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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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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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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去写正经文字了,没顾得上理睬你这卑鄙小人,你那暴隐私的指控,我现在才看见,答复迟了,请多原谅阿。
那所谓“隐私”乃是贝女士自己暴的。封芦案发后,我还什么话都没说,她就奋不顾身地引火烧身,首先在网上发正式声明,说我害怕她乃是怕她依赖我,她是独立女性,不会赖上我,要我回来,与她“开和平共处之先河”。我一看,她自己都招出来了,那还有什么客气的?于是便讥笑了她一番,说你怎么把这种只能自己私下揣测的话当众说出来。于是她便到处哭诉,说:“芦笛说我追求她。”我还特地写了个帖子,说那些话都是你自己招出来的,她看了无话可说。要不要我把那帖再贴出来?
连她自己都从来不敢指控我暴露她的隐私,你倒愤愤不平了。你过去不是说你上了她的当,错怪了我,在这儿惭恨不止么?要不要我把你的原帖贴出来?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暴了她的隐私,那也是反击性骚扰、保护自己的正当行为。难道因为她作不成芦笛的朋友便公开宣称“作芦笛的敌人比做他的朋友容易,我成全他!”扬言要“报私仇”,要“一定要摧毁芦笛”,我还不能指出这是在公众场合肆无忌惮的性骚扰?连她自己都无法驳斥根据经典定义作出的指控,您还着什么急,N?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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