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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信天翁就此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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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天翁就此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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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信天翁就此飞走 (603 reads)      时间: 2005-4-12 周二, 下午5:58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鲁大人,别演戏了,你不是保护女性不受侮辱,是在帮助罪犯持续犯罪,而且,你刚才在楼下自己承认法外兴讼的目的是让我永不得翻身,是不是阿?一个人的心计怎么会如此之深?这就是你的民主法治观?知法犯法,有意践踏现有程序,逼迫法官犯法,明知会被否决,仍然不惜以此来败坏他人名誉,这未免也太下三滥了八?

“侮辱女网友”?那到底是谁长篇大论地讨伐一个无知家庭妇女,只不过人家丈夫的收入比你高?

老2和刊物主编当然是我物色的,告诉你这话不过是通知你,我并非如你所想像的那样,对网站建设毫无贡献。世上只有你这种小人以及张春桥、姚文元同志,会把这当成是我自夸网站是我个人的天下,诬指老2、湘君和老杜是我的私人队伍。你这么做不但侮辱了我,而且是对他们人格的极大侮辱,你就不觉得羞耻?

你还好意思让大家去新海川看你这谦谦君子如何暴跳如雷阿?你难道真没有读书人的荣誉感?我不过谦卑地指出你的低级逻辑错误,并好意建议你去看点初等逻辑学教科书,你就什么都骂出来,甚至诬蔑我是流氓,我当场请教你,为何“指出思维错误=故意挑衅=耍无赖”,你理屈词穷,不得不跟我道歉。现在却又忘记当时出的丑了!那好,这就请您解释一下吧,您上网写作是不是只许自己单向宣传,不许别人挑错,如果人家挑错,就要当作故意挑衅,就是耍流氓?这里的逻辑关系是怎么成立的,烦请你这位高手给大家讲解讲解,好么?

您怎么堕落到造谣的地步了?我确实骂过你“弱智”,不过那是在你高密度使用更恶劣的字眼侮辱我之后的回敬,下面便是我的旧帖之一段,你到现在还没答复呢:

“我‘堆积’ 的是你无从反驳的事实和逻辑,这就是我的杀伤力,因为
说得特别准确,句句正中要害,你辩无可辩,只好破口大骂。所以,堆
积侮辱性形容词的不是我而是你,不信请看您今天写的这段话:

‘芦笛,你无耻,我知道,你无耻到今天的地步我,也知道,这两天还
不是你最无耻的时候,希望这个逐渐好起来的倾向继续下去。’

一个不长的句子里居然出现了三个‘无耻’!如此高密度的堆积,似乎只
能说明您的智力的贫困,您说是不是阿?

这其实不算什么,您昨天上的短帖,每句话都是高度浓缩精练的‘形容
词’ :

‘芦笛,你真令人作呕。’

‘你如果会有“恶心”的正常生理反应,白痴,你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流氓地趟拳打得不错么!’

‘地趟拳是你自己爬下的,我会有兴趣找你麻烦?套你的话:你什么玩意
儿!’

‘你个白痴,也敢和我较量智力’

‘我会愚蠢到对你提出道德要求的程度?’

‘说你白痴,不是骂你。你开心?咱俩心知肚明’

‘芦笛,你真是十足的愚蠢,我事先防范好了的地方,你还要一头撞上
来。劝劝你,你唯一可以找我较量的是中国字认识的多少。’

‘你后槽牙都露出来了,倒是温温尔雅?’

法官大人,这就是您的杀伤力?我怎么越看越是网上流氓的招数呢?真可
怜!难道您就想不出文雅点的伤人功夫来?

可鄙的是您敢作不敢当,今天抵赖说:

‘3)我没有骂你流氓。我说你的手法类似“流氓地趟拳”,虽然语近刻
薄,但并非对你人格描述,此中区别一目了然,我不相信你会故意混淆,
所以依然是你的智力出现明显问题,或者从来就有问题。’


原来‘流氓地趟拳’ 是一种拳法名称,不是骂我‘流氓’ ?这倒透着新
鲜。鲁大人,您的聪明才智怎么都花到如何诡辩脱罪上去了?其实骂我流
氓也不犯规,我倒是觉得凭您昨天的表演,完全当得上网上流氓的称号
了,不知尊意如何?

就算是您说的那回事,请您解释一下我使用了什么‘流氓地趟拳’手法
吧?为什么我请老狼退回捐款,要被您指责为‘流氓地趟拳’ ?谢谢! ”

鲁大人,您知道我为什么到新海川去给您的大作挑错么?那是想告诉你,如果您逃到那边去,我就不客气了,您的每篇大作我都要撕的片甲无存,让您在天下人面前无地自容。可惜新川看明白了我的意思,把我封死了,为您建立了“智力难民收容所”,所以您这才想逃到那边去。但又觉得这么逃走了实在丢人,所以不惜血口喷人,不顾事实硬要诬指“网站和写手关系不正常”,把这儿诬蔑成我的后花园,您看您有多下作吧。其实只要您呆在这儿,我绝对不会动您一根汗毛,您绝对不会丢脸的。

现在您逼得我把真心话全都摊出来,这就不好办了,看来贵我双方非得走一人不可。我可担不起“勾结网站倚官仗势赶走重量级写手”的罪名,而您的两个帖子都说得清清楚楚,您是铁了心要把这罪名套在我头上了。既然如此,我唯一的逃生之路,便是拱手让贤,从此退出这家网站,请您在这儿独霸天下,好么?您逼得芦笛自杀还不够,还要逼得信天翁也飞走,最后舆论还同情您而不同情我,您这手功夫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阿?为何正经理性思维千疮百孔,而这种“与人奋斗”的神功却如此出神入化?想不通ing。

闲话少说,鲁大人,咱们这就别过,等答完了楼下的帖,信天翁就此飞走,让您在这儿尽情卖弄您的高等思维吧,希望别再有谁来如老芦那样一针见血地指出您的下等逻辑错误,构成“故意挑衅罪”和“耍无赖”罪,阿门!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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