显著不同。对社会强加的灾难,佛教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并不主张反抗,遑论“以恶抗恶”。它大概是世上最消极的一种宗教吧。

道教是国产宗教,乃是个大杂烩。我在旧作中提到的黄巾信奉的“太平道”,以及“米贼”张鲁奉行的“五斗米教”,其实都是后世道教的先驱。哄骗秦始皇的那些方士似乎也是其先驱之一。因此,道教非常庞杂,教义全靠东拼西凑,并把老子强行派为他们的教祖。我的粗浅感觉是,在所有正教中,它大概是伦理内容最少的一种。从本质来说,除了先驱五斗米教之外,后世道教也是消极避世的宗教。不过,如果说佛教关心的是消极地逃离俗世苦难,道教关心的则是在避世的基础上“积极进取”,也就是如何获得长生,白日飞升,上天去作永垂不朽的仙人,还把家里养的鸡犬都统统带走。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大概算是最自私的一种宗教吧,谈不上什么仁爱。

论伦理学内容的丰富,基督教当仁不让首屈一指。它的“善”的核心内容似乎就是一个“爱”字,这爱不但如儒家提倡的那样,要推广到自己的亲朋好友上去,而且甚至包括敌人。任何一个阅读《新约》的人都不能不为耶稣的大慈大悲感动:当他在十字架上辗转就死之时,还仍然为刽子手们祷告:“主啊,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做的,他们不晓得!”请注意,这儿已经突破了佛教“无心为恶,虽恶不罚”的宽容──谁也不能说刽子手们是无心为恶。但耶稣仍然为他们祈祷,只不过是因为那些人糊涂油蒙了心,不知道自己在犯什么罪。

耶稣之死,以及“赎罪说”那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使得基督教从所有的宗教中脱颖而出,成了最慈悲仁爱的一种善教,由此产生了基督教文明的宽容精神:所有的人都天生是sinner,因此谁也无权裁判他人,只有上帝才是最终裁判者。既然基督以无比惨烈的自我牺牲为全人类赎罪,则教民要作的就是效法他的榜样,原谅自己的敌人,牺牲自己为人类造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督教虽然不主张干涉俗世事务,同样关心个人的道德完善,中世纪同样也有大量只求“独善其身”的苦修士,但以主流而言,它似乎是一种积极的宗教。这种积极入世不是儒家那种直接从政,而是由教会扮演某种社会慈善部门的角色,而教徒则在不同程度上成了该部门的工作人员。诚然,基督教在中世纪确实干预世俗政事,用鲁肃网友的话来说便是“以宗教理由干涉世俗政府事务”,但后来人家便逐渐放弃了这种不明智作法,只满足于扮演千方百计缓解俗世苦难的慈善角色

的确,世上没有哪个别的宗教组织能像基督教那样,主动投入舒解世人的苦难的具体行动。前文已经说过,基督教过去一直承包了社会的公益事业诸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等。只是到了近现代才开始让位给世俗组织。但兴办公益事业、关心大众疾苦毕竟已经成了该教的深厚传统,成为西方人道主义的柱石之一。我在旧作中指出,慈善事业是西方社会运作的一大杠杆,没有各种靠义捐成立的基金会,也就不会有发达的西方科学。而这传统其实是基督教留下来的。

基督教当然不能解决人类的根本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它无法制止战争。不但如此,有时教会甚至卷入战争(例如一次世界大战时,参战双方的教会都为己方祝福,向士兵们保证上帝站在自己一边)。但教会总是在战争爆发后尽己之力缓解战祸。教会医院的医护人员和传教士等等从来活跃在救死扶伤第一线。当自然灾难发生时,教会也总是出来募捐赈灾。无数传教士们更前赴后继,不远万里,“五月渡泸,深入不毛”,宁肯抛弃文明世界的物质享受,跑到举目无亲的野蛮国家去,下苦功学习当地语言,开办免费学校,实行免费或廉价医疗,普及文化科学医疗卫生常识,收养弃婴,赈灾救荒,在战争爆发时开放教堂作难民的庇护所……当真是功德无量。奇怪的是,基督教做的这些善事,竟然会被受惠者淡忘。其中忘恩负义如中国人者,竟然还谴责人家是“帝国主义文化侵略”!

