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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王友琴们不要掩护文革初共产党国家行为的“红色恐怖”的真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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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友琴们不要掩护文革初共产党国家行为的“红色恐怖”的真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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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王友琴们不要掩护文革初共产党国家行为的“红色恐怖”的真正本质 (711 reads)      时间: 2005-3-29 周二, 上午8:3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友琴们不要掩护文革初共产党国家行为的“红色恐怖”的真正本质

王希哲



王友琴女士是位学者。对学者的研究提出批评意见,观众们尽可以参与讨论,但不
必情绪化的跳脚,也不必研究王希哲是什么人而去诛心(且当你们通通都不认识王
希哲)。是不是王希哲用笔名,诸位才可以获得理性探讨的能力呢?

实际上要驳倒王希哲的立论,不要激动,只需要列出一条(只需要一条,多都不要)
证据:文革初期发生在中国各大城市特别是北京中学校园内的血案,有任何一位死者
是作为“老师”被打死去的,而不是作为“黑帮”“牛鬼蛇神”被打死去的。反过来,
凶手有任何一位是作为“学生”去打人,而不是作为“革命小将”去打人的。

没有任何人拿出了驳倒王希哲的反证(包括那位显然根本就没看懂王的文章就很激动
而天真的贝苏尼)。

所以,文革初期学校中的“红色风暴”,全部问题不应像王友琴那样浅薄的归结于“
学生应不应该打老师”,而应归结于“能不能随意地以革命的名义剥夺掉“阶级敌人”
“反动分子”的生命”。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这个质问,必须向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的政权提出。因为在他们的理论,
随意地以革命的名义剥夺掉“阶级敌人”“反动分子”的生命,正是他们“革命”的
天经地义,是他们政权“正义性”的所在。他们就是这样把学生培养成狼的。文革后,
就没有继续这样培养了吗?----
六四穿军装戴钢盔杀进北京后下令开枪和直接开枪的,有没有“学生”?被这乱枪打
死的,有没有“老师”?这是“学生”打“老师”?不,这是“随意地以革命的名义
剥夺掉“阶级敌人”“反动分子”的生命”!
今天共产党对付法轮功方式,又是“红色恐怖”的翻版。参与残害甚至打死法轮功学
员的有没有“学生”?被残害甚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没有“老师”?这又是“学生”
打“老师”?不,这还是共产党“随意地以革命的名义剥夺掉“阶级敌人”“反动分
子”的生命”!

今天网上网下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就是无论亲共派还是几乎到了“逢共必反”的
疯狂反共派,都在有一点上与共产党保持了“高度的一致”,这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
“全盘否定文革”。

其实邓小平叶剑英共产党官僚否定文革,不过是他们自己的特权势力在文革中也吃了
亏。文革初期的“红色恐怖”与“土地革命时期”,“土改”时期的“红色恐怖”,
精神上理论上政治上完全是一脉的相承。都是在以《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好
得很”口号的支持下去“随意地以革命的名义剥夺掉“阶级敌人”“反动分子”的生
命”!

我们想一下,为什么王友琴、贝苏尼,马悲鸣们似乎对文革的“学生打老师”有一种
特别的愤愤,喋喋不休要凶手“学生”们“道德忏悔”,“良心谴责”,但却从不见
他们要求“土地革命时期”,“土改”时期的“红色恐怖”中打老师的“学生”,杀
地主的农民也同样地“道德忏悔”,“良心谴责”一下呢?这一来,从“朱毛”到“
十大元帅”“十大将军”及至一切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包括赵紫阳),哪个不是
杀人凶手?哪个不是“狼”?哪个不须“道德忏悔”和“良心谴责”?

为什么他们似乎不需要呢?为什么王友琴、贝苏尼,马悲鸣们从不告诉我们,这些杀
“老师”更多的“朱毛”到“十大元帅”“十大将军”及至一切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其实与文革中的“红卫兵学生”一样甚至更需要“道德忏悔”和“良心谴责”呢?无
他,无非是共产党政权把他们近一个世纪过去,后来,今天的一切“红色恐怖”罪恶
历史,都正面宣传肯定者、美化着、英雄着,独独抛出一段他们自己也曾倒过霉的“
十年文革”让你们去“否定”一下(而且还必须按他们的框框去否定)。于是王友琴、
贝苏尼们就乖乖地在这个范围内去“研究”去“否定”,流几滴眼泪,谴责“学生打
老师”。之外,不敢越出雷池半步。而马悲鸣们,则“为共产党尽孤忠”,捍卫和辩
护共产党从古至今的一切匪类的红色恐怖。当然也骂文革几句。但骂的却恰恰是反对
红色恐怖,领导反抗红色恐怖的造反派。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1979年邓小平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共产党政权至今还是肯定
着的。由于政权还肯定着,那些越过边界到越南土地上去“放火杀人”的中国士兵,
在中国作家、歌唱家、艺术家一切知识分子的笔下,都是正面的保卫祖国“自卫反击”
的英雄。但假若一天,共产党内新上台某一派想通过否定邓小平的政策立威,决议“
彻底否定对越自卫反击战”,声称“对越自卫反击战是一场浩劫”。我们再看看中国
的知识分子,他们会争先恐后地出现成百上千的“王友琴、贝苏尼”论证:

