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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二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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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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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茉莉小姐提出一个很好的讨论题
茉莉小姐提出一个很好的讨论题,中国杀人为什么那么多。据统
计是一年两千多人,按平均数比其他地方多10几倍。
俺看首先有一个法律和制度的完善问题。在美国杀人罪是分成
几类,有谋杀,过失杀,而且各分几级,有详细的定义。中国没
这么细,基本还是杀人者偿命这一条。过失杀例外,但是也不分
级。中国没有美国这样庞大的法律系统,属於粗放作业,过了某
个坎,杀无赦。除了谋杀,情节恶劣的强奸,抢劫,贪污,都在
可杀之列。因此,杀的标准比较容易达到。俺看电视得来的情报
,美国这一类的罪,很少有杀的。
这样一分析,立刻看到杀人多的主要来源,是定杀罪的面比较宽
。这犯罪的分布,估计也是金字塔形状的,上面高踞一小撮杀人
犯,下面强奸贪污等,陡然增大。人口基数也大,只要略为松一
点,多个千把两千人简直不算什么。
和人权观念是否有关呢,不能说没有。但是具体讨论起来,不光
跟政府,而且跟人民的人权观念也有关。在中国的道德观看来,
强奸是很严重的事情。要搞个民意测验,问强奸情节恶劣者是否
该杀,在中国回答是的要比美国多。至於贪污犯,更别提了。中
国普通人发不了财,深恨贪污巨金者。64运动,一个主要口号就
是反腐。如果不大杀一些人,恐怕社会动荡的可能性要增大。
杀有震摄力。再凶悍的人,在杀面前不缩脖子的也少。人总是惜
命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今天多杀几个,明天也许就能少杀几个
。
综上所述,杀人多是判杀标准低造成的。而判杀标准低,和目前
中国的政府和民众的观念都有关,政府方面要维持稳定,民众方
面,也普遍有比较低的判杀标准。不可简单把此事归结为中国政
府屠杀人民没有人性。起码,一个强奸犯或者巨贪已经被剥夺了
公民权,不再属於人民一分子了。
俺估计,要达到西方这样的判杀标准,首先必须社会足够稳定,
其次社会的杀人观必须有相当的进步,这些,和其他一切改革
一样,都只能渐进达到。
2。纵横的杀
要公平论述某国判杀数字,应该逐年列举该国每百万人的判杀
比例。看看是越杀越多,还是越杀越少。
要公平比较各国法律的宽和严,正确的方法是以各国(或者法律
系统)为单位,计算各国每百万人判杀比例,然后做横向比较。
到目前为止,网上似乎满足于把中国杀人数和世界其余地方杀
人的绝对数做比较,这个计算方法,丢掉了计算单位,含很大
偏差。因为,
一,某些国家的判杀比例其实可能比中国还高,但是只算总数,
这数字便被淹没,无法揭示出来;
二,忽略了某些国家和地区未判就杀的情况,也就是说,这些
国家的判杀数可能很小,可是实杀数极大。这些国家的法制,
显然还不如中国。比如卢旺达杀掉了大批的人,但是判杀的可
能远低于美国。如果据此说这个国家的人权情况好,就犯了一
个严重的错误。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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