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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反“民族自决权”提纲(对高寒-王希哲两种“民族主义”错误倾向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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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反“民族自决权”提纲(对高寒-王希哲两种“民族主义”错误倾向的批评)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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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反“民族自决权”提纲(对高寒-王希哲两种“民族主义”错误倾向的批评) (203 reads)      时间: 2004-11-25 周四, 上午9:00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高寒与作为三民主义者的王希哲,
今日展示了他们在“民族自决权”问题上的根本分歧。

这种分歧表明,中国的民主主义者,一定要从根本上与形形式式的
“民族主义”划清界限。归根结蒂,民族斗争的问题,只是一个统
治民族的统治阶级与一切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问题。顺应第三波
民主潮的中国民运,倘若把民族主义放在第一位,那么或者是滑进
大汉族沙文主义,或者是滑进少数民族地方分裂主义,两者必取其一。

一、民族自决权的形成与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及适用范围。

民族主义问题,并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其滥觞的18世纪末叶,是
针对着帝国殖民时代;其顶峰的20世纪中期,才有所谓“民族要解
放、国家要独立、人民要革命”的口号。一方面,这是落后民族从
游牧走向农耕定居又遇到前工业革命侵蚀后,提出的“独立民族国家”
的诉求;另一方面,它又是二战后东西方意识形态冷战的派生物。
所谓“各民族自由分离与联合”,自始至终是与建立特定领土的主权
独立国家相关的,是与反对殖民主义奴役压迫弱势民族联系在一起的。
然而,我们要注意20世纪晚期至今的下述特点:

1、随着亚非拉大批前殖民地的独立国家出现,“民族自决问题”已终结。
2、随着雅尔塔体系和联合国的建立,诉诸武力改变疆界重建国家已不被认同。
3、随着“苏东波”、经济全球化及第三波民主潮,民族利益问题已融入人权大潮。
因而,现在要求重倡“民族自决权”,是历史的一种倒退。
就中国而言,是少数民族地方分裂主义的反映,它不代表该民族的基
本族群的最根本利益,仅为其上层特殊利益在“条条块块-中央地方”斗争的
诉求。
就政治现实而言,它不存在实现的可能、不代表社会进步,只带来各族血腥动乱。

从根本而言,汉民族是中原族群与“四夷”混血的产物;
由于人种、历史、文字及统一政权带来的共同市场的交互作用,
中国之“国族”(即中华民族)自晚清起正在逐步形成中,
我们应当在争取宪政民主中促进这种“同化”而非反其道而行其异化。
因此,中国民运一定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在中国提出所谓的“民族自决权”。

二、不存在所谓“台独问题”,只存在因中共建国分裂中华民国
而出现的台海两岸“两个政权问题”。

由于中共五十年暴政,由于中共以当然中央自居,以种种手段打压、扼杀台湾
这事实政权的国际生存空间,才使“要改名”的“法理台独”与时俱进。

台海危机的解决,责在中国大陆人民,他们应当迫使中共放弃专制,
而非苛求台胞-无论是求“国军反攻”还是以核讹诈威胁台湾“回(各族之)笼”。
但是,把台海危机放进“民族自决权”来加以讨论,则完全是个伪命题。
不谈阶级斗争而空论“民族大义”,甚至以民运道义和资源来助专制摧垮民主的,
在华为汉奸,在台是台奸;华人在外则为美欧日奸。
总之可统称为内奸。

That's it!


[参考资料]
附件一:


草虾(冠军)
民主的途径是民族与地区的自治——驳斥民族自决与台湾独立的谎言


民主的途径是民族与地区的自治——驳斥民族自决与台湾独立的谎言
(参见 王希哲<坚决否定“民族自决”提纲> 与 高寒<对转型期间“民族问题”的若干务虚思考>, 草虾赞同王希哲反对高寒, 尽管草虾敬佩高寒鄙视王希哲)

民族自决乃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话, 比共产主义还要不可相信。为何这样说呢?且不管民族自决论的历史来源如何,咱只说民族自决导致的两个悖论。