当然,基督教也并非尽善尽美。逆来顺受、消极避世的宗教其实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不会把“除恶”当成“行善”。佛家所谓“除魔”,指的是“心魔”,也就是肉欲一类生物欲望,并不是指世俗仇敌。佛教是最消极的宗教,也是最和平的宗教,不但毫无justify战争的教义,而且在实践中也从未有过宗教战争和宗教迫害,包括对内对外都如此。

与之相比,基督教的原始教义中有着明显的缺陷。《旧约》中的摩西,在我看来就是法西斯主义的鼻祖,其promised land之说,跟希特勒的“生存空间”论实在没什么差别。更糟糕的是它有所谓“holy war”一说,由此引出了后世十字军东征和基督教内部各教派间的自相残杀(例如抗罗宗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互相迫害)。这“holy war”到了穆罕默德手上便得到发扬光大,其流弊便是今日恐怖分子的“吉哈大”(圣战),尽管穆圣本人曾对“圣战”作过明确界定,与恐怖分子今日滥杀平民毫不相干。

好在基督教本身是在不断进化完善之中,“除恶即行善”这种流弊无穷的“不破不立”式“辩证思维”是再也不提了。现代基督教信奉的其实是《新约》里那个大慈大悲的救世主耶稣基督,而不是《旧约》里那个残暴狠毒小心眼的耶和华。“耶和华见证人”虽然否认新旧约的区别,否认三位一体,认为耶稣其实只是耶和华的儿子而非上帝本人,但该教派其实进化得更彻底:人家连地狱都取消了。对善人的奖励是永生,而恶人则只让他们“清净寂灭”,连地狱的酷刑都给他们免去了,当真是仁厚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与上述诸教的优缺点相比,立刻就能看出法轮大法不但没有基督教和传统中国宗教的优点,反而继承了中国传统宗教的所有缺点,甚至还把“不破不立”的党文化教条都整合进去了,实在是高度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邪教。

如所周知,法轮功的三字真言就是“真,善,忍”,现在来剖析一下那究竟是什么玩意。

“真”字已经在前文讨论过,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李教主“法轮功不是宗教,不是组织,不搞政治”的“三不主义”,其次就是“做给人看”的“化名退党”骗局,再次是他本人和属下诸仙作出的一系列惊世大预言,还有便是阿皮蛋网友从“明慧网”转过来的各种奇迹。

法轮功的“善”是什么呢?任何人都能看出来,它决不是基督教那种积极行善。我早就指出过了,法轮功聚敛了无量钱财,却从来不肯拔一毛以利天下,至少本人从未听说过法轮功参加过什么国际救灾或其他不含政治目的的人道主义救援活动。在这点上,它连世俗政府(包括中共政府)都不如。与佛教不同,它似乎也未曾鼓励教民多作善事,舍己为人,造桥铺路,施粥斋僧,广积阴功。在这点上,它连东汉末年的“五斗米教”都不如,人家至少还是个慈善互救会。

法轮功的“善”是不是“独善其身”的消极行善?也不是。在这方面,法轮功继承了愚弄秦始皇、汉武帝那些方士的优良传统,我芦家那欺骗秦始皇的老祖宗卢生就是李教主的先驱。和后世讲究长生术的道士们如出一辙,法轮功“行善”完全基于纯粹的自私目的。修炼不是为了达到个人道德的完美境界,而是为了修成金刚不坏之身(李教主所谓“圆满”)。如果硬要说法轮功的“善”与其他正教的善有什么共同之处,那似乎就只有把“忠于崇拜教主”当成“善”这么一条。

更糟糕的是,法轮功坚信“除魔就是布善”的“不破不立”党文化哲学,而这“魔”完全是由他们武断界定的。那标准很简单,谁敢得罪他们,谁就是魔鬼。所以,共党迫害了他们,共党就成了魔党。网民得罪了他们,网民就是共特。这“清理阶级队伍”标准之严格,决不下于毛共。连老芦在文中用了“我党”字样,都要被明心大仙抓版取证,用作我是魔鬼的铁证。这还不光是反对他们,连不相信他们那套迷信鬼话,人家都不饶,要“发正念”加以无情惩罚。

