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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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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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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341 reads)      时间: 2002-6-01 周六, 上午4:0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茉莉





记得在中国国内当教师时,我的工会会费是被从工资里给直接扣除的。多年交工会会费的经历,只留下唯一的记忆:我所在的邵阳师专教师工会举办了一次象棋比赛。当时,我以在家和孩子玩象棋的本事,居然在那次工会大赛中获得女子象棋冠军,被选拔到长沙参加大专院校工会象棋大赛。



到了瑞典,因为有中国象棋做功底,轻而易举地我就学会了国际象棋。偶尔到本市象棋俱乐部试试身手,才吃惊地发现,瑞典的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没有关系,它只是一个纯粹的娱乐机构。而瑞典的工会可不是好玩的,它是一个权力机构,享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发言权,其地位与政府和资方三足鼎立。



那年瑞典政府有点偏向资本家的倾向,瑞典工会(LO)就不客气地宣称,他们考虑不再支持执政的社会民主党,并打算号召工会会员退出该党。这一下可把执政党吓坏了,政府马上调整政策,与工会重归于好。可以说,工会哼一声,政府抖三抖。



我也被威风凛凛的瑞典工会吓得抖了一抖:人家这才叫工会,而我在中国年年交会费的工会,不过相当于瑞典的象棋俱乐部。这才意识到,虽然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十几年的工龄,却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工会权。



“工会权”是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二十二条里规定的:“人人有结社自由之权利,包括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组织及加入工会之权利。”其实际含意有二:一,每个人有权组织或加入自己选择的工会,二,工会有自由发挥功能的权力。前者针对个人而言,后者是一种集体权利。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工会的权利,大致有如下几项:



1, 参与制订劳工法例:

2, 缔结集体协议:

3, 经济与社会计划的监督:

4, 命令罢工。



其中的“罢工权”,被视为是人权保障的试温计,是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



自称代表工人阶级的中国共产党政府,早在1950年就颁布了《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但在实际上,中国工会只是做了共产党政府(雇主方)领导下的变相代理。七十年代的中国宪法里规定了“公民拥有罢工权”,尽管只是一纸空文,1982年的宪法还是予以删除。前几年,中国全国人大在批准中国加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对其中关于组织自由工会的条款,也作出了保留。中国工人的工会权,五十余年来,就是这样被剥夺的。



今天,国内的不少有识之士面对中国工人严峻的问题,正在反思工会权的丧失和中国工会的未来,提出工会独立、工会市场化等思路。希望在未来,中国工会给我的印象不再是“象棋俱乐部”。





02052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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