悖论之一,既然民族自决,那么民族不论大小都可以自决。按照目前的中国官方说法,有56个民族,都有自决权,那么中国至少要分裂为56个国家。中国的民族划分很是复杂,有很多民族是没有文字的,有的民族包括几种互不相通的亚群体。比如锡伯族,有辽宁和新疆两大群体,那么必须在辽宁建立一个锡伯国,在新疆也要建立一个锡伯国。比如彝族有三大方言群体,所谓黑彝白彝花彝,三者之间是不能互通的,那么汉人眼中的彝族人,完全有权进一步分裂为黑彝族、白彝族和花彝族,那么就要建立黑彝国、白彝国和花彝国。依此同理,中国应该根据民族自决的原则,分裂成起码500个小国。只要某个地区的某个民族的激进分子能够获得群体的支持,那么这个群体就有权享受民族自决的权力。人类社会的进程,正是从各不相同的小部落整合为越来越大的国家或者联邦,民族自决论的后果则要退回到小部落时代。那么,中国起码要花费50年的时间才能完成“民族自决”的政治分裂过程,再花费200年的时间完成经济统一过程。人们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悖论之二,既然民族能够自决,那么地区也应该有权自决,因为地区和民族一样都是划分人群的标准。比如广东,潮州话客家话白话雷州话是各不相通的,凭什么非要被划分在一个省里面。比如江苏,北面的徐州人与南面的苏州人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凭什么要捆绑在一个省里面?台湾人可以创出一套台湾拼音文字,苏州人也可以创出一套苏州拼音文字。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字,就可以宣称是一个独立的民族。于是,中国又有了苏州族、杭州族……潮州话和闽南话是相通的,为什么潮州地区不能与闽南合成一个省?客家人作为一个很大的汉族的方言群,却没有一个客家人主导的“客家省”。为什么不能划出一个地区作为客家人的省份?假如几千人的布依族有权自决建立一个“布依国”,为什么几千万人的客家人不能建立一个“客家国”?由此看来,在民族自决的同时,还要开展地区自决。花费250年解决民族自决还不够,还要再花费250年解决地区自决。在民主自由的思想还没有成为中国人的主流意识的时候,在中国人还没有养成习惯尊重别人的选择的时候,各个地区的战争将是如何的热烈?恐怕也不会是提倡民族自决的现代文明世界所乐意看到的吧?

其实,现代文明社会的主流特别是英语社会的主流,也就是“尊重现实,息事宁人”而已。所谓民族自决,乃是可说不可作的东西。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的霸主,和平与利益乃是她行动坐标的横轴与纵轴。对于任何民族自决的要求,当然在道义上是要同情的,但是不见得支持。一个民族是否取得应有的地位,核心精神是自立而非自决。美国人决不会为了一个弱小民族的利益而去浪费自己的精力与生命。一个群体唯有通过自己的玩命斗争,搞得别人烦了怕了,才能得到一席之地,也就是所谓的承认与尊重。如果一个问题A的解决能够减缓很多其它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就值得解决。比如在中东建立一个以色列,可以让很多国家消除排犹问题,那么以色列就值得建立。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可以遣散到各个阿拉伯国家却也造成这些国家的难民问题,那么就值得建立一个巴勒斯坦国家。巴勒斯坦人如果不自立自强,那么就只能自生自灭。巴勒斯坦人能够坚持斗争,那么就要给他一席之地。1949年中国的国共争霸,美国只是不疼不痒的调停而已。朝鲜战争呢,因为北朝鲜如果灭了南朝鲜就要威胁日本进而威胁美国的东亚利益,所以美国人要介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自立了,进而到世界范围内作乱,于是就能被邀请进入联合国取代中华民国,享受“招安”的待遇。前南斯拉夫问题,塞尔维亚被削弱了其它几个民族就太平了,那么就值得借口科索沃来打击塞尔维亚。库尔德人是最有理由独立的,但是库尔德斯坦地区没有出海口不能自立,库尔德人也没有换取军火的资本,所以国际社会也就不可能去尊重库尔德人的民族自决权。

