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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第三次被新海川卑鄙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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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第三次被新海川卑鄙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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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第三次被新海川卑鄙暗杀 (382 reads)      时间: 2005-4-02 周六, 下午9:38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第三次被新海川卑鄙暗杀


刚才准备上新海川去度假,笑破了肚子,那边真是强迫性芦迷,芦帖必看。昨天我去独立评论玩,还能在那边上贴,当即请斑竹为“芦笛”解封,以便我用本名上贴。斑竹不敢回答,却把我那帖子扔到了矛盾江湖。回来后我就写了楼下那个帖子,指出对方的弱智:那儿据说是“自治论坛”,我向独立评论斑竹提出的要求,怎可扔到毫不相干的地方去?

此帖一出,第一批读者便是新海川那夥老弟兄,他们默认我指出的弱智表现确是事实。便力图加以弥补,那方法便是连夜改软件(可怜老熊,辛苦阿),改为选择性封名。今早我以“信天翁” 笔名先到矛盾江湖喝早茶,上贴毫无困难,尽兴后便过独立评论那边去与文会友,不料几次贴都是那告示:You are not allowed to post to this site(真是文盲阿,我高估了老熊的英文水平,似乎应该是“at this site”才对)。显见又是被人家封了。我再用“芦笛” 的网名试,一模一样。

蠢人是不可能与智者过招的,否则只会捉襟见肘,狼狈万状,越描越黑,新海川诸君此举就是最佳证明。他们不知道此举更加弱智,加倍暴露了那夥人的卑下心术与低劣智力:


一、新海川敢作不敢当,有本事暗杀我,却没胆子承认


第一次暗杀芦笛,山鬼在答复网友代我询问时还敢承认,但其他斑竹却不敢承认,例如斑竹10竟然堕落到不顾事实,矢口否认我去过该网站的铁的事实,被我立刻揭穿。我随后改用“信天翁”的网名在该网站注册,登陆成功,随即在那儿上了许多帖子。因为中央首长胡平同志次日要发重要社论,他们害怕我去痛戳马脚,立刻封了“信天翁”的名,却让矛盾江湖出来顶缸,对外声称封信天翁是矛盾江湖干的事,跟他们无相干,而芦笛的网名从未被封,只是我的文集没有激活,所以我以为被封,云云。

在我指出事实真相后,新海川不得不为“信天翁”解封,于是才有我昨天之行。此行在独立评论中留下了证据,我在刘国凯先生给加人的信后的跟帖就是证明,说明我昨晚可以顺利在该坛上贴。但今天却被封了,这一下岂不向天下人证明新海川选择性地封杀了我,再也赖不到旁人头上去了么?

既然如此,请问新海川诸君,你们封杀毫未犯规的重要网人,总得给天下人个解释八?莫非诸位开了个野鸡坛子,就可以任意漠视民意,草菅网人性命?要么,诸位是如矛盾江湖的朱贵坛儿所说,你们是向“强国论坛” 学习,发扬光大我党肆意暗杀网人的文化专制的优良传统?

愿不愿解释,当然是诸位的权利,我无从强人所难。唯一希望的,就是诸位有点最起码做人的decency,以后网友问起此事,不要再敢做不敢当,无耻撒谎,欺骗愚弄公众,矢口否认诸位的文化专制。最好还是像我建议的那样,把黑名单变成白名单,在栏首公开开出封神榜来,列出狼、芦、马等被永久封杀的网人名单。如果诸位连这种最起码的责任都不敢负,则我看可再拜妇人小衣而受之,用那东西将头裹成粽子,再来江湖上行走。


二、新海川完全是为民运中央首长保驾护航的“炮楼”


昨天我在“独立论坛” 上贴询问斑竹,该坛是否为胡平、郑义一类大款提供特殊保护,理性批判那些人的文字是否犯规,请他们明告,否则我不明规矩,难免要受老马之辱。如果没那规矩,则我就要开始撕胡文了,写出来的批判文字请他们上导读,以示费厄泼赖之意。

这么容易回答的问题,斑竹却置之不理,把我那帖子扔到毫不相干的“自治论坛” 矛盾江湖去,简直是弱智笑话之冠:难道那儿的草坛儿可以代为解释网站宗旨不成?

这且不论,在我公开提出这种质询后,新海川网站便连夜修改软件,使论坛管理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选择性封名功能。这岂不是公开向天下人承认,用刺刀保护民运中央首长和知名人士,封杀高水平质疑,乃是该网站的不成文法?


三,此举揭穿了新海川管理人员的虚伪面目,将他们自己陷进了无从解脱的困境


新海川第三次暗杀芦笛,不但向天下人证明他们过去的所有解释都是无耻撒谎,而且从此陷入不可解的窘境中。

本来,新海川掩耳盗铃,效法本网站成立一个专门处理坛务纠纷的论坛,却又不好意思明目张胆的这么干,只好抄袭老芦的故智,弄个“自治论坛” 出来,却又公开践踏自订规矩,将“自治”论坛当成垃圾箱,把独立论坛的打架帖或针对斑竹的投诉、质询帖往那儿扔。

自治论坛不是新发明,老网友都知道,本网站最先开设的就是老2作镇长的驴鸣镇,接着是文化名人草虾开的新海洲,无论是对哪个自治坛子,当时的罕见斑竹都从没敢干出如今独立评论视为理所当然的烂事来。如果这种事发生在驴鸣镇,自镇长以下的全体镇民早就闹翻天了。

可独立评论就是敢如中共中央践踏“民族自治区” 一般,肆无忌惮、持之以恒地强奸矛盾江湖诸坛儿民意,侮辱全坛尊严,而这种公开践踏法制的烂事,自草坛儿以下诸坛儿居然也就逆来顺受作奴才,奉行马坛弟的“强奸也是爱” 哲学,给人家欺负侮辱出巨大的快感来。那儿的朱贵受虐成狂,竟然还对我解释主子的意愿,说向独立论坛斑竹投诉的帖子应该贴在他们那个毫不相干的“自治论坛” 里!

这种种可笑荒谬之处,任何脑袋正常的文明人一望即知,可那夥人就是看不出来。与其说他们智力低下,莫如说这些人根本就与文明不兼容,论坛立法完全是用来欺骗公众的,自己根本就没有最起码的守法意识。

如今老芦当着天下人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势必使新海川网站作法自毙,再也无法赤裸裸地践踏自订规矩了。上述那种犯规行为,恐怕只好忍痛终止,但真要结束这种藐视侮辱“自治论坛” 的实践,那又该怎么办呢?让不犯规的与观点争论无关的打架帖留在坛子里,让网友和斑竹在主坛就执行坛规争论个没完没了,影响理性讨论氛围?

哈哈,笑死我了!智者未必无往不智,傻蛋必然无往不愚。君子未必时时是君子,小人多半处处是小人!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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