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马弟弟,驴哥哥道歉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马弟弟,驴哥哥道歉
芦笛
今天上半天班,混了一会儿就跑回来了,回来后看见你的帖子,觉得很内疚。这网上,我骂得最频繁、最凶狠的就是你,全亏你肚量宽宏,咱俩的爱情才维持到今天。不是别人衬托,还真显不出你这优点来。 看看老枭和幽灵吧,我还没正经出掌呢,这就结下永久冤家了。比起来,你和余情郎真是棒打不散的鸳鸯阿!当然你的定力与肚量远非他所及。
你小子真的赋闲了?要不怎么会在上班时间上中文帖?我记得你说过单位电脑不能打中文阿?工作找得怎么样了?向关心你的饭们汇报一下吧。
你气得我破口大骂,乃是因为你专讲你丝毫不懂的东西,什么笑话都闹出来了,哪像个大宗师的样子?我这作大哥的实在忍无可忍而已。你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许多错误连中学生都不该犯,可你就是犯出来了,还一而再、再而三地闹笑话,简直是千手观音都堵不住那么多漏子。
就拿你楼下那帖来说吧,其概念混乱与幼稚思维,简直是数不胜数。我懒得再去看那破帖子,凭瞬时记忆说一下八:
第一,到现在你也不明白进化论说的是什么事,以为生物的进化速度不同,有快有慢。而这进化的快慢似乎是机体的复杂度决定的,越简单的生物,进化速度也就越慢,越复杂的生物,进化速度也就越快。
请问,你是不是这个意思阿?
既然如此,请问,那些简单生物怎么不会在生存竞争中灭绝了呢?再跟你说一遍:所谓“进化”,说的是自然环境的压力通过生存竞争,把发生适应环境的遗传变异选择出来,由此产生了新的物种。自然选择的筛选标准,是看物种的适应性。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反倒是越复杂的物种,适应能力也就越差,这才会有极度复杂的恐龙彻底灭绝的事,而结构简单的病菌则连抗菌素都无法灭绝,因为它们变异的速度很快,用药的结果反倒是人工选择出了抗药菌种。
所以,你完全说反了,brother。
第二,类似地,你以为越复杂的生物,基因复制也就越容易出错。真TMD活见鬼了!哪怕高中生也该知道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的区别,那就是后者多了一整套的复杂机制,确保基因复制、转录时不会出错。建议你去看看高中的生物书再来放言高论,拜托!
第三,你以为癌症的发生完全是基因复制错误造成的,连“原癌基因”都没听说过,而我这老外早在出国前便在科普杂志上看到了。这里给你作个链接,你自己去看看吧:
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bv.fcgi?call=bv.View..ShowSection&rid=gnd.section.111
第四、由以上三个可笑的常识错误,你就导出那惊天动地的蠢结论来:进化速度越快的物种,害癌的可能性越大!如此说来,鲨鱼乃是进化速度最慢的生物,因此也是最简单的生物,是不是?
马弟弟,你那脑袋是怎么长的?为什么推出个结论来竟然不会发现与自己的前提矛盾?
第五,你那“半代谢率”,其实准确表达应该是“半更新率”,也就是机体一半物质被更新所需要的时间,是不是?
这在我这老外看来完全是笑话。再跟你说一次吧,据说人体不是所有的细胞都会不断分裂,在发育停止后,肌肉细胞和神经细胞就不再分裂了,其总数保持不变,如果死了或切除了,一般不会再生。锻炼引起的肌肉发达其实只是让肌肉细胞肥大起来,并不能增加肌肉细胞的数量。大脑的神经细胞更是这样,据说出生后半年就不再分裂,终生数目保持不变。
依我这老外想来,既然那些细胞不会分裂,则DNA也就不会再复制。在这种情况下,请问怎么个更新换代法?更换的顶多是内部的蛋白质之类。
不仅不同的材料(如蛋白质和DNA)的更新速度不一样,就连不同细胞,其更新换代速度也不同。上面说了,肌肉神经细胞终生不换代,但血细胞似乎只能生存几个月(凭当年作病人家属攻读医书的模糊记忆胡说,如有错误,敬请内行纠正),在这种情况下,请问如何求出机体整体的所谓“半代谢率”来?
当然,我毕竟是老外,到底是否如此,还得请老非老专家说了才算。
至于将机体“半代谢率”与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相类比更是笑话一桩。前者其实是说零部件的更新换代速度,后者说的乃是放射性核数目衰减到起始时的一半量所需的时间。不但本质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且动力学也毫不类似,同位素的半衰期乃是指数曲线,机体的“半更新率”难道也是指数曲线不成?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机体零部件的更新速度也是呈指数曲线衰减,越到后来更新的越慢?如果真是这样,则假定“半代谢率”为一年,那第一年后组成机体的全部材料有一半给换了,第二年年底则只能换1/4,第三年底则只有1/8的材料被更换?世上哪还能有比这更惊天动地的胡话、蠢话、疯话、笑话?!
Brother, you are really, really hopeless!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