可见,民族自决与地区自决是实质上的一回事,要看当事人的实力,要看宗主国的实力。这个世界的独立与统一是没有定式的,取决于实力的平衡。比如,纽西兰独立于澳大利亚,因为澳大利亚如果想要征服纽西兰将是得不偿失。荷兰独立于西班牙,因为欧洲诸强英法德都要削弱西班牙。桑吉巴尔与坦噶尼喀统一为坦桑尼亚,因为桑吉巴尔的利益来源于为坦噶尼喀的转口贸易如同香港与大陆。

所谓民族自决,在现代文明的民主社会里也是行不通的,可行的只有自治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谓民族自治的失败,根本上是共产主义一元化的失败而不是自治的失败。因为民族自治的根本指导思想是荒谬的马列主义而不是现代自由民主的精神。那些所谓的民族自治地区,把共产党的教条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没有尊重各个地区民族的传统文化,没有用切实的法律治理。那些地区民族把共产制度的压迫误解为汉族的压迫。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汉族所受的剥削和压迫是最深的,比其它少数民族的待遇不知要惨痛多少倍!汉族妇女要被强制计划生育强制阉割强制流产,少数民族却不在此列。共产党政府榨取汉族的剩余价值收买少数民族,结果呢?只是少数民族的共产党员得到利益,少数民族的草民并不能理解共产党的良苦用心,反而认为是汉人欺压他们。比如在维吾尔族草民的眼里,维族干部是维奸,维奸的主子是汉人,所以当然要痛恨汉人,要求独立。

汉族人民把自己的价值奉献给政府给少数民族,还要遭到少数民族的仇恨,这种效果叫做“割屄斋僧”――费力不讨好。

所以,只有把少数民族转化为现代文明条件下的纳税人投票人,才能避免民族自决和地区自决的悖论,才能以自治的方式完成民主的进化。

彻底的民族自决,其实是无政府主义的翻版。草虾是坚决的自由主义者,坚决的反共,却又坚决的支持中国共产党政府维持中国的统一。为什么呢?维持中国的统一,不是为了维护共产党的暴政,而是为了避免生灵涂炭,避免各民族各地区相互残杀的悲剧。

我们赞赏李登辉陈水扁在台湾地区倡导的民主运动,却反对他们用民主的外衣包裹台独的私货。因为台独的受益人不会是广大的台湾居民,而只可能是一小撮台独主义者,特别是掌握了中华民国政权的官僚集团。他们宣扬台独,刺激大陆政府,然后以军事对抗为名,大肆采购军火,从而捞取不可告人的利益。

李登辉所宣扬的中国七块论,与我们主张的联邦主义是不同的。七块论是要引发大陆政权的全面崩溃,从而无暇顾及镇压台独,那么李老先生就是台湾国父或者“岛父”,是不是?如果李登辉陈水扁真的不是搞台独,为什么不愿意把贿买太平洋小国和采购美国军火的巨额资金用于支持王炳章杨建利领导的大陆民主事业?现在的台湾政府,把天文数字的外汇用于采购军火,用于太平洋小国的“国际承认”,只用极小一部分来收买阮铭之流的大陆败类――想要获得资助就不能反对台独――,请问是何居心?

(所谓联邦主义,也就是一国多制,统一在复兴的中华民国旗下,或者提升为“大中华联邦”。大陆汉族人民摆脱了共产专政以后,与其他地区其他民族的人民共享和平与繁荣。除了统一的货币军队之外,各地区各民族人民高度自治)

附件二:
王希哲文(亚军)
坚决否定“民族自决”提纲(批评高寒)

王希哲



一、我“坚定不移地主张:否定民族自决是未来民主中国的立宪基石之一”。


二、民族自决,实质提倡的是民族孤立和民族专横。在今天的世界上,特别是在一个
历史形成的多民族主权国家里,没有任何一个区域的民族问题是与其他民族和国家主
群体的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利益无关的,而且越来越息息相关。今天这个世界,
一切“决”都不能“自”,而必须“互”。必须讲求利益牵涉各方有商有量。因此根
本不应提倡,也根本不可能实行什么片面的“民族自决”。

我们主张的应该是“民族互决”,即任何区域的民族问题,都必须与一切利益攸关民
族和群体,相互平等协商决定。这也才真正符合民主的原则。1998年8月,加拿大最
高法院对魁北克“自决独立”判决,有普遍的意义。


三、据高寒先生引述“维族的著名的精神领袖老艾沙”说,“过去国民党在民族
自决上骗过我们;共产党也骗过我们,干嘛我们就一定要相信你们?”

