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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网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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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肃网友请进----
斑竹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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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鲁肃网友请进----
(264 reads)
时间:
2005-5-31 周二, 下午2:20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您在楼下要求恢复信天翁的被删跟帖,作为删除信贴的值班斑竹,我给您的答复如下:
第一、根据本坛坛规,信贴攻击您“因为自己的低质烂帖没能上导读而打滚哭闹。。。”,已经涉嫌触犯坛规第1.1条(“打滚”显然不能用来形容正常人)。
同时信贴之后出现大量网站跟帖,已经严重破坏了政坛版面,这些帖子都涉嫌违反坛规2.4条,作为值班斑竹,本人无法坐视不管。
既然坛规明确规定:“酌情处理的范围,以当值版主的意见为准”,那么本斑竹判断此跟帖违法并予以删除就完全合乎坛规----被删贴的信天翁网友如有不同意见,自然可以向坛方投诉。至于其后连带被删的帖子,根据坛规“注1: 一个帖子被删,其所有跟帖也将一起被删”,斑竹和坛方只能对它们爱莫能助、表示遗憾。
第二、考虑到信天翁该贴正是因为攻击您本人被删,而您这位被攻击者本人事后也为该贴说情,那么斑竹就有理由(但不是必须)对该被删贴从轻作移贴众议院处理----只是在本坛目前技术条件下,跟帖无法单独移众议院,唯一的办法是连主贴一并处理。
感谢您本人高风亮节,主动提出为了恢复信贴可以将您的主贴一并移众议院,因此本斑竹决定完全尊重您的个人意见,并同样将您已经被移到众议院的帖子提上导读。
第三、这次斑竹听取您的不同意见,决定对信天翁帖子从轻发落,完全属于单独个案,不代表今后类似情况下被他人陈情的违规贴都可以同样从轻处理。。。根据坛规,“网友对于版主执法有意见的,请通过版主信箱或直接贴众议院投诉”,显然被删贴的作者本人投诉会更容易引起斑竹和坛方的重视;一般而言,也只有当事人本人才有权利提请海川法官召开海川虚拟法庭或小额法庭。
最后感谢鲁网友对信天翁网友的善意和对本坛法治的关心!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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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斑竹03意见,鲁网友文章挂众议院导读一周。
--
斑竹02
- (27 Byte) 2005-6-01 周三, 上午12:11
(90 reads)
谢谢
--
鲁肃
- (0 Byte) 2005-6-01 周三, 上午3:31
(57 reads)
谢谢
--
鲁肃
- (0 Byte) 2005-5-31 周二, 下午11:52
(5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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