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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点评袁红兵的“建政纲要”,进一步让大家见识其文字和逻辑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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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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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了孙丰和徐水良先后点评袁红兵的“法律文件”,感到十分有趣。。。不过仔细推敲,就发现孙、徐二先生对很多特别明显的袁红兵语法错误却没有给指出来,而这些低级错误恰恰可以凸现袁红兵此人(和高寒一样)明明自己对语文狗屁不通却又要故作风雅卖弄文字的愚蠢可笑。。。既然大家公认安魂曲文字纠错能力相当强,因此本人就不厌其烦,继孙丰徐水良后尘再给这位自称中国文字功夫天下第一的“自由主义法学家”一记公开的耳光吧!^-^
以下是袁红冰原文及本人点评,孙丰和徐水良已经指出过的错误我一般就不再重复点评。
袁红冰执笔:《联邦中国民主建政行动纲要》(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序言和联邦中国议会选举)
序言
一、为挽救中共在历史上已经造成的中国分裂,
<安魂曲评:这句话的错误特别明显又特别可笑,因为袁洪兵在这里似乎是要准备“挽救”“中国分裂”〉
并避免正在形成的中国分裂,为避免正在形成的中国社会的全面动荡和崩溃;为避免中共全面法西斯化将中国拖入内战和外战的灾难;特别是,为否定极权专制,确立符合人性和正义原则的社会形态,特制定本纲要。
<安魂曲评:这段文字读起来十分不通顺,完全可以有好得多的写法---而且其中语法逻辑错误也不少,比如“避免。。正在形成的。。分裂”,这句话逻辑上就在自打耳光。。。“内战和外战”不仅啰嗦,而且至少应该用“或”而不是“和”字。。。“符合人性和正义原则的社会形态”中的“人性原则”不知是什么玩意儿。。。等等>
二、历史又一次遇到这样的时刻――必须铸造重大的政治事件,来解决与国运攸关的重大政治课题。
<安魂曲评:“铸造重大的政治事件”?这话怎么这么难懂?谁有本事“铸造”历史事件了>
这个重大的政治课题就是:尽早终结中共一党专政的体制,以便阻遏前所未有的社会危机转化为社会的全面崩溃,从而拯救中国的命运。
<安魂曲评:这句话根本语法不通,事实上“以便阻遏”的意思用一个简单的“以免”就不仅足够表达,而且更加通顺,偏偏作者还要故意卖弄出丑。。。另外“终结一党专政”就可以了,为什么要画蛇添足说什么“终结一党专政的体制”?“体制”是可以“终结”的么?“一党专政“本身又究竟是一种政治现状呢?还是一种什么“体制”?!。。。另外“社会危机转化为社会的全面崩溃”也是不通顺的,只能讲“社会危机促成社会的全面崩溃”>
中国只有踏过极权专政的阴影,才能远离人性悲剧和社会灾难,走进符合人性和正义原则的社会。
<又来了:“人性悲剧”、“人性原则”是啥意思?为什么不用“人道悲剧”这样的通常用法?。。。。而且“中国”如何能“走进。。社会”呢?!>
中共极权专制在下列意义上已经失败:
1.作为中共极权专制精神凝聚力的共产主义理论和其它相关理论,现已沦落成精神破落户;
<安魂曲评:极其蹩脚的比喻!既然“共产主义理论”已经被称作“专制精神凝聚力”,那么就显然不适合再把它比喻成什么“精神破落户”,否则这句话读起来就十分可笑>
2.作为极权专制之魂的具有绝对权威的领袖已经不再可能;
<安魂曲评:“魂”和上段的“精神凝聚力”难道不是基本一样的意思么?。。。。而且这里“领袖。。。不再可能”也语法不通,显然应该改成“不再可能出现”>
3.中共极权专制在中国已经丧失道德感召力,只能靠国家恐怖主义维持政治存在;
4.中共官僚体系完全丧失理想与信念,彻底腐败,已经变成黑手党性质的食利者阶层。这个食利者阶层既不对国家负责,也不对社会负责,甚至不对他们自己的“党”负责。他们只对家族的私利和个人的荣辱负责。
<安魂曲评:什么叫“黑手党性质的食利者阶层”?难道一个社会靠股票证券利息等获得主要收入的“食利者阶层”本身一定是邪恶的么?----显然袁红兵在这里连“食利者阶层”究竟什么意思都没搞懂,就在那里想当然把它等同于“中共官僚既得利益阶层”。
最后一句也很怪:难道一个人“只对个人的荣辱负责”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么?莫非袁红兵先生自己做事情就不对“个人的荣辱负责”了?!>
5.中国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程度,早已超出了极权专制的体制所能容纳的范围。
<安魂曲评:究竟是“极权专制的体制”还是“极权专职的社会”在那里“容纳”“社会矛盾”?!要是“极权专制的体制”,它恐怕不会自愿“容纳矛盾”的吧。。。何况这里所谓“矛盾的激化程度。。。超越了容纳的范围”也让人不得其解:究竟是“激化程度”超越“容纳范围”?还是“社会矛盾”本身因特别激化超越了“容纳范围”?!