这些在越南土地上烧杀的中国士兵是怎样的不人道;
这些中国士兵都是些“喝狼奶长大的孩子”;
这些中国士兵都需要““道德忏悔”和“良心谴责””。
你不服气么?你争辩说“我们当时是听从了邓小平中央军委的命令”么?他们就会驳你:
“不要推卸责任。邓小平有罪你们也有罪。”“你们难道不懂进入他国的领土进行烧杀
是侵略么?你们连这点常识也不懂?你们都是成年人了,你们必须对你们的侵略杀人行
为负责”。如此等等。
董文华也会开始唱《血染的耻辱》或《血染的忏悔》。
这公平吗?不公平。

这里只是一个假设。我的意思是说,任何一个负责的国家政权,都必须首先自己承担起
由自己的政权意志发动和进行的国家行为的后果。而决不能像共产党政权那样,仅为了
自己政权内部的纷争,就把国家行为的后果推给受自己教育执行的国民。除非这个国家
政权已经因承担后果而死亡。

我们看德国和日本。

二战德国的希特勒纳粹政权,已经为承担自己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行为而死亡。今天的
德国政权,历史法统已经不是第三帝国政权的延伸。因此,一切追随和执行国家战争政
策的纳粹分子,也就轻重不等必须连带负战争罪行的责任,不能因自己当年是执行命令
而获开脱。二战后的民主德国政权就是这样作的。是不错的。

但日本不同。应该为对亚洲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家行为负责的是日本天皇和天皇制度。
战后的日本虽已改造成了一个准民主的国家,但这个国家仍然保留了天皇的法统,它在
国家人格上,仍然是发动对华对亚洲战争那个日本帝国的历史延伸。太阳旗仍然飘扬。
它没有因承担自己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行为而死亡。那么它就当然负有保护当年受自己
教育,执行了自己的对外战争国家意志的国民不再受追究的责任(这和德国大不相同)。
如果他们已经死亡(东条英机等14名战甲级战犯和约2000名乙、丙级战犯等),就把
他们供奉进靖国神社,享受国家祭祀。

我与亚洲一切曾遭受日本侵略的国家人民一样,憎恶和反对日本政府靖国神社供奉战犯。
但我理解日本政府,敬佩日本政府,因为这是一个负责的政府,一个不把自己的国家犯
罪行为推卸给国民的政府。唯有这样,才能团结日本,凝聚国魂。因此我明白,中日两
国极可能还有一战。你只有战胜日本,斩断日本天皇法统,才能最终解决“靖国神社”
问题。既然你已经放过了负国家战争责任的天皇,让他继续被日本人民供奉,你又何必
纠缠东条英机们的被供奉?


言归正传。弄清了文革初期“红色恐怖”国家犯罪行为的本质,其无数血案的责任问题
便可以厘清。王希哲的准确观点(请一切以此为准,不要歪曲)是:

1、文革初期“红色恐怖”是一种共产党国家犯罪行为。是毛泽东、林彪、中央文革陈伯
达江青、公安部谢富治依据中共自“湖南农民运动”,“土地革命”起一贯的“随意地以
革命的名义剥夺掉“阶级敌人”“反动分子”生命”的政策,教育煽动学生贯彻的国家意
志。因此它的犯罪结果首先必须由国家政权负责。任何继承了这个国家政权法统的邓小平、
江泽民、胡锦涛都无权将这个责任推给国民。“学生”参与的罪行也必须清算(再说一遍
请不要再歪曲了:学生”的罪行也必须清算)。但这个清算,必须是在对共产党的国家政
权犯罪行为和根源进行总清算之后。任何不敢先行对共产党国家政权犯罪清算,利用和配
合共产党政权推卸自己文革犯罪责任,在国家政权的卵翼下作“学者”却强调对当年执行
国家意志而犯罪的学生先行进行清算,都是一种欺软怕硬的投机行为和实质对共产党国家
犯罪的掩护行为。


2、正因为“随意地以革命的名义剥夺掉“阶级敌人”“反动分子”生命”的“红色恐怖”
这一点从没有得到彻底清算,才有了文革后的一样性质的“红色恐怖”:六四屠杀,残害
“反动邪教”法轮功学员等。而我们看到,今天声声骂文革的国内青年学生,比当年的学
生,高明不到那里去。

3、一切历史上人民对共产党“红色恐怖”政策的抵抗,包括文革造反派对血腥镇压的反抗,
都是正当的。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否定文革”,把人民对屠杀的反抗与共产党的“红色恐怖”
混淆起来,如马悲鸣之流,是别有用心的。我们设想一下,如果那些已经被打倒在血泊中的
牛鬼蛇神(老师)们,不甘白白被打死,在已失去了国家法律保护下起而反抗成了“造反派”,
是也需要“忏悔”的吗?不需要。


2005年3月28日
美西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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