更可怕的是,在法轮功看来,“除魔”完全可以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不管误伤。为了销毁魔党,他们竟然想依赖瘟疫那种不分青红皂白杀人的惩罚手段。除了利用天灾来“除魔”外,法轮功也决不放过世俗手段。明心大仙多次放肆诬蔑诽谤众多网友是共特,诬指本网站是共特基地,并多次用FBI来恐吓良民。法轮功更多次在海外兴讼,以世俗手段去惩罚一切敢于对该教不敬的新闻媒体,告得人家倾家荡产。

法轮功的“忍”则少说了一个字,那其实是“残忍”的“忍”。早在法轮功正式走上政治舞台前,法轮功便以压制言论自由著称于世。因为有人在报纸上批评他们搞迷信,法轮功曾在天津包围报社,要求惩办祸首何院士。此后他们索性闹到中南海去,这才引来了江核心的过度反应和无理镇压。此后法轮功仍然不思悔改,在海外使用恐吓、威胁、诱骗等下作手段强行传教,压制对他们的批评,成了一种网络公害。

任何文明人都知道,所谓民主自由,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不能强加于人,而法轮功则反其道而行之。在网络上无孔不入,见论坛就钻进去,强行进行政治宣传,视他人意愿如无物。我在“说东道西论坛”时,人家的坛规明明规定禁止谈法轮功,网站甚至为此阻断了带有“法轮功”、“大法”字样的帖子。但法轮功的电脑高手就是有本事使用黑客手段突破人家的封锁,每日上贴不止,每帖必是倒江政治宣传。

这种“大法之忍”的最终结果,便是让他们成了一种网络瘟疫,走到哪儿,哪儿的论坛就要迅速衰败,让所有网站都焦头烂额。凡是比较大的前辈网站诸如“万维”、“多维”都开了法轮功分坛,实行变相“种族隔离”。谁要想知道法轮功究竟有多么讨人厌,只需去看看那些分坛是何等萧条就行了。似乎可以说,只有不顾人家白眼,硬挤在文明人中间成为大众笑柄,我法才能吸引大众眼球。

可悲的是,法轮功竟然毫无自重自爱之心,更无自知之明,一味欺行霸市,成了惹不起的太岁,比伪民运厉害万倍。谁都不敢得罪这种邪恶势力,纷纷屈服于他们的淫威,实行“舆论自律”。老芦批判伪民运的文字,贴到“万维天下论坛”立刻就上导读,但批判法轮功的帖子从来被打入冷宫,唯一例外是一篇短文《现代“白马非马”辩》,我猜那还是因为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胡平和古迷,不是法轮功。比起来“文学城”来,万维还算是有胆量的了,我在文学城贴的批判法轮功的帖子不旋踵就给删去,屡试不爽。

正因为深知这些恶霸厉害,我才在明仙初露面时便出来打躬作揖,哀求他/她高抬贵手,放过这家海外比较有水准的政治论坛,可人家“修炼人”就是“忍而不能舍也”,非要坚持在这共特基地战斗下去,却不敢去和《强国论坛》的正宗共党斗法,当真是欺软怕硬。

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法轮功的政治野心得逞,未来中国会是什么样的“民主天国”。漫说写出老芦这种诋毁文字来,只怕牙缝里迸出半个“不”字,都要立刻遭到“销毁”,那就是大法的“行善”。

我知道又要有人抓住上面这段话,指责我有罪推定,以假想作为现实罪证。所以,我想在此重申:此文不过是基于事实陈述作出的主观价值判断以及对潜在恶果的合理推测,作出这种判断和推测乃是我的天赋人权。早就说过了,“邪教”不是法律判决而是价值判断。只要不犯法,邪教组织照样有存在和传教的权利,信奉邪教也是愚民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利。但知识分子的责任感使我不能不预警大众:如果法轮功坚持走政教合一的道路,那就始终有将这邪教强加到全国人民头上去的潜在危险。


【全文完】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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