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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钱钟书的英文水平说到赵紫阳“遗嘱”的真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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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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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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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钱钟书的英文水平说到赵紫阳“遗嘱”的真伪
芦笛
老肚子一个帖,引来了各式各样的回应,说点零碎感想:
一、老钱的鸟语
老钱的鸟语如何,本人这万分之一瓶醋不足以判断。但刚才看见转来的“糊涂虫”的评论帖子,却不敢苟同。这里逐段评论一下吧:
糊涂虫先举了个病句:
“he is the most well intellectual that I have ever seen”
这当然是错的,上过中学的同志都该知道well是副词,不能作定语。除非你说“most well educated”就对了。据说作者在“汤晏和庄因的记述里都看到过”,此二人为谁,老芦丝毫不知,但这似乎跟老钱没相干阿?
接着作者举出了据说是老钱的一封英文信:
My Dear Shu-Wu,
Your letter gives me a joyful surprise. Your English is
astonishingly good. This is not “flannel” or “butter”
but my sincere opinion (my hand upon my heart!). The idea
found from your version of Chairman‘s statement is, to say
the least, quite unjust. Perhaps your hand is recovering
some of its old cunning momentarily lost through long lack
of practice. At any rate, it would be a pity - nay, a sin,
a crime - to let your English get rusty & become finally
unserviceable.
Yours in haste
说:
“我又想声明的是,我看过一些
古典英文,好像也没有这样的。
总的来说,这封信给人的印象就是咬文嚼字。SURPRISE 就SURPRISE 了,
偏偏要来个JOYFUL。你的英文GOOD, 就GOOD的了,偏偏要来个ASTONISHINGLY GOOD。
SINCERE OPINION 就SINCERE OPINION 好了,
还要加上一个手按在心口的姿势。任何这些的形容词,副词,再加上
一个真诚的姿态,都没有在原有的意义上增加了更深的意义,都是累赘
的。这就是咬文嚼字与矫情。
至于FLANNEL & BUTTER,我不会说这样的用字是IMPROPER,但是
这种用字是ARCHAIC,ARCHAIC 本身也就是咬文嚼字。 ”
说出这种话来,只能说明作者是在美国接受的教育,习惯的是美国平直粗俗的英语,根本不知道英美知识分子写作风格的区别。老钱这英文,一望即知是典型的英国货,习惯了英国上层社会用语的同志根本不会觉得咬文嚼字。其实就连在日常口语中,你都会听见人家说:“What a lovely surprise!”“I put my hand on my heart.”谁都不觉得别扭。
至于astonishingly good 一类,连老美都会用。英语的一个特点,就是能用各种副词修饰定语,藉以给出更准确的定性来。例如reasonably good 和astonishingly good 的界定就完全不同,根本就不是笼统的一个good可以囊括的。作这种评论,只说明作者习惯于中式模糊表达。
他又接着评论道:
“再说这句的文法:
This is not “flannel” or “butter”but my sincere opinion (my hand upon
my heart!).
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一般来说THIS, THAT, IT这样的字只能指这一个句子里
的一样东西。但是这个句子里的THIS 指的前面这整个句子。这两句其实
应该要合并起来成一个复句的。美国人一般的习惯就会在这个句子里面找
THIS,结果就会问,这个THIS指的是什么呢?所以这句话比较正确的写法
应该是:This is not “flannel” or “butter”but my sincere opinion that
your English
is astonishingly good. 很抱歉,我实在无法再把括号里的东西加进去。”
这就让人无法理解了,用复句当然可以,但老钱这写法,我敢断言,英美人一定能看懂,并不会觉得是问题,因为那this是紧接着前面的恭维话而来的,而以this用来指代前头的句子,以that用来指代后面的句子乃是英文句法的规定。倒是他改的那个句子才是有问题。this不能作先行词,应该是“It is not....that...”但如果这么写,语法固然正确,却毫无生动流畅可言了。
下面的评论也是似是而非:
“最后这一句:
Perhaps your hand is recovering some of its old cunning momentarily lost
through long lack of practice. 说实在,我真是有点看不懂,old cunning什么
啊?这里好像
少了一个名词。我是看了中文才有点明白。原来是”一时失去的原有的灵巧手法
“。那么我想应该是这样写的:Perhaps your hand is recovering some of its old
cunning skills which is momentarily lost through long lack of practice.