老艾沙说得没错,但还说得不够,还有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也“骗过我们”。
这位列宁与威尔逊一起,是上世纪初“民族自决”口号的创始人。但他们都“骗人”
了。为什么,是因为他们道德问题吗?不,我绝对相信,在他们提出“民族自决”口
号时,他们对这个口号深信不疑的真诚,决不在高寒之下。这些“骗”说明什么?正
好说明“民族自决”口号,完全经不起历史实践的检验。是一个只能反映前世纪(19
世纪)末上世纪初,西方思想家在残酷资本主义车轮前出于人性关怀的一种浪漫主义
的天真。这种浪漫主义一来到执政的政治实践面前,就立即要被击破得粉碎,与政治
家的“道德”完全无关。

四、这种“民族自决”浪漫主义,已经给世界和平和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和继续潜伏
着极大危害。因此,一九六0年联合国大会决议《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
明确界定了民族自决与人民自决的适用范围:

“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
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

以后,“民族自决”口号便慢慢地冷落下来,联合国再也没有高调去唱它了。近年来,
更是完全不唱了。


五、所以回到结论:今天的中国的民主运动应该提倡“民族互决权”,而根本不应承
认什么“民族自决权”;相反,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所谓“民族自决权”,反对这个
早年江西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和今日高寒所谓“民族自决权之彻底的理论意义即各民族
的独立建国权”。如果说,上世纪初的列宁、孙中山、毛泽东“骗人”,还未必出于
本意,还只是昧于那个时代的缺乏政治实践的浪漫,那么现在还照喊“民族自决”不
误,就必是货真价实的骗人了。我们何必骗人?我们要作老老实实的政治家,办不到
的就是办不到;不应提倡的就不去提倡。


2004年11月24日
美西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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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高寒文(殿军)

对转型期间“民族问题”的若干务虚思考

——在“维吾尔人权研讨会”上的发言

高寒

冷战结束,伴随苏联东欧专制政权的崩解,是一些原多民族国家的分裂乃至
战乱。今天,在危机四伏的中国,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的阴影也挥之不去。中国
境内的民族分裂危机,固然是由于中共半个多世纪的专制统治所积累,但它却完
全有可能因专制的解体而恶性爆发。历史的宿命似乎已注定了中共治下的民族矛
盾烂摊子得由未来的民主中国政府为其“擦屁股”。因此中国民主运动从现在起
就应当高度重视专制崩溃后的民族分裂和国家分裂危机,并从理论与实践这两个
方面去寻求因应之道。

一、关于“民族自决权”

这“民族自决权”,是今天兄弟民族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的一面道义、乃至
法律大旗。切不可等闲视之。

中国的民主运动,从广义上讲,应当是一个包括中国境内各兄弟民族争取自
身民族自决权的运动。中共那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农社会主义”专制主义,既
然在兄弟民族地区是以大汉主义统治的面目出现,那么,中国兄弟民族地区的民
主自由运动,要以民族主义面目出现、要以“民族自决权”为旗帜,也就是自然
而然的了。

所以,中国的民主运动,应当旗帜鲜明地承认民族自决权,且毫不含糊地承
认:这个“民族自决权”之彻底的理论意义即各民族的独立建国权。承认民族自
决权,是中国民主运动所追求的人权、自由、民主、多元、法制等多重基本现代
价值观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决不能用“民主中国”去否定“民族自决”,
相反,我们应坚定不移地主张:民族自决是未来民主中国的立宪基石之一。


诚如民主自由并不直接就等同于统一一样,民族自决也不直接就等同于分裂。
这就是说,无论是民主自由还是民族自决,它们各自与统一或分裂的关系都只能
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有统一下的民主与自由,也有分裂下的民主自由;同理,
有统一下的民族自决,也有分裂下的民族自决。民族自决,固然可以引向独立建
国,却并不必然引向独立建国。因此,主张民族统一,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排斥
民族自决;而主张民族自决,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排斥国家的统一。由此可见,
民族分裂,独立建国,只是履行民族自决权的诸多可行性选项中的一个选项而非
唯一选项。明白这一点,无论对于中国民主运动中的汉族朋友还是兄弟民族朋友
都至为重要。因为,它清楚地表明,在道义上、在法理上,基于承认“民族自决
权”这一现代文明价值观的国家统一,至少在国家与法的理论上是成立的。

