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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那位版主出来认账谈谈您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罕见论坛”删此帖的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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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那位版主出来认账谈谈您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罕见论坛”删此帖的依据,谢谢!
屡战屡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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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那位版主出来认账谈谈您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罕见论坛”删此帖的依据,谢谢!
(418 reads)
时间:
2004-11-01 周一, 上午12:50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提上来】评芦笛的忆青牛文:芦笛的精明与于青牛的愚钝
评芦笛的忆青牛文:说了那么多,用一句话即可概括。。。
从中国出来的芦笛先生在网上咋咋呼呼这么多年,竟无一言为任何一件国人的现实苦难向专制者抗议过;而生长在国外的华侨青牛先生却领衔发起了营救中国女孩刘荻的抗议活动并成功地救出了“人质”。
是的,海外华人青牛太简单、太天真,没有芦笛这位专骂前朝不骂当朝的“曲线救己”的大陆人来得复杂和圆滑。不过,一批又一批的“芦迷”们终于弃芦笛而去,甚至成为网上批芦、戏芦的干将,这种近年来在中文网上一再发生、并还继续发生着的现象,难道还不足以让一些“芦迷”新秀们深省吗?
原帖: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3598&Parent=523444
*******************
通过“海川虚拟法庭”解决网友对版主执法的意见
网友对于版主执法有意见的,请通过版主信箱或直接贴众议院投诉。严重分歧可提请海川大法官召开海川虚拟法庭。大法官按《海纳百川论坛陪审团规则》所规定之程序,在网友中随机抽取陪审团,庭辩及投票表决。陪审团的判决对版主执法具有最终裁决权。
为避免不必要地耗费网友时间精力,网友版主的非严重分歧可裁小额法庭。本坛小额法庭,由法官一人及法官在文集作者中随机筛选2-4人组成仲裁委员会,对网友的投诉进行仲裁。
以上规则可因论坛管理中碰到的问题加以修改,修改程序按董事会条例规定进行。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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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敦请版主解释您一而再、再而三地删除这篇理性批评芦笛帖子的执法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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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战屡败
- (0 Byte) 2004-11-01 周一, 上午1:10
(146 reads)
去罕见看看,02斑竹给你话呢。
--
小学生
- (0 Byte) 2004-11-01 周一, 上午1:14
(130 reads)
我不是斑竹,但我觉得删的有理,你的帖子重复了。我给你跟贴也连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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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 (0 Byte) 2004-11-01 周一, 上午12:54
(14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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