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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杜导斌】“战略影响办”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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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导斌】“战略影响办”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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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杜导斌】“战略影响办”的关闭 (202 reads)      时间: 2002-5-20 周一, 上午10:0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严正学】“行为艺术”下课





我是个画家。画家的“抽象思维”使其只关注点、线、面、色彩,沉

缅于形式、构图的创新,而淡漠社会的现实。画家往往是出世的。他

在虚拟的世界追寻着虚无的世外桃源。然而由于“错位”,我被媒体

称为“绝对公益维权”,成了吃螃蟹的第一人。



“阴差阳错”使行为艺术家成了“绝对维权”的公益起诉人,是由于

人生经历了太多的切肤之痛。“85艺术新潮”以来,西方的各种花样

翻新的艺术潮流涌入国门:达达艺术、波普艺术、装置艺术、行为艺

术……伴着印象主义、浪漫主义、野兽主义、立体主义的思潮,一波

又一波地涤荡着僵化了几个世纪的中国画坛。1989年2月中国美术馆

最负盛名的《中国现代艺术大展》,在人头济济的开幕式上,突发了

中国现代艺术史上首例“行为艺术”——中国美术学院院长之女肖鲁

和浙江省军区司令员之子唐宋,对着自己的装置作品《街头电话亭里

对话的一男一女》放了一枪。



这一枪惊震了中国的高层,让北京公安局的防暴警察,火速地包围并

封闭了中国美术馆。作为现代艺术的弄潮儿,严正学参与并目击“行

为艺术”的全部过程。被美术史论家们称之为《枪击事件》的行为艺

术,除了惊骇沉寂的画坛外,其意义还在于检验中国的“法治”——

在万众瞩目的事件中,中国的公安到底会如何处置两名非法持枪的挑

战者?“行为艺术”的成功之处是:画家根据中国当政者的执法惯

性,准确地预算了他们的非法持枪、开枪会安然无恙,因为他们都不

是一般意义的高干子女。唐宋被请进公安局后马上就获得了自由。于

是官方的资深艺评家们云云:中国的政治环境宽松了,艺术家们的

“胡作非为”至少得到了一些理解。



这一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出台。我突发奇想,萌发

了“民告官”的“行为艺术”,以身试法的目的旨在检验中国法制的

庄严或虚假。



“民告官”成了赢家是1992年。



1992年,我已聚居在“北京园明圆艺术家村”,成了该城市部落的一

员。那年夏天,我去宁波接一个记者团来台州采访组稿,途经三门

时,遭遇中央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打击卖淫嫖娼”大抓捕。台州公

安、联防倾巢而出的执法中,当夜,一个不轨的执法者在“打击过

程”中强暴了一名无故被传唤的年轻农妇。这个充满辛辣讽刺的“抓

捕”,执法者知法犯法的“执法”,驱使我再一次产生“民告官”冲

动,以检验“法”的真伪。我对台州市公安局提起控告。立案后,台

州市公安局法办了这个执法的败类使我得到鼓舞。



“民告官”让我蹲两年大牢的事件发生在1993年。1992年底,我被艺

术家们拥戴为“园明圆艺术家村”村长,1993年3月,我又被浙江省

椒江市(现台州市)的老百姓推举为民选的人大代表。该年7月由于

警察施暴,《状告北京公安局》的“行为艺术”,受到数十家国内、

外新闻媒体的曝光。在诉讼中,我多次遭受到要被撞死街头的恐吓。

紧接着,发生了支撑我家庭和艺术创作经济来源的儿子严溯宇被撞死

街头的事件,应验了恐吓电话的咒骂而死于非命。暴死街头的惨案,

激起了全国一千多名知识份子签名声援和北京350位知名人士的联名

呼吁。国务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终于签发逮捕令,有关部门设

“鸿门宴”抓捕我入狱。在北京镶白旗看守所,我被关进“橡皮牢

房”,后发配北大荒的北京双河劳教所强劳。其间,我关过小号(禁

闭室)、戴过双重铁镣。在生与死、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的拼搏

中,我曾遭受6根电警棍同时电击3个多小时的酷刑。



1995年春天,陈希同倒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刑庭在狱中向我宣读判