所以,对于未来的民主中国政府来说,能否维护好国家的统一,就与其说是
一个要不要承认“民族自决权”的政治理论问题,倒不如说是一个如何贯彻“民
族自决权”的政治实践问题。

中国的民主运动,要承认民族自决权,并要在承认民族自决权的前提下来解
决民族矛盾与化解分裂危机,首当其冲,就不得不面对一个尖锐的问题,即:数
十年来中共的专制统治是否给中国境内的各兄弟民族造成过大汉民族主义的民族
侵害和民族压迫?中共多年来的“少数民族政策”对兄弟民族而言究竟是祸还是
福?对此,作为汉人,作为一名根本就对何谓“大汉民族主义”找不到丝毫感觉
的汉族人,我认为,对此真正有发言权的,应当是中国境内的各兄弟民族。因此,
我们应当多多倾听、并充分尊重数十年来在国内媒体绝对发不出声来的各兄弟民
族自己的感受和评判,切忌将自己多年来在汉文化的潜移默化下所形成的价值观、
是非观、历史观和英雄观等等强加于人。更有甚者,倘若在日后言论自由、信息
畅通的政治环境下,最终证实了在中共统治时期,确实发生过大规模的严重的大
汉民族主义的侵害,且后果极为严重,那么,未来的民主中国领导人,应当考虑
代表汉民族主动地向曾受其迫害的兄弟民族诚恳地赔礼道歉,并以此作为获得各
族人民在民主中国的大家庭中共同探索民族和解之道的前提条件。

二、历史、价值观与现实政治

常常听到一些兄弟民族的朋友们说,现在中国领土中的非汉民族地区,不过
是中国的殖民地,并且旁征博引,穷尽数千年典籍,举出汗牛充栋般的史料来证
明之。其实,姑且假定这些史料本身的真伪均无问题。

那么我要问:它能证明什么?它能自然而然地证明,在今天的中国境内闹
“独立”,或者说将“民族自决权”无条件地指向“独立”,是合理的也是现实
的么?

这里便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对于中国今天的民族矛盾与民族分裂危
机的根源,究竟应当首先到历史中去寻找,还是应当首先到现实中去找?换言之,
即有关民族矛盾与民族分裂危机的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相较,究竟应当以史料为
主,还是以现实为主?其二则是:基本价值观可以直接拿来当政治干饭吃吗?换
言之,现实政治,是直接从基本价值观推导出来,是仅仅靠基本价值观的演绎来
运作的吗?

先说第一点。整个人类史,几可说就是一部征战史。各民族之间的分分合合,
恩恩怨怨有几多是非曲直?今天,维族学者 Erkin Ekrem教授就承认了史称西域、
现称新疆或东土的维族地区,在汉代以降的中国历史上,就至少有过三次(汉、
唐、清)属于中国领土。而司马璐先生今天的发言则提到的,据他多年的研究,
中国著名诗圣李白,竟然是一个道地的维族人。由此可见,既然在历史上,中国
现今境内的各民族既有分的历史,又有合的历史,那么,仅仅选择其中分的断代
史来作为今日“民族独立”的合理性历史依据,就恐怕有点牵强了。

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既然,世界历史几经变迁演化到当代,演化到现在,
已经是今天这么个格局,那么,无论是眼下主张统一或主张独立的政治家,都与
其应从历史中去寻找自己政治行为的依据,倒不如从现实的利益与利害冲突中去
权衡与取舍。

