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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什么我反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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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什么我反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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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为什么我反对死刑 (396 reads)      时间: 2004-12-22 周三, 上午5:2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虽然真理和正义是表现道德上勇气的强有力的推动者,但是,怜悯也是其中之一.正是因为怜悯的存在,赞同死刑的人士批评主张废除死刑者怜悯凶手更胜于被害者.这本是不值一驳的废话,却在我们的国家成了常识.这是对人类尊严本身的亵渎,它赋予当局超越人类智慧的权力,它承认有一种人间的力量可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将已经无可挽回的结果作为可以这样做的理由,这其中看得到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么?于是,这种权力不仅赋予了权力者,也赋予了无权者.对于后者,使他们在道义上可以处死那些他们认为该死的人,而政府,不过按照政府的逻辑处死那些政府认为该死的人.

这样来说,最凶残的杀人者也有了说服自己的理由,只要他们有勇气以命相抵.那么,死刑对凶杀的威慑作用将是多么的不可信.荒谬的法律条文则证实了这一点.对于计划周密的杀害,总是制定适当的行动方案,因而会考虑是否值得冒掉自己脑袋的危险去致他人于死地,而恶贼,则往往受感情冲动所支配.显然在法律面前,前者比后者更容易逃脱死刑的惩罚.死刑存在的唯一可争辩的托词是社会上存在着以现世为报应而来世为指望的看法.但是在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期望来世的时候,这一说法有多少市场呢?当人们对人生价值和情感的认识越来越深,对生命本身越来越尊重的时候,为什么这陈腐的条文不能废除?

对于那些并未因为杀人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死刑成了当局恐吓威慑另一阶层的手段.这可能会对那些行为与社会不协调的人群有一些影响,但是,只要这种造成这现象的社会存在,死刑不过是增加了这种行为的成本.对于当局,残酷的压制不仅没有消除问题,反而使反抗更加具有牺牲精神,而从滥使死刑中获益则使政府迅速腐化.是啊,对于敌对者,什么比牺牲者的血更有激发作用呢?而死刑也使参加者决不会动摇.对于执法者,处决一个人比查清他的罪行要容易得多,而且还可以从中获得收益(在某些国家,死刑犯的器官被公开的出售;对器官的需求使得当局更加乐于采用死刑.)

事实上,在触犯今天的法律判不上一个月的犯法者被判处死刑的古代,死刑的严厉对犯罪的猖獗并未起多少威慑作用.对于拦路强盗无论是杀死受害者还是仅仅抢走了一点钱财,都一样判刑.这是因为不着重世上的神圣性("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说法在囚犯中广为接受).而在刑罚大大减轻的当代,犯罪率也没有巨大的增加.

如果因为落后的思想而把死刑保留下来的话,那么那些野蛮执行做法是否可以用更仁慈的方法取代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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