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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聂树斌案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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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树斌案的背后   
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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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02/13
文章: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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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聂树斌案的背后 (758 reads)      时间: 2005-3-19 周六, 下午3:23

作者:草根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聂树斌被枪毙,不过是诸多被杀的冤死者中又多了一个,在中国历史上算不得什么。看了聂树斌的遭遇,想到了《阿Q正传》中阿Q的死。鲁迅的这部小说之所以是经典,不仅在于他刻画了阿Q这个经典的形象,更刻画了阿Q之死这种经典的死法。

聂树斌是幸运的冤死者,他的幸运在于:首先是真凶被抓获了,其次是审问真凶的部门并不是那个冤杀聂树斌的部门,否则,这个案子肯定没有被翻案的可能性。靠伪造政绩升官已经成为一种官场文化,你还能指望官场有多少正义?我甚至怀着这样的恶意猜想:那个发现真凶的部门,之所以坚持把这事公开,也是因为这种纠正假错案的行为可以成为他们的政绩,如果这事情本身会给他们带来杀身之祸,比如那个制造冤案的人现在成了政治局常委,或者真凶本人身居要职,或者这件强奸杀人案本来是某部门“政治问题非政治化”作的案,那么我敢担保这件事情仍然被掩盖得严严的,永远没有昭雪的一天。

我很幸运出生在一个凶杀案破案率很低的城市,有一次酒席上一个刑警对我说,当地凶杀案破案率远远不到一半。我们那里的警察设备技术在全国还算不错的,不见得比聂树斌那里的警察差。如果技术上凶杀案的破案率只有一半,以100%为目标,那么必然结果是一半以上的人都是无辜被杀,而且死的恨难听,很难看,死者的家属也一辈子抬不起头。

我们再看看当时的官方报纸报道:

“经审查,此人叫聂树斌,今年21岁,是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校办工厂工人,他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代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8月5日下午,他游荡中从张营村偷走一件半袖衬衣,行至新华路检查站附近时发现康老汉的女儿骑车驶入田间小路,便尾追上前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又用衬衣将其勒死。事后的一个多月之后,他又出来蓄谋强奸作案,没想到刚露面就落入了法网。(节选自1994年10月26日的《石家庄日报》第二版作者之一焦辉广系此案办案民警)

从这篇报道看,一切细节都有板有眼,丝毫没有值得怀疑之处。这段话尤其可怕:“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这说明他们的技巧已经高明到什么地步,也就是说,如果哪个案件缺一个作案者,他们可以随便找到一个人,然后想办法让这个人承认是他作案,并且要编造出他们所需要的细节,比如“尾追上去将其撞到”,“用衬衣将其勒死”,“事后的一个多月之后,他又出来蓄谋强奸作案”等等。

如果我不幸那天在那个地方被警察撞上,那么几乎可以肯定,那个替死鬼就是我草根。如果清醒,在死和痛苦之间作选择,我会忍受痛苦而否认死罪的诬告,但是如果经过几天几夜的不睡觉,再给注射一点什么药物,我肯定也是在他们的暗示下开始编故事,编得合情合理,然后把自己弄死掉,合法地死掉。

如果换一个人,比如不是聂树斌,而是某个高官子弟,想必不会遭受如此冤案。公安的人都信奉“打狗要看主人”,聂树斌的不幸,首先是他不幸生活在一个践踏人权的国家,其次是他不幸出生在底层贫民家庭。

现在大家呼声最响的,是要求严惩那些制造冤案的警察。那么制造这种警察的国家政权,践踏人权甚至不许公开谈论人权的那个国家政权,以及用高赞同票支持这个国家政权的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官员),他们应该承当什么罪责?如果这些人没有承担过错,不从制度上做出真正的改革,那么在这个制度下,任何时候,都会制造出无数的为了政绩制造冤案的警察,和为了升官而祸害百姓的官员。

有些网友说,如果聂树斌有“沉默权”就不会被致死。可是我们真的有沉默权吗?即使一个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在政治学习时有沉默权吗?在批判法轮功的时候有沉默权吗?当政治辅导员找你谈思想问题的时候你有过真正的沉默权吗?如果我们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犯罪嫌疑的公民都没有沉默权,那么犯罪嫌疑人又怎么可能真正拥有法律上规定的沉默权?

刚才在搜索有关聂树斌案的报道时,发现很多网页提示该页已经被删除!尤其是一些论坛发起为聂树斌签名的帖子,几乎一个不留。可见当局已经把这事作为禁忌论题。

如果我们不争取人权,下一个聂树斌就是你我。


作者:草根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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