但即便是这样,
这一句还是怪怪的,不太像英文。因为这个手,只能RECOVER FROM SOME
ILLNESS,这个手跟手法是两回事,一个是生物的另一个是抽象的。而且如果是说他
的翻译手法,这个跟手又有什么关系?这句话,说实在的,我连改都
不知道要怎么改了。如果要我写的话,我可能会这样写:Perhaps you have lost
your old cunning skills through long lack of practice. (事实上CUNNING这
个字是带有
贬意的。) 或者,Perhaps you are recovering some of your old cunning skills
which is
momentarily lost through long lack of practice. 事实上RECOVERING 这个字通
常都
跟一个FROM 这个字的。也许这里应该用REDISCOVERING。总之不论我怎么
改都会把他的原句改的面目全非的。这种句子不仅仅只是犯了文法的错误,
还犯了逻辑上的错误。真是很难改。所以我很怕人家要求我改英文。我只能
一再的劝说,若果能用简单句写出同样的意思,就用简单句,除非必要,绝对
不要用复句。”
糊涂虫这里的错误,乃是不知道“cunning”也可以是名词,而在此处乃是“recovering”的宾语,从语法上说一点都不错。
而且,他不知道“to recover”和“to recover from”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回收(重获)什么什么”,类似“to regain”,后者指的是“从什么什么状况下恢复”,两者意思完全不一样。例如你可以说“He is recovering his health”,但绝不能说“He is recovering from his health”,只能说“He is recovering from illness”。这道理很简单:你可以重获健康,但不能从健康中恢复,只能从疾病中恢复。类似地,你只能说:“to recover his wealth”或“to recover from the financial loss”。
所以,老钱没错,是糊涂虫自己糊涂。这就像小安子笑话我用“I wish I was”一样,说明他连张道真语法都没看过。如果看过,他就知道在虚拟语气中用“I was” 取代“I were”乃是现代英语的趋势。
糊涂虫唯一有点道理的地方,是“cunning”一般带有贬义,不宜用作恭维。但这有可能是旧时代用法。旧英语和现代英语许多词义流变很大,例如“awful”原来是好的意思,现在则完全是贬义词了。本人才疏学浅,不足以判断,敬候能人教之。
糊涂虫最后说:
“最后有关钱钟书讲修辞的那篇文章,是好久以前有人贴了他的《管锥编》
我以那一小篇讲修辞学的作为例子,批评了他写文章不讲逻辑,不用
论证,却很会吓唬人的用英文,希腊文,和其他典故唬人的例子。主要的
是讲他不论证的恶习。我没有留帖子的习惯。我书架上也没有他的书。
所以,抱歉了,无法重复当时说的东西。”
这意思好像老肚子也说过。我没看过《管锥篇》,无从置评。只想说,在文中夹注西文,乃“解放”前学者的传统。那原因也很简单:汉语中原来根本就没有那些复杂的现代词汇,乃是五四前后仿照西方模式造出来的。初造时并不统一,所以必须夹注原词,藉以说明仿制的真货来源,以免引起理解混乱。老钱无非是沿袭过去的习惯罢了。以此诛心,未免无聊,似只能说明“解放”后长大的同志根本不知道历史,没看过什么49年前出的书。
此外,老钱此举或许也有比较文学的存念,大概他写作该书时,预先就想到替未来的译者们留下路标吧。那当然如老肚子说,妨碍了文气流畅。不过老钱不求闻达,根本就不会考虑可读性问题。
二、考证的依据是什么
老肚子非难老钱“上鞋”(我知道念“上耶”,只是搞笑)的理由,是说将其解为“妃乎欷”一样本身无意义的感叹词没有证据,只是靠常理穿凿。对此说,我不能同意。因为所谓“考证”,在我看来,基本上就跟破案一样,乃是根据逻辑和常理进行的。如果违反常理,就可以置疑,但反之不一定成立。也就是说,不符常理和逻辑者可以作为置疑理由,但不能以合乎常理与逻辑作为肯定的证据。换言之,常理和逻辑可以用作否定的依据,但不能作为肯定的依据。
在治国学中,如果要讲究“无一字无出处”,那就无什么研究可言了。例如这“上鞋”问题,老肚子的意思,似乎是说必须在某本词书上找到解释,才能用作证据。但如果是这样,那还有什么考证可言?
例如老郭解《离骚》就与众人不同。我记得有两句诗被他颠倒了顺序(具体记不得是哪两句了),那理由是原来不押韵,颠倒后就能押韵了,说明那一定是错简。你当然可以说他武断,因为毫无证据,但你也不能否定他这么干就是错的,是不是?因为古书确实是写在一片片竹片上,然后再用绳子穿起来,这过程中确实可能出编错了竹片的故障。
又如我考证宋教仁案,整个依据就是逻辑和常理。如果这不能作证据,那就只有起死人而问之一条路了,还有什么研究余地?
