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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杀人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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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杀人二则   
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文章标题: 杀人二则 (600 reads)      时间: 2005-7-01 周五, 上午7:58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茉莉小姐提出一个很好的讨论题

茉莉小姐提出一个很好的讨论题,中国杀人为什么那么多。据统
计是一年两千多人,按平均数比其他地方多10几倍。

俺看首先有一个法律和制度的完善问题。在美国杀人罪是分成
几类,有谋杀,过失杀,而且各分几级,有详细的定义。中国没
这么细,基本还是杀人者偿命这一条。过失杀例外,但是也不分
级。中国没有美国这样庞大的法律系统,属於粗放作业,过了某
个坎,杀无赦。除了谋杀,情节恶劣的强奸,抢劫,贪污,都在
可杀之列。因此,杀的标准比较容易达到。俺看电视得来的情报
,美国这一类的罪,很少有杀的。

这样一分析,立刻看到杀人多的主要来源,是定杀罪的面比较宽
。这犯罪的分布,估计也是金字塔形状的,上面高踞一小撮杀人
犯,下面强奸贪污等,陡然增大。人口基数也大,只要略为松一
点,多个千把两千人简直不算什么。

和人权观念是否有关呢,不能说没有。但是具体讨论起来,不光
跟政府,而且跟人民的人权观念也有关。在中国的道德观看来,
强奸是很严重的事情。要搞个民意测验,问强奸情节恶劣者是否
该杀,在中国回答是的要比美国多。至於贪污犯,更别提了。中
国普通人发不了财,深恨贪污巨金者。64运动,一个主要口号就
是反腐。如果不大杀一些人,恐怕社会动荡的可能性要增大。

杀有震摄力。再凶悍的人,在杀面前不缩脖子的也少。人总是惜
命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今天多杀几个,明天也许就能少杀几个


综上所述,杀人多是判杀标准低造成的。而判杀标准低,和目前
中国的政府和民众的观念都有关,政府方面要维持稳定,民众方
面,也普遍有比较低的判杀标准。不可简单把此事归结为中国政
府屠杀人民没有人性。起码,一个强奸犯或者巨贪已经被剥夺了
公民权,不再属於人民一分子了。

俺估计,要达到西方这样的判杀标准,首先必须社会足够稳定,
其次社会的杀人观必须有相当的进步,这些,和其他一切改革
一样,都只能渐进达到。

2。纵横的杀

要公平论述某国判杀数字,应该逐年列举该国每百万人的判杀
比例。看看是越杀越多,还是越杀越少。

要公平比较各国法律的宽和严,正确的方法是以各国(或者法律
系统)为单位,计算各国每百万人判杀比例,然后做横向比较。

到目前为止,网上似乎满足于把中国杀人数和世界其余地方杀
人的绝对数做比较,这个计算方法,丢掉了计算单位,含很大
偏差。因为,

一,某些国家的判杀比例其实可能比中国还高,但是只算总数,
这数字便被淹没,无法揭示出来;

二,忽略了某些国家和地区未判就杀的情况,也就是说,这些
国家的判杀数可能很小,可是实杀数极大。这些国家的法制,
显然还不如中国。比如卢旺达杀掉了大批的人,但是判杀的可
能远低于美国。如果据此说这个国家的人权情况好,就犯了一
个严重的错误。



作者:随便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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