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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先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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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骆驼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6 文章: 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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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骆驼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克拉玛伊大火过去十年了,领导先走,还是学生先走竟然也成了问题。
按照毛共时代的标准,这25个领导一出来就得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哪有党员比群众先撤的道理?记得那时都是突出政治,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所以这问题提出者也得是反革命。
按照西方标准,25人得上法庭,除了蹲监狱外,还得拿出大笔钱来赔偿死者,国家也要出一把大血,另外赔上个首相和几个部长。每年还要大张旗鼓的纪念,甚至要为此修改法律,加强对儿童的保护,纪念馆,纪念碑,四时常供,岁岁祭奠。
不管按哪个标准,看着都比咱们现在用的强。现在咱们是问:“谁该先走?”没人记得死去的人们,没人反思悲剧的酿成。那麽到底谁该先走呢?
有人说领导应该先走,先走才能活下来,活下来才能指挥救火。可惜死人的原因不是火大,而是出路都被堵死。出来的领导怎会知道现场的情况?事后检查现场,封闭的铁门后趴着上百具尸体,掌管钥匙的一应管理人员和官员却早已逃离现场,“领导先走”?
领导身陷大火,想的应该是如何救火,控制现场,减少伤亡,因为职责在身,责无旁贷。这就是之所以当领导的唯一原因,违反了就要渎职。25个官员率先跑出大火,留下无人统领的孩子们,不是渎职是什麽,“领导先走"?
身为大人,当然要保护孩子,水火无情,孩子必须先撤,这是任何一种人类文明的通则。身为领导就可以无视人性,撇下孩子们自己逃命,这是任何一种人类文明都要谴责的丧失人性的行为。“领导先走”?
现在是2004年,加拿大刚刚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谴责对儿童保护不力,原因是过去五年丢失儿童达到125人。克拉玛伊一厂大火死伤600儿童,原因之一竟然是当地政府官员抢先逃跑,并命令在场儿童等待而丧失时机。差距之大,叫人汗颜,经济不如人,难道对自己孩子的关心也不如人?“领导先走”?
讨论这种问题,让人觉得脸上发烧。本坛某些人为了捍卫什麽看不见摸不着的原则,制度,可以如此不顾人性的大放撅辞,如果把他的文章公布到世界各大媒体去,会有什麽反响呢?
什麽都无所谓,什麽都不在乎的人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只有叫别人什么都不在乎,都无所谓的人。放弃道德标准的人也不存在,只有叫别人放弃的人。如果不信此话,只要设想一下自己的孩子在火海里,还坚持认为应该“领导先走”么?
作者:五骆驼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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