再如老芦某老友考证出《兰亭序》不是王羲之的作品。那依据的就是常理。他的根据是,序文中用了“揽胜”一语,而王的祖父讳“览”。前人的解释是王故意写别字来避祖讳,而我那老友则认为这恰好是作伪者的取信障眼法。他作了大量的翔实调查,研究了晋朝避讳的风俗习惯,证明王不可能采用这种避讳方式。
如果要说直接证据,那可以说他的考证没有出示什么直接证据。不光是他,谁也无法出示这种直接证据,唯一的直接证据只能是王老夫子自己的发言,可惜这是没指望的事。
所以,吊诡地说,我同意老肚子的质疑,不是因为老钱只依据常理,恰是因为他依据的常理不成立。
钱没有意识到,他在这里其实引入了一个潜在的前提:“人只有在绝望时才会呼天。”很明显,这“常理”是错误的。那“上鞋”完全是一气呵成的对天发誓,每句话都是惊天动地的誓词,把那“鞋子”解成无意义的感叹词,则全诗立刻失去了依托,所有的誓言都没有了对象,全诗也就落空了。
由此可知,我这里正是根据常理,否定了某种主张。由此可见常理在考证中的价值。
三、赵紫阳“遗嘱”的真伪
隔壁放羊老人家转来的老赵的访谈录,据说是老赵生前最后一次对外谈话记录。那就是所谓的last testament了,模糊中文似可翻译为“遗嘱”。
认为该件是伪造的同志有天一黑和NJLY,天一黑否定该件的理由,基本是朴素的阶级感情──他不喜欢老赵,认为老赵不是什么好东西。NJLY否定的理由,是说赵不可能如此超前。
认为该件是真的可能性比较大的人有徐建新、然然以及她的老舅。徐的理由也是朴素的阶级感情──他喜欢老赵,憎恨我党,而该件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很明显,徐论和天论乃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必讨论。
然然及其老舅的理由差不多,就是那些话只有老赵那种深知我党内幕、具有那种阅历的人才说得出来。
最打眼的就是他对毛、邓的性格的描绘极其准确。据大量旁证,毛非常饶舌,而邓沉默寡言,这和赵的描绘完全一致。其中特别可信的是赵对毛发动反右过程的解释。须知现在流行的乃是李慎之老坚持的“阳谋”说,说那从头到尾就是毛布下的圈套。这就是反共界的“舆论一律”,从法轮功到伪民运甚至独知,几乎所有的人都这么说。
我在文革中阅读了毛的大量内部讲话,深信毛开头确有邀请党外人士帮助共党整风的诚意,后来是叶公好龙,被真龙现身吓坏了,才“因势利导”发动反击。这结论和李志绥通过近距离观察得出的结论一致,也与紫阳的相同。而且,紫阳还说毛是想摆脱苏联模式,摸索出一种中国特色的民主治国方式来(其实是传统的“御史忠谏”,这就是毛理解的“民主”)。很明显,这完全是为毛开脱,根本不符合反共阵营的“政治上正确”。更何况,这其间还有紫阳对他当时在广东的经历的回忆,非常逼真,不是外界人士可以伪造出来的。
对邓的评价也很符合赵的身份。总而言之,赵的议论比较客观,比较超脱,更多的是惋惜而不是怨恨。他直接指出,能在毛死后改变中国历史的只有老邓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行,因为他没有实力。字里行间,既流露了对国家民族错失良机的沉痛之心,又对老邓个人失去这历史机遇表示了惋惜。那些话都是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地说出来的,根本没有什么煽情话语,完全是痛定之后、心知辞世不远、超脱了个人恩怨荣辱的一种平静淡远的反思,其实并不符合伪造者们的政治斗争需要。
对苏联的观察也是如此,具体的然然小丫头已经说了。我完全同意。
最可信的,还是他对中国当局的心态的准确描绘。听他那意思,那些人也不是不知道现政体百病丛生,但是不敢改,因为“求稳怕乱”已经成了那些人的obsession,生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口子一开,最后导致全国大乱无从收拾。这说的非常客观准确,但并不完全符合倒共派的政治需要。
还有个细节也耐人寻味。他用北京话说“没治了”,采访者没料到河南老赵会打起京腔来,大概是愣了一下,老赵看了出来,以为对方没懂他的意思,立刻加以解释。这细节非常生动真实,伪造者一般不会细心到去编造这种逼真的细节,也没有必要去编造这些无关枝节,更可能的是用“中国毫无希望”一类的话。
最有力的证据其实是云儿给出的,那就是,此文其实源出于香港《明报》。须知该报可是英国人治下办起来的大报,比不得网上论坛或国内的党报,伪造新闻可是要承担严重法律后果的,自金庸以下所有的同仁都不会不知道这起码职业常识。然然已经说了,那访问记录里频频提到赵的家人。如果是捏造出来的,赵的家人打起官司来,完全可以把该报告倒。更别说此类消息一定会惹恼京大人。若真是伪造,只怕京大人要趁机把该报彻底摧毁,作个样子给其他人看看。
至于NJLY说赵讲那些话太超前,我看一点都不超前,再自然不过了。老赵长期从政,又喜欢了解外界,和毛邓作风完全不同。他当过总理和党魁,当然知道列宁党控制了一切资源,所以腐败起来特别厉害这一条。这其实已经成了我党许多高干的共识。我那情郎胡安宁波鸭在他的回国汇报中已经说了,请他赴宴的高干们都认为一党专制无从遏制腐败。其实,比那厉害百倍的话我自己回国时就听到过,人家说的比我在网上骂的还激烈(这又是老芦乃共特的证据了,嘻嘻),可惜说归说,做归做,无非也就是私下骂骂而已。
以上说的,都是根据常理,证明“伪造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这并不能真正证明该件确实是真的。过硬证据当然只能由赵的家人提供。好在这不是真正死无对证的古代疑案。如果是古案,那就只能靠常理和逻辑来求证了。
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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