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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官大人请进:(兼请斑竹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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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官大人请进:(兼请斑竹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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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法官大人请进:(兼请斑竹05) (211 reads)      时间: 2005-3-04 周五, 上午5:44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2004-11-14 芦笛连上6个以上违规贴。众议院的斑竹在他发泄私欲的时候不仅没有相关的警告和处罚并且在本人上贴给出他发泄的证据之后仅仅是删掉芦笛的违规帖子没有进一步的警告措施。斑竹的行为使本站蒙羞,芦笛和斑竹践踏的坛规。

我作为本坛的网友想起诉众议院的斑竹。让芦笛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但因为芦笛当日过激的言论已被删除,我拿不出证据,又斑竹可以看到以前被删的内容,我希望法官能接受我的起诉。

首先我希望法官可以要求斑竹恢复那天芦笛过激的言论,让案情重演,还历史以真正的面目,让违法分子不再逍遥法外。为了案情的分析,斑竹可以先把那些删掉的证据让他晾在陪审团,法官和陪审团可以根据这些证据作出判断。

为了唤起斑竹的记忆特给出下面两个连接。

http://hjclub.com/showtopic.asp?ID=531938&Parent=531896此贴之后我给出了芦笛违法的证据。斑竹05是经手人。

此贴是给法官的,希望老狼(斑竹02)能够必嫌不要来干扰法官的判断。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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