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贝老太太,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贝老太太,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芦笛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贝老太太,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217 reads)
时间:
2005-2-17 周四, 上午10:06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你拿出证据来支持“老海川的规则是为芦笛度身定作的”指控,否则向网站和我本人道歉!
你这个超级白痴13点,我跟你说白了吧,网战的基本功夫,就是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伤害对方。在这前提下,我再怎么伤人,网站也拿我没办法。老狼根本就管不住我,任何人也管不住我,而且没有法理上的依据禁止我伤人。早就跟余大郎说明白了,“民愤”不是封我的嘴的理由,任何人也无法以此来让我住嘴,因为并不违反坛规。随便哪家网站,也没有禁止民愤极大的网人发言这条。
不但如此,你就是把老狼老非搞倒了,你自己上去作领导,无非也就是恢复到过去你在这儿实行红色恐怖统治的时代,我照样能让你天天受罪还无法惩治我,唯一的办法就是像新海川那样把我列入黑名单。你回这儿来,是不是就是想实现你永远的梦想,靠煽起民愤,永久驱逐芦笛?那行阿,我走,您这位万民爱戴的奸坛母亲来此充主力写手,每天推出一篇点击率至少在两百以上的文字来,有那本事么?
呸!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就你那神志不清颠三倒四的智力怪物,还要上这儿来吃网上才气第一的大才子的醋,指望靠那夥流氓混混发动群殴,实现把芦笛永久驱逐出海纳百川的迷梦!你做梦去吧!
我真是怕了你拉,行了,你也别闹了,我同意和你私奔,费用由你出,如何?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10213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