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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小学生请进,芦笛莫入 |    |   
		| 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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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感谢你楼下的仗义执言,并决定听从你的劝告,不再理睬芦笛就是。
 但是,我看到你现在却采取了与给我劝告的另一个标准行事,即
 想要在奸坛“点菜律”中寻求公平、公正的法制。我认为这更是
 徒劳的--也许能彰显奸坛的冒牌“民主法治”,然而这里的网民
 就是麻木不仁的,“反对派”除了躲进舞台后嘁嘁嚓嚓当深宫怨
 妇外,是一无所为的;因此你的告状除了自取其辱外,将一无所
 成,更可能的反是被人用来为伪民主假法制贴金抹粉,加强欺骗。
 因而,我现在反过来劝你终止此举。归根结蒂,法是靠人来执行
 的,在目前远非健全的法制及执法者水平及网众芸芸的条件下,
 所谓的“民主法制”只能是一场愚民闹剧。
 
 你高兴来看戏就时而窜进窜出,但不必与婆罗门争平权。
 你有灵感写好贴,就窜来飞行上贴,贴了就走,不必计较。
 说到底,这与改变时局或影响舆论全然无干,怎能抱不现实奢望。
 假如你终究意难平,那干脆别来,眼不见心不烦。
 
 中国人不长进,最不长进的是其“智识份子”,而伪独知是其中
 无耻之尤。这是时代所限,想到此可以心气平和。
 倘若心气平和,那么也要看到老五小二有其好处:说到底,他们
 不拿钱成日操劳,并不欠我等。相反,我们免费使用着这资源,当
 知足,不能苛求于人。也许有人说我捐了$199,但我不悔。因为我
 所得并不止这些,如果付我们每月$199,扪心自问是决不肯全天候
 来当版主的。
 
 我实在是痛心疾首心如死灰来说这一番话的。既看透,自己又不能
 多付出,不若放一马。
 
 芦笛的事也是如此。他在楼下说,本不认我是共特,也不认我拿
 了刘青的钱或用重金收买了李洪宽;更不认为我偷了老同学阿飞
 的画。但他是个神经搭进搭出的人,他原先的表述不是如此的,
 反而有一种恶作剧的亢奋。两者合在一起,就构成诽谤的“明知
 而故意”的要件。然而,他是个虚拟的影子,除非我与李洪宽打
 官司(这要他出头承认芦笛所言)+奸坛董事会向我提供芦的真实
 信息。
 这些当然是办不到的,因而我就是老虎吃天。最后,我既然对芦
 不再抱有期望,那么应想到他的影响极为有限,甚至他说什么,
 人们倒有逆反心理。由此而观,天生德于予,芦笛其如何?可以
 不再计较。既不计较,不如网开一面--就像孟德见关老爷要走反
 而赠金一般。芦笛穷矣,士穷而文工。让他全心出书,也许最后
 对大家有利。这样,我不助芦笛,芦笛因我退避而大成,岂非胜
 造七级浮屠?
 
 CD正唱着:
 
 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
 I'm crossin' you in style some day
 Old dream maker, you heart breaker
 Wherever you're goin'.......
 
 余休矣,一尊还酹江月。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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