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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致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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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致余大郎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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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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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致余大郎 (324 reads)      时间: 2005-2-10 周四, 上午7:21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致余大郎


芦笛


刚才看见加人把你的全帖转了过来,特此补答于下:


“说实话,芦笛行文汤汤,水份过多。他的文章,我从来一目十
行。但他确有灵感有火花,且批专制入木三分,常一针见血,
有惊世妙论。因而,诚如你们董事会在内坛所见,我一忍再忍,
还是答应周旋出版商,并给予特优价格。所谓免编排、插图费
等,印刷费打进最早150本订购款内,并包购十本等,就是为
了芦笛在一毛不拔条件下出书,而且净得10%版税。此议直到此
刻,并未取消。”


你说的确实是真情。我确实非常感激,已经在<就芦笛基金会和芦笛文集出版事告热心网友>一帖中用“quack朋友”的名义向你表示了感谢,之所以没点名,是因为那毕竟是在私下场合谈的事,未经你的许可,不便贸然披露。

至于所谓“一毛不拔” 则恐怕不是事实。其实,如果不是我马上要提前退休,而退休后只有微薄收入,我根本不会和你讨价还价。那150本的主意是老狼想出来的,而你提的方案可不是这个,乃是我自购30本+排版费,这我已经在<告网人书>中说过了,乃是我考虑接受的方案,因为我并不想让老狼去为我承担风险。而要接受你的方案,我就得自己掏出800-1000刀去,这当然不是什么巨款,但对我这pensioner 也非易事,说是“一毛不拔” ,恐怕有点过分吧?


“现在我看到,芦笛已得呼延先生的$3000支助,因而可以放任无
忧。同时我又感到,芦对我如此肆无忌惮的人格污辱,超越了我
忍的临界点。为此,我决定向出版商宣布,取消我对芦著的推荐
--因为我已确认其著作,必以不堪入目惨不忍睹的泼骂为大头,
对读者身心及经济都是伤害。我原来所言订购十本,是复旦集
团听信我的推荐。现我既已取消推荐,自然也归无效。我意,对
没有人格底线者讲仁义礼智信,是宋襄公之仁,是对牛弹琴的呆
子。以上决定,望能将心比心,给予谅解。”


这“放任无忧”不知该作何解?

加人已经代我回答你了,出不出书,我根本不在乎。如果你以为我过去是为了你能帮我出书就讨好你,现在因为用不着你就翻脸不认人,那你就太小看人了。老实说,如果我是这种人,也就不会去跟明镜出版社老板何员外在2001年圣诞期间大战,也不会在不久前让那个政治基金会拒了稿。漫说是中文书,哪怕是我真想出的英文自传,我也不会为此委屈自己。过去RR为我找到出英文自传的关系,特地把出版社的地址给我寄来,却让我回信劈头盖脸地辱骂了一通,让她 leave me alone,说我绝对不会沾她的光。

连你自己都承认,我是“喂不熟” 的驴,根本就不会受人收买。如果你真以为我过去和你敷衍乃是求你出书,现在因为用你不着便一脚踢开,那你这人可也就小到出奇的地步了。

“汤汤水水” 的话,你已经说过多次了。这话不错,这就是网络写作的特点,有很多题外话,而且必须写得风趣,不能跟鲁大人的一样尽是干货,读者才爱看。如果要出版,当然要作相当删节整理。

“因为我已确认其著作,必以不堪入目惨不忍睹的泼骂为大头,
对读者身心及经济都是伤害。”

你其实用不着找这种可笑的理由为你撤回诺言辩解,因为我并不生气----毕竟,那是我咎由自取,不该狠心拔你的桩。我对此真是觉得很不过意。唯一的希望,就是你恢复理智,不要莫名其妙地株连到斑竹头上去,理由我已经在楼下的帖子说了。

至于我要出的书会象你说的那样不堪,这也只有你那种小同志才会说出这种小话来。在内心深处,我从来以在网上骂人为耻,连网上文集都从来不收那些骂帖,何况是正经出版的书?吃草的老虎正是看穿了这一点,才想用搜集出版我的骂帖来羞辱我,其实我虽然以那为耻,但从来文责自负,并不惮以真面目示人。所以立刻就把所有骂帖的版权转让给了他。

说正经的吧。那天我看见小偷说,如果芦笛文集全是反共文字,那汉奸们一定会踊跃购买。这倒给了我个启发。过去和那基金会打交道时,因为对方的政治背景,我不能不选入具有针对性的批判文章,以维持自己的独立性。现在反正是自己出,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文章。我看可以出一集骂共党的,再出一集骂伪民运的,如此则定能保证销路,而从总体上看来又是均衡的。你认为如何,情郎?

总而言之,你答应的那十本书就别放在心上了。没关系的,我不计较。其实芦笛基金会成立根本就是老狼代我作主张。我的原意早就在那个帖子中说了:我觉得自己不配,一定会辜负网友的期待,所以婉言谢绝了。没成想老狼把我一脚踢开,这就跟我没相干了。我只负责提供书稿,至于最后出得了出不了,我根本不在意,何况是你那区区10本书?

最后跟你说:其实我早想离开这地方了,理由早说过多次:本人不愿变成网站的负资产,让学艺不精的芦敌们反复迁怒到网站上去。我过去在大家、在说道,从来都是以一敌众,根本也就没怕过谁,而在这个地方,因为怕连累网站,时时必须约束自己,比什么都窝囊。你看这么办行不行:我离开这地方,顶多只贴点旧货出来,你和那些被我迫害的网女回来,把这个网站顶起来,如何?

不过,我看啊,你到哪儿都跟人家处不长,原因是你气量太小。老芦虽然脾气暴躁,自问心眼还没小到你那程度。你跟老2老5闹别扭,究竟为什么?不就是人家删或移过你的个把帖子么?那又不是拉偏架,犯得上这么认真么?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政治家,这点气度、这点身份还是有的,从来不会为自己的文字上不了导读哭闹打滚,除非正在跟人打架而斑竹拉偏架,否则决不会因为自己的帖子被删或被移而忿忿不平,更不会怀恨在心 (你自己去看看你附和欲火骂老贝删你的帖的文字吧,那心眼可真够小的,记仇竟然这么久) 。不过这些话说也白说,这把子年纪,难道你还能改变过来?

总而言之,谢谢你的赏识和帮助,那10本书之诺就此拉倒,我毫不在乎,不管怎样,你不顾我的踢打试图帮忙,这就很难得了,后来变卦也是我自找的,所以,你就不用为自己解释了,发明出“芦书必是破口大骂之作” 的无聊借口来就更没有必要。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来:老狼死猫三告我说以后出书的事由他答复,不要我乱开口,我这不是违反了他的命令了么?所以,赶快追补两句:对于你撤回诺言,我个人毫无所谓。正式表态当然是老狼的事。不过我看他也没有好说的,因为那并不存在毁约问题,只是君子协定而已。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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