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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看了这些照片,谁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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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了这些照片,谁能无动于衷?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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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看了这些照片,谁能无动于衷? (611 reads)      时间: 2005-6-11 周六, 下午7:06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了友人专程拍摄的黄塔姚坑两村和林樟旺们修建的机耕路的一大堆照片,我的眼眶潮湿了。我想起了我的家乡黄塔口,想起那些高低不平的乡间小路,那些土墙屋瓦,屋檐残缺破房子,想起我清贫闭塞的童年少年生活,更想起至今仍生活在那片让我魂牵梦萦的土地上的亲人亲属和乡亲父老…。

陈冰律师指出:要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客观上必须具备重要的一条,即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而修二米多宽为村民生产、生活所用的机耕路,即没有改变土地权权属,也没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二○○一年一月十七日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1]255号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中规定的土地分类,农村道路指南方宽等于或大于1.0米,北方宽等于或大于2.0米的农村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其中明确列明机耕道属于农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姚坑村不管是因穷困还是法律意识淡薄没报有关部门审批,其直接责任在姚坑村村民。

高智晟律师指出:姚坑村也仅是程序性违法占用,即土地的所有权人在未办理有关程序性手续的情况下的占用。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程序性违法占用农用土地是不涉及犯罪问题的,因为土地的使用者本来即具有合法使用自己土地的身份,只是违反了有关使用的要式程序,而这种被违反的程序也只能是有关行政监管法规,而不应当是刑法。

林樟旺们所修建的机耕路,是姚坑村一百多村民与外面世界阳光、希望相通的路,是他们苦盼巳人的生存、发展、希望、致富之路。从法律的角度讲,林樟旺们无罪,就道德的层面言,那是一种行善积德的善举啊。现在,由于无人管理维护,已经开通的姚坑至黄塔的机耕路塌方处处…,令人痛心之至!

看了这些照片,血未冷透者,谁能无动于衷?谁能不感概生哀,万愤填胸,痛感“苛政如猛虎,乱费如飞蝗。主人成弱势,公仆何猖狂”?!龙泉市森林公安滥用职权之外,居然还忍心动用公权力向这些穷苦山民敲诈勒索!

七万五对富豪不算什幺,对大山深处的贫穷山民,却意味着生存之必须,意味着全家乃至一生的积蓄呵。真是: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政府不是已把三农问题表述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吗,不是要“为农民的增产增收、开拓思路、发展经济提供政策支持和宽松环境”吗?不是口口声声利民、富民、爱民、以民为本,口口声声建设和谐社会吗?看看姚坑村的现状,看看林樟旺等人遭遇,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在哪里,希望之路在哪里?
东海一枭2005、6、11

这里有几张:http://bbs.blogchina.com/p697655.html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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