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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限的CRIME和无限的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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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限的CRIME和无限的SIN   
侯一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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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有限的CRIME和无限的SIN (944 reads)      时间: 2005-6-28 周二, 上午12:3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读老林的文章:“有限的罪和无限的罪”,有些感想,说出来,也就算跟老林商榷
吧。

老林主要批安魂曲的这句话:“无论如何,抗战的基本性质是:日本军队在中国的
土地上打中国人,并造成大量平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就冲这一点,日本人的战争
罪就永远洗不清。”

老林说,这种“日本人的战争罪就永远洗不清”,这代表了相当多中国人的观点。
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一旦犯了罪,那么他就是一辈子有罪,永远也洗不清。以前
中国对于犯人的处罚是在脸上刺上一辈子也洗不掉的“字”(《水浒传》里面的宋
江、林冲等人,脸上都被刺了字),让他一辈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是罪人。

这里,我认为老林混淆了几个概念--sin, crime and guilt.。在安魂曲看来,日本
人造成大量平民生命财产损失,他们所犯的crime,可能随着时间地点不同而减少甚
至消失,但是,在中国人看来,他们所犯的sin,可能要跟随他们一辈子了。guilt也
是一样,罪犯可以因为服刑失去自由而抵消或者制止他们对社会造成危害,但是,不
等于罪犯刑满获释自由后他们当初所犯的crime和被法庭判处的guilty也就一笔购销
完全不存在了。在英语国家是,You are free now but serving your term doesnt
mean you were innocent. Neither does it mean you did not commit any crime.You
have a record!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司法机构,也有罪犯记录来说明你有“前科”,尽管你
是“自由人”,但你的“记录”表明,你“底儿潮”。

老林说,“然而西方人认为一个人的罪行是可以洗清的,洗清罪行的方法之一就是
服刑。西方法律中,对犯人的惩罚分为三种: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少西
方国家没有死刑)。有期徒刑就是让犯人在有限的期间内,把自己的罪行洗清。犯
人服完刑后,他的罪行也就自然消灭了,在出狱时他就是一个无罪之人了。比如一
个抢劫犯被判刑10年,那么他在监狱中关闭10年后,他的抢劫罪刑就自动消灭了,
他出狱后就拥有与普通人一样的权利,不能再称他为抢劫犯了。”

同理,我不认为西方人认为一个人的罪行是可以洗清的。道理就在这里。罪,有大
小,轻重。Crime分Misdemeanor and Felony。小偷小摸,关几天或许可以洗清罪行。
杀十人被判死刑就能洗清罪犯的罪行?显然不行。有期徒刑 ,我认为,主要目的是
要把罪犯同社会隔离,不让他再度危害社会。失去自由若干时间,对群居的人类来
说,实在是一个很重的惩罚,担并不等于这个罪犯的罪,已经洗清,也不等于,当
初你所犯的罪,不曾有过,当初你也没被判有罪,你是无辜的。

老林说:“罪行可以洗清的概念,对于战犯来说也是一样。比如日本的重光葵,作
为甲级战犯被判刑7年,因此他在监狱中禁闭7年后,就把他的战争罪行洗清了,等
他出狱后,他就不是战犯了,享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权利。事实上重光葵出狱后,担
任了鸠山内阁的副总理和外交大臣等高官,还被授予了一等勋章。”

对日本战犯这样的罪犯,日本人当然会允许他用服刑来洗清罪行,否则就不会出现
今天的参拜靖国神社纠纷了。但对中国人来说,重光葵坐了七年牢,他仍然有“记
录”在案,他仍然“底儿潮”,他当年仍然是被判guilty, 也仍然是一个criminal。
英语有时态,他现在自由了,重返社会,称为一个公民,但不等于过去没有犯罪,
过去不是criminal。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和其它一切战犯或罪犯,是永远无法
“洗清”的。如果当年是冤枉了你,是冤案,那么,还有洗清的时候。如果你是铁
板钉钉的罪犯,你还想“洗清”?最好不要白日做梦了吧。既往不咎,不等于你没
有“既往”。


老林说:“在西方人看来,即便是无期徒刑或死刑,犯人的罪行在他死后也就消失
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西方法庭不追究死人的法律责任。比如裁判日本甲级战
犯时,本来起诉了28人,但是在审判过程中,有两人病死狱中,于是这两个人免于
起诉,自然也就不是战犯了。二战最大的罪魁祸首应该说是希特勒,但希特勒却不
是战犯原因很简单,他已经自杀身亡了,所以法庭也就不再追求希特勒的罪行,当
然更不会审判死人,追认他为战犯。”

这道理还是不通。犯罪人死了,法庭不追究他了,但不等于他的罪行在死后自然自
动“消失”了。不惩罚他,是因为对肇事者实行惩罚已经没有载体或受体了。但是,
不实行惩罚或无法实行惩罚,不等于罪犯没有被判处guilty,他没有commit crime,
更不能说,他没有sin! 可能没人追认希特勒为战犯,但二战受害国人民特别是犹太
人,永远会认为希特勒是criminal。这也就是中国人永远认为重光葵是criminal的
道理和原因。

老林说:“可是在这方面,中国人的概念与西方人大相径庭。中国人认为即使人死
了,他的罪行也不能完结,还要追究死人的罪行。中国有“千古罪人”的说法,也
就是说,即使1000年以后,一个人的罪行仍然无法洗清。当年刘少奇、林彪已经死
了,我们还要大批判他们的罪行,甚至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孔丘,也被拉出来陪斗。


记录,可以丢失、忘却,但罪行,则无法洗清。如果日本兵“百人斩”是事实,你
让他们如何能“洗清”自己的罪行?像东条一样被枪毙,就可以洗清了?日本人当
然可以这样认为,但你不能要求中国人也必须这样认为。况且,日本人可能会认为,
这俩人判个三、五年徒刑,其罪行也就足够“洗清”了。


老林说:“中国人对有期徒刑的认识与西方人不同。中国人认为有期徒刑只是对犯
人惩罚的一个部分,并不是全部。犯人服完刑出狱后,依然还是有罪之人,要老老
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改造。以前毛泽东时代有很多人因为“历史问题”,一有
风吹草动,就要被人揪出来批斗,被戏称为“老运动员”。中国人看来,一个人一
旦有了“历史问题”,那么就永远也无法洗清了。 ”

中国人为何把日本人当成“老运动员”动辄揪出批斗?就是因为日本这个“历史反
革命”,最近又不断被人发现有“现行”活动。老林,你说不是吗?一旦抓你现行,
发现你“恶攻”,那可是新账老帐要一起算的。


基于同样的道理,老林的“割地赔款可消灭战争罪行”的道理和说法,根本就站不
住脚,他的“建立外交关系承认合法性可以清算旧债”的说法,也是说不通的。
Crime and guilt, 可以是“有限的”,但sin是无限的。Crime and guilt,可以通
过惩罚或是赔偿来弥补,但不能disappear or non existent or eliminated.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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