其次,更何况,尽管人类迄今已有了几千年的文明史,但是,它恐怕离彻底
脱离动物界还路途遥远。因此,无庸讳言,尽管一方面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已
经有了诸如民族自决权这样的当代文明准则,但另一方面,人类所赖以脱胎来的
那个丛林世界的某些或直接或间接的弱肉强食痕迹,诸如,实力政策,实用主义,
功利至上之类,不仅还远未被消除,且还至今是维系地球村现存秩序的潜规则。
所以,现实政治,并不是某种基本价值观的简单推演,而往往是各种利益的实际
冲撞与平衡。这就像从杠杆原理到实际撬动地球,其间还有着一大段距离一样,
从基本价值观到实际的政治运作,其间的距离又岂止十万八千里?其实,世界上
的任何原理、道理,包括政治上的基本价值观,同世间万事万物一样,都有着其
存在的度。这个度,既是指其原理、道理本身,也是指该原理、道理所赖以实现
的各种条件。把握不好这方面的度,将某种原理、道理或价值观推向极端,这种
直线系思维往往会走向其同一原理、道理或价值观的反面。所谓过犹不及,也就
是这个意思。

所以,中国民主运动,应当是追求基本价值观与理想政治实践之有机统一的
运动。一个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中国,一个各兄弟民族在充分彻底地享有
民族自决权基础上之统一的中国,应当是中国民主运动的理想政治追求。我们不
是不知道这其中的困难,也不是不知道这其中的风险。不过,清晰地将“民主+
统一”确定为中国民主运动之理想政治目标;清晰地将民主转型后的分裂与战乱
视为中国民主运动的一大失败,恐怕唯有这种目标意识和危机意识,才会引领我
们以极高的智慧、极高的理性和极高的策略去克服中国深重的分裂危机了。

三、几点商榷

中国民运队伍中,多年来流行着一种论点,即:“中国不民主,分裂不可能
;中国民主了,分裂没必要。”

对此,我一直不甚赞同。因为其必要与否,要有原主张分裂者来体认,主张
统一者无需越俎代庖。何况,中国民主建国后,民族分裂、国土分裂的危机并不
自然消失,“没必要”者对此似乎太乐观了。而有无这分裂的危机意识,对中国
民运的策略选择是大不一样的。

在兄弟民族的朋友中也常听到一种论调:过去国民党在民族自决上骗过我们
(顺便一提:维族的著名的精神领袖老艾沙曾任过国民政府的立法委员);共产
党也骗过我们,干嘛我们就一定要相信你们?

对此,我则要说,无需相信任何人或任何党派的信誓旦旦,而应相信民主宪
政的制度性力量和制度性保障。在今天的中国境内实现宪政民主制,并让这个制
度健康地发展和完善,而不是毁于民族战争的战火,更不是让今天在座的各民族
的朋友来日兵戎相见,则有赖于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四、向中共当政者喊话

最后我想对我们共同的对手,中共专制者说几句话:

中国社会,目前已是危机四伏。民族分裂正是其严重危机之一。因此,如果
你们真的不想国家四分五裂,那么,从现在起,你们就应当同各民族的异议力量
进行对话,尤其是不能关上对话的大门。譬如对不主张藏独而主张充分自治的达
赖喇嘛,你们早就应当与之作实质性的对话了,且对话越早进行越好。何况该对
话留给你们的时间并不多了。

你们应当通过各族民族主义运动中的坚持自治论者,去影响那些坚持独立论
者。总之,应当通过他们内部的温和的自治势力去影响其激进的分裂势力。而要
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将自己从一个迷信镇压的力量转变为一个温和的、改革的
势力。未来的中国民主政府,就象要继承今天的中国政府对其它国家的义务一样,
对中央政府与兄弟民族对话之积极成果,乃至谈判之进程,也将毫无疑问地会给
予继承的。

总之,象今天召开的这种旨在促进中国民运中汉族朋友与兄弟民族朋友间的
交流与沟通会议,十分必要。而要交流、要沟通,汉族朋友旗帜鲜明地承认“民
族自决权”因是其最起码的前提。同样,旗帜鲜明地提出我们的“民主+统一”
的理想之路,也正是我们建立这种交流和沟通的目的。

末了,需要强调一点:台独问题,不属于民族问题,自然也就不适用于民族
自决权。但我们也要看到,台独势力也时常打出“自决”的旗号,并试图在中国
大陆的各兄弟民族的民族自决运动中寻求支持者和同情者。

2004-11-14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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