决书,告知施暴警察张弛被判刑1年缓刑1年,并赔偿我两万元经济损

失(此案后来还被当作案例由海淀法院结集出版)。作为胜诉的受害

人和“民告官”原告的我,仍是一个羁押狱中、尚未被罢免的民选人

大代表,是在遭受新一轮警察暴行——六根电警棍同时电击酷刑──

期间,接受法律对前一轮警察暴行的判决和赔偿的。迟到的正义、藐

似的公正,并不是真正的正义和公正,仅只是执法者作秀而已。



经受了一个又一个灭顶的磨难之后,我成了大写的“人”。在禁锢的

牢狱里,我将自由的精神和不羁的灵魂,倾泻在巨幅的宣纸之上。北

大荒强劳日记编成了大墙文学《阴阳陌路》。“行为艺术”让我经历

了真正的人生。狱中的收获才使我成了“民告官”的真正赢家。



“没有坐过牢的人不是完人”。成了“完人”之后的我,仍继续着我

的“行为艺术”。我奔波于法院、检察院之间,在状告北京市劳动教

养委员会、控告北京市监狱局的同时,又向黑龙江齐齐哈尔法院、检

察院提起对北大荒北京双河劳教所、黄战友监狱长的诉讼……在遭拒

绝后,我跟随着一群群深仇大恨的上访者,辗转于北京半步桥和正义

路,寻求着人间的光明和正义!



北京监狱局终于派人去东北双河监狱调查,终于有了书面答复。曾对

我施以酷刑的监狱长黄战友被剥去了警服,一开到底,成了我“民告

官”行为艺术中第3名受到严惩的警察。为此,“王海打假,老严打

鬼”的故事,在京城文化界广为流传。



我锲而不舍地连打了近30个“民告官”官司,有拒绝立案的,有驳回

诉求的……也就是说:败诉了,还是败诉!就是做了赢家的几个行政

诉讼,又何尝不是名胜实败,输得更惨。但我并不在乎结局、而在于

过程:败诉能促人深思而体悟司法的真谛。中华民族是一个期盼了数

千年“明君好官”的民族。渴望“包公”、相信“人”不相信法律的

历史积淀,使“人治”仍是司法的传统。对法律忠诚和信仰的缺失,

必然导致对法律的漠视,甚至对法律的任意践踏而使民主法治仍为稀

缺。



我是法律的理想主义者——法治的根本是治吏;吏治开明,中国才有

希望!



在我遭受家破人亡、禁锢北大荒的恶运时,家乡台州的“官匪”竟乘

人之危,搞了多起强抢霸占我儿子生前开办现代广告公司所经营的霓

虹灯场地设备事件。



“白加黑”是黑、腐、恶、黄势力勾结最形象的解说词。“温岭黑社

会”是台州官匪勾结鱼肉百姓的典型。



1996年,我出狱回到台州后,即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交涉。在交涉过程

中,又发生了工商银行椒江支行行长杨志友雇用民工光天化日下砸抢

现代广告公司发布中的霓虹灯广告事件。在维权的取证中,我发现所

谓“台州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竟是由椒江工商银行行长、主任和市

府官员开办的。我走访市政府向身为市长的孙贤彪控告。受到推诿的

我又遭“不识事务”的耻笑。当我再次找到当时设在海关大楼五层的

市长办公室时,我遭遇了市长被抓的现实。(台州市长孙贤彪涉及一

起腐败大案,后被判死缓。)官员的蛮横是因为他们握有绝对的权

力,而绝对的权力是产生绝对腐败的根本。这就是我向贪官状告污吏

所悟出的教训和感慨——不能指望流于形式的“自己监督自己”制度

性腐败的现状,而且必须抛弃仍然束缚着人们头脑的“清官”情节。

“人治”是不可靠的。完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来自社会公益维

权的监督,使立法确立“社会公诉人”的地位,以催生中国公民公益

诉讼的权利。



在此同时,我又代理了11名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货船、勒索现

金、没收货物的集体诉讼,状告广东省边防局。此案在椒江区人民法

院行政庭立案后,我曾长途跋涉前往海、陆丰调查,并取得大量证据

返回,但由于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官官相护的暗箱操作被驳回了起诉。



在权大于法、钱大于权的时空里,民告官的诉讼,往往只能陷入绝

境。迫于无奈,我欲重蹈上访覆辙。1999年5月7日向有关部门申请50

人反腐败游行,到国家司法部前示威和请愿,敦促政府尊重民意!当

年6月18日,我在杭州遭拘捕。反腐败申请,竟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被

投入监狱。



1996年7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依法查封了北京市

中地科技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所开发的、位于北京昌平霍营的中地小

区全部在建项目工程(土地及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223条之规定,被查封的土地和在建房屋自查封之日起,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毁损、拍卖、变卖。



