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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贝老太的“两川合并”声明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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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贝老太的“两川合并”声明说两句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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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贝老太的“两川合并”声明说两句 (708 reads)      时间: 2005-3-10 周四, 上午2:24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贝老太的“两川合并”声明说两句

芦笛


顷见老太太的“声明” :

“决不放弃两川合并的主张,在一切条件下鼓吹两川合并。

请敌人和朋友们理解,如果放弃这一主张,就是撒谎骗人,口是心非。”

不禁废然长叹:昨天我才苦口婆心地劝她不要再一门心思地琢磨网人网事,争取学作正派文化人,把注意力转移到网文上去,今天她就出来贴自甘下贱的决心书!当真是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请敌人和朋友们理解” 。

你哪有什么敌人?配有什么敌人?别恭维自己了!这世上只有三种人:

1、怜悯你的人 (大多数正直网民) 。

2、鄙视你但怜悯你的人 (我就属于此类) 。

3、鄙视你但想利用你的巨大破坏力的人 (LL们,也就是你心目中的“朋友”) 。

“决不放弃两川合并的主张,在一切条件下鼓吹两川合并。如果放弃这一主张,就是撒谎骗人,口是心非。”

这是入党申请八?如此庄严,只差以头抢地,指天誓日,断指血书了,但不敢动问,您那贴在LLC庄严宣布放弃合并主张的<易帜宣言>又怎么说阿?往哪里摆?到底哪一份算是“撒谎骗人,口是心非”?

你撒谎骗人的事还少么?事到如今您怎么还以为自己有什么公信力?楼下我贴出的您的三大谎言您就没看见?前天您才在这儿撒谎骗人说要永远离开此地,离开了么?

请问您以何身份发此声明?网民代表、俱乐部成员、还是抢劫颠覆本网站的罪犯身份?试图通过暴民运动吞并一家私有企业,请问除了小红书之外,还有什么法理依据?

我才通知大众您是超级13点,您就奋勇出来为我的论点提供鲜活证明,谢谢合作!

看在您出了那么多丑的面上,我恻隐心动,慨然出来支持您一把,请您起码作到以下几件事,让大家看看 you really mean business,而不是哗众取宠,闲极无聊拿大家消遣来着。

一、众所周知,无庸置疑,虽然新川那夥人是罪犯,但本网站宽大为怀,从未封杀他们的笔名,也未撤销他们的文集。请您去游说那边采取同等措施,为秘密封杀我和老狼公开道歉,并解除对我们的封锁。

二、请您有本事上那边去闹去,起码要把那声明也贴在那边,不要利用我们的宽松捏软柿子。

三、我本人多次呼吁那边的清流大举重返,请您去请那些人过来参加罕见的理性交流,起码两面上贴正经文字,请从娜娜、茉莉、蓝极开始。

如果您连这最起码的事都作不到,只是因为江妪才尽,写不出文章来,只好以此廉价秀吸引众人眼球,藉此轰动网络,则我看您真到高龄离休的时候了,不知尊意如何?

最后小小心心地问一声:您怎么这么快就忘记您那“出离” 或“出笼” 的愤怒了?呕吐怎么样了阿?止住了没有?是否注意补充水和电解质?要注意尼,毕竟风烛残年,不比年轻时代了,您说是不是?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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