中共极权专制之所以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历史运行的惯性,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迄今为止民主运动没有形成具有创造历史能力和强大政治能量的机制,在中共极权专制的腐朽骨架上,施以最后一击。
<安魂曲评:如果真的有一个机制能有本事“创造历史”,那么就根本没必要再用“和”字排比强调它的“强大政治能量”了。。。另外究竟谁是“施以最后一击”的主语?是“民主运动”还是“具有创造历史能力的机制”?
另外这段话本身就是典型的一钱不值大废话,就好比“袁红兵之所以没有发横财,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机会挣大钱”一样毫无意义:别说民运,就算安魂曲有了“具有创造历史能力”的什么东东,安魂曲也可以心想事成不是?!>
建立强势的民主运动政治机制,猛烈震撼夕阳残照下的中共极权专制政治结构,使之颓然崩溃――这是本行动纲要一切政治设计的起点,而行动纲要的终点,将是联邦中国由理念向实践过渡的完成。
<安魂曲评:不明白一个“政治机制”如何可以象政治势力一样“强势” ?!更不明白“夕阳残照下”的意境烘托和中共专制崩不崩溃有什么严肃的逻辑关系?为什么不干脆写成“中共专制。。。已是夕阳西下”呢?!。。。而且“行动纲要的终点”又是什么意思?“行动纲要”怎么能和“行动纲要政治设计”(严格说是“出发点”,因此即使主语不变,对应的也应当是“最终目的”而不是“终点”才对)这样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后呼应呢?!>
联邦中国民主建政第一步――联邦中国议会的民主选举
<安魂曲评:中国如果早能真的“民主选举”,大家这么多年来还搞什么民运?直接“选举”“总统”、“总理”、“政府”不就完了?不就马上可以“创造历史”了么?----袁红兵的这段“第一步”逻辑就和著名的白痴皇帝司马衷“胡不食肉糜”一样荒唐>
一、联邦中国议会选举的原则:
1.民主选举联邦中国议会的法理依据。
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21条规定之精神,任何国家的政治权力都必须以人民的意志为渊源;人民的意志则必须通过定期和真正的自由选举表现。
<安魂曲评:亏袁红兵还是什么“法学家”,在后面居然连“真正的自由选举”“人民的意志”需要起码的投票率衡量这一点都搞不清楚。。。袁红兵所谓“法理依据”也因此被他自我否定。)
2.民主选举联邦中国议会,是一项严峻的政治行为。
<安魂曲评:“严峻的政治行为”?!天!小学生都不能犯这样语法错误的>
五千年中国文明史的政治实践中,人民的意志从未成为中国大陆政治权力的根据。中共则是用暴力建立政治权力,用国家恐怖主义维持政治权力。
<安魂曲评:“文明史的政治实践”逻辑不通>
依据《世界人权宣言》体现的现代法律精神,不以人民意志为渊源的政治权力没有合法性,不建立在真实而自由的人民选举基础之上的政治权力是非法的。
<安魂曲评:说得很好听,问题是袁红兵下面马上说什么“投票率并不是最重要的”,真不知道他这个“法学家”如何理解“真实”这两个字>
联邦中国议会选举,将在中国大陆极权专制政治的暗夜中,撞响自由的晨钟。
此次民主选举是一项严峻的政治行为,她会开创联邦中国的万年历史。民选的联邦中国议会一旦成立,就将以合法的政治权力实体的资格,消解中共极权专制存在的全部法理基础。
<安魂曲评:开创“联邦中国的万年历史”?人类文明一共也没有万年吧?吹牛能这么吹么?!。。。而且“法理基础”能被“议会”“消解”么?
联邦中国议会的诞生过程,将使“民主选举”这个概念,获得崇高的历史价值。
<安魂曲评:搞了半天,没有袁红兵先生,全世界的“民主选举”都不存在什么“崇高的历史价值”呢!>
3.民主选举联邦中国议会是神圣的事业。
。。。。
(以下废话连篇,本人发现已经实在没有时间去一一替这位“法学院院长”纠错,只好到此打住。但以上评点的文字,已经足够揭露这位袁红兵先生的低下文字水平,尤其暴露其明明水平不够却又想在文字上故弄玄虚的可笑。)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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