开发商勾结北京昌平区司法局公证处设公证骗局,对这样一个无产

权、无五证、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以商品房名义进行现场销售公

证。被诈骗的购房消费者不下50多户。而开发商成保宏在得手后,卷

款潜逃,至今未被检察机关抓捕归案。



我举报和控告这起诈骗大案。受忌怠于职责官员的冷漠、推诿……,

使我疲于奔命,毫无结果。向北京昌平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8个多

月,仍被置之不理。司法局公证处,利用国家的公信力和公权力加盟

诈骗,竟无人查处。我决心从“利益维权”走向“公益维权”,把违

法的执法者推上被告席。



2000年5月,我提起对北京昌平司法局的行政诉讼,应是一次集体维

权的前奏。我同时代理同遭售房诈骗和违法公证的许卫先生提起对司

法局的行政诉讼。



审理这起法院自定为“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公证”案,遭遇暗箱作

业后,被偷换概念变成为“要求撤证”,竟以原告“未提出撤证”和

“复议程序违法”,再次判原告败诉。这一起以共同受害人代表状告

北京昌平司法局、公证处“违法公证,加盟诈骗造成开发商席卷消费

者上千万购房款潜逃”的“民告官”诉讼,在被告昌平司法局推诿了

一年后,2000年至今我向北京、昌平两级法院提起12次“行政诉

讼”、经15次开庭、历时4年,仍在审理之中。



“官官相护”、“暗箱操作”是司法的症结。如果任凭“权大于法”

的审判存在,又如何谈得上保护弱者的立法根本、张杨维权护法的诉

讼和维护社会的公正呢!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

已被违法的执法者践踏。法官枉法,老百姓又能到哪里去告状、去寻

求正义、公理呢!



经历了太多的焦虑、等待、无奈和绝望之后,我终于宣布“行为艺

术”下课。



疲惫不堪的我又回到浙江台州市,在参加又一个公益诉讼前,曾一再

告知有关部门:愿这个状告文体局的行政官司草草收场,因为这是我

最后一次“民告官”的诉讼。我对暗箱作业的法庭信心不足。因为我

国《行政诉讼法》有悖于《宪法》的缺陷。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单行法应从属于根本法,道理很简单,但只是纸上的法理,法官不法

你能怎么样?



《状告椒江文体局的公益诉讼》败诉台州后,引起的轩然大波是我始

料不及的。没想到这起小小的起诉政府部门卖淫的官司会引发法学界

的讨论──中国公民呼唤自己的公益诉讼权!



如果说行政腐败毁坏的是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那么司法腐败的恶果

则是加深了人们对司法法规和法律权威的蔑视及对诉讼活动的不信

赖。更不用说,它越来越使“法制社会”的理想将离我们越远。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权力的自我监督产生制度性腐败和集体

腐败。一个无效制度的最可怕之处是:它会制造出维护这一制度的

人,在既成的利益格局中,抗拒着民主和法制的实观。改革不是为了

这一代人,而是为了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呼唤公益诉讼的权利,

让我们在维护个人权益的同时更能维护公众和公共的权利!



我曾经视法律为希望,曾认为:法律是硬件,执法官员是软件;软件

是可以撤换的。然而,在这个制度性腐败、集体腐败、全民腐败的当

代,不进行政治改革,不引入竞争机制,仅仅依靠执政党自律、当权

者自己监督自己,是挽救不了体制的绝症的。5,000年的中国历史告

诉我们:中国社会陷于以暴易暴的王朝更迭之中,民主的光芒从未普

照过这块大地。暴力的杀戮的结果是胜者为王败者贼。老百姓从来没

有选择治国政府的权利。中国的封建帝王们喊了5,000年的“以德治

国”,中国的老百姓们盼望了5,000年的清官明君;社会的正义和公

正仅只是望梅止渴,“皇帝的新衣”仅只是5,000年专制政体自欺欺

人的回光反照。



我们被欺骗得太久。我们被愚弄得麻木。我们需求呐喊,以唤起民族

的觉醒。这就是我的行为艺术——“以身试法”──的初衷和目的。

作为一个艺术家,我只能用艺术去表现我存在的世界。



如果我的行为艺术最终导致立法者完善“民告官”的法律,那么我个

人所经受的一切灾难又算得了什么?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http://asiademo.org/gb >《民主通讯》一个关切中国民主进程的自由园地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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