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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法治何以举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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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法治何以举步难行?   
byst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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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 法治何以举步难行? (277 reads)      时间: 2005-6-07 周二, 上午5:16

作者:bystander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治何以举步难行?

萧若元

人道精神、言论自由、民主、和平…这些价值观念,是近代文明的精华,但真要计算起来,它们的价值并不等同,有先后之别、轻重之分,如人道精神和和平,代表尊重人的性命和尊严,所以凌驾所有观念之上;然后是言论自由,盖它乃人类社会进步之母,假如加以箝制,人们不会有创新的意见,必定窒碍社会的发展。至于对普通人来说,有一样更重要的东西,便是法治。法治是人身安全的保障,和言论自由一样,是民主的基石。假如没有法治,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便没法得到保障,谁敢投反对党一票?没有言论自由,就不敢表达内心真正的意见,纵然有一人一票的普选,也没有民主可言。这些道理并不奥秘,问题是知易行难。

法律早在中国出现,不要说商代已设有监狱形式,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便是成文法的先驱,其后每朝皆修制法律,见诸明文,如《汉律》、《唐律》、《明律》、《清律》等。现在的中共领导人口口声声说要“以法治国”,根据的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奈何其中有可能是恶法,和真正的法理不同,根本不能达到真正法治的境界,也就是所谓“Rule of law”和“Ruled by law”的分别。比如真正的法治必须以公平为原则,违反该原则的则是恶法。二千年前的法家,起码也认识到立了该法后,立法者本身都要遵从,不能以绑束自己为由,获得豁免,如《管子.法经》云:“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也是法律权威所在。可是,内地的法制做到这点吗?

再者,内地在改革开放前,没有法律,开放后不断订立法例,结果越写越多,有人甚至说中国不是没有法律,而是太多,十分混乱。问题是制定多少条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付诸实行。试试随便拿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例和相关刑法问胡锦涛,如:人民未经法律程序可以被扣留多久?恐怕他已没法回答。因为目前在全中国,不知有多少人被逾期扣留,了无限期。至于《宪法》内规定扣留了人民后要通知其家属,内地执法者当然也没有遵守。总之,国内并不根据法律程序而扣留的人数甚多,粗略估计,单是港人已有数百,全中国人民想必以万计。

另外,内地有很多人被冠以形形色色的罪名,加以另类囚禁,例如“双规”、“劳改”、“收容教育”等,农村又有各类“学习班”,将农民困在一场所内,名为学习,实际上迫他们缴款,不从者便困在房中狂殴。又如以赵紫阳作例子,他并没有经过法律审讯程序,便被扣留十五年,一直至死,这又是哪门子以法治国?根本视法律如无物!作为蚁民的我,一直对内地法制感到不满,看到程翔事件,触及我有感而发。我不介意内地到底有多少条法律,只希望有一条法律确实执行,就是人身保护令,只要做到这一条,中国法律已不至于落后如斯,中国人民也会安全得多。有这条法例,人民纵然被逮捕,也有诉诸法律的可能,否则可以做什么呢?


作者:bystander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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