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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新华社赵紫阳生平公告践踏中共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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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华社赵紫阳生平公告践踏中共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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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新华社赵紫阳生平公告践踏中共党章 (274 reads)      时间: 2005-2-01 周二, 上午1:4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张敬昭专稿:新华社赵紫阳生平公告践踏中共党章

新华社发布赵紫阳生平的公告中,对于赵的历史功绩只有区区一句话:在“改革开放的前期……为党和人民作出过有益的贡献。”

众所周知,大多数一般的党员、干部和一般民众一生中都会“为党为人民做出过有益的贡献。”对担任过国家总理和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公告中连这点都不敢提及)如此评价,难道符合中共党章总纲中所规定的“实事求是”原则吗?这样轻描淡写的评价,不但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是对曾经赏识和提拔赵紫阳的邓小平等革命前辈的侮辱和亵渎。姑且不论赵紫阳在后期是否犯过“严重错误”,如果在改革开放的前期他没有杰出的领导才能,没有赫赫的功勋,而仅仅是一般“有益的贡献”,邓小平和党中央会把他选为党和国家第一把手吗?这不等于是说邓小平犯了“严重错误”吗?(chinesenewsnet.com)

公告指赵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犯了严重错误,”则显示出姑悖情乖理,武断蛮横。人死了还要踹上一脚,正如西谚中所说的add insult to injury(伤害之外又加侮辱)。遍查中共已故各级领导人去世的讣闻和悼词中,从没有一人被指犯过哪怕仅仅是小小的“错误”,难道他们都是完人?姑不论如此片面的结论是否符合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宽容和厚道精神,它至少剥夺了一个党员的合法权利,严重违反了党的章程。中共政治局和中央全会在1989年做出了六四和赵紫阳处理的决定。虽然赵紫阳和党(实际上是邓等人)的意见不一致,他一方面保留自己的意见,一方面服从党的“多数”决议,主动辞去了总书记的职务。他没有搞派别活动来反对党的决议。因此,无论是非曲直如何,在组织原则上他是光明磊落、无懈可击的。(chinesenewsnet.com)

中共党章第四条第七节和第八节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上级提出,也可以提出申诉和控告,“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据了解,赵紫阳直到临死前对所谓的六四问题决议和对他的处置是有保留的,也多次提出申摺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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