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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彼岸杂志》----纹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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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彼岸杂志》----纹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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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彼岸杂志》----纹身的故事 (352 reads)      时间: 2002-4-09 周二, 下午5:0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知道是对那航船带来的意境产生了共鸣,还是对一个终身不再改变的决定的肃然起敬,总之,对于纹身我是一见钟情。



纹身的故事



----A Tale of TATTOO



沙求(美国)



美国篇(上)





在酒吧里打工的时候认识了洗碗工斯蒂夫,他是我接触到的身上刻有纹身的第一个人。



每次斯蒂夫挽起袖子,冲进那堆积如山的杯盘中时,胳膊上便露出一个航行的船的图案,那蓝色的波涛和红色的帆﹐在他那白皙的皮肤上放射出光芒,栩栩如生。他告诉我一个叫吉米的纹身艺术家用针将那些颜色刺在他皮肤的下面﹐图案便永久地留在那里,伴其余生。



  不知道是对那航船带来的意境产生了共鸣,还是对一个终身不再改变的决定的肃然起敬,总之,对于纹身我是一见钟情。



  虽然以前曾在电影上看到身上纹着各种符号图案的人﹐也曾在NBA的比赛上为我喜爱的满身刺青放荡不羁的Dennis Rodman 叫好助威,但是我周围的朋友中没有人有纹身,对于纹身﹐也没有人有着如我一般的迷恋之情。每次我同一起留洋来的同学们眉飞色舞地谈起刺青时,大家便用诧异的目光看着我。在众人眼中,似乎只有罪犯、黑帮成员、和举止狂野的粗人才会有刺青这般荒诞行径,仿佛这群谈吐儒雅,以国家民族的命运为己任的悻悻学子不可能与那些“体无完肤”的变态们为伍。



  斯蒂夫看上去就是那种粗人。他总是穿着那件沾满油渍、毛了边儿破了洞的牛仔裤,一头快要齐腰的长发被一根细绳象女孩子那样扎成马尾巴。每天夜里餐馆打烊的时候,我们俩最后离开,久而久之便成了朋友。我发现我对斯蒂夫的了解与我对他初始的印象截然不同。



   斯蒂夫的父母住在郊外一个非常富裕的小镇﹐他车子的分期付款和他在Downtown的高档公寓的房租都是由他父母来支付,他对我说,打工只是为挣个酒钱。



  他的两房一厅里显得空空荡荡,竟没有一把椅子或沙发,我去他家里只好席地而坐。他那客厅中央是一个高功率的扩音器,连接着他那把宝贝的贝司吉他。一间睡房里只有一个睡垫铺在地上,另一间屋里是一台音响和满墙满地的唱片。



  我得知他拥有从一个相当不错的学校毕业的经济学学位时不免露出惊讶,问他为什幺不去公司或者政府部门找个“象样儿”的工作。他说所有的工作对他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他剪掉那头长发,即使来餐馆里打工﹐经理也不允许他到前台去做挣钱较多的Waiter。做为一个“重金属”乐队的贝司手,他宁愿躲在厨房里洗碗,剪掉头发无异于自戕生命。



   我一直思考着在这个世界上如何为自己而活着﹐斯蒂夫的选择难免对我有所触动。只是我没有象他那样富有的父母,否则的话,这世上谁不愿意做一辈子“天马行空!”



  我跟他去看乐队的排练和在酒吧里的演出﹐乐队里的人有着与他同样的装束,在舞台上竭斯底里﹐摇头晃脑,长发迎空。那个他们经常演出的“旁克”酒吧里的人们都身着奇装异服,更有将头发剪成鸡冠状并染成鲜红色。在那里我的打扮才算异类,开始时不免有如坐针毡般的难受。我在去过几次以后慢慢才适应下来﹐并逐渐与斯蒂夫那些怪诞的朋友们交上朋友。我发现其实他们与正常人没有多大区别﹐在一杯一杯的啤酒中,谈论的话题无外乎女人,冰球﹐和Startrek。我知道我开始喜欢他们的原因是几乎所有人都在身体上的不同部位纹着图案不一的纹身﹐而几乎关于每一个纹身﹐他们都讲给我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那天我陪同斯蒂夫来到吉米的纹身工作室,斯蒂夫躺进一个好象牙医用的手术椅里,将上身脱光。我看到吉米先将斯蒂夫的肩部用清洁药水消了毒,然后将一个印第安酋长的头像拓在他们的后肩头。吉米手持一个嗡嗡作响的针,在图案的周围刻下一圈儿灰色的轮廓。我看到殷红的血从斯蒂夫的肩头渗出,他的脸上也时而因疼痛露出些龇牙咧嘴的表情。



  吉米的墙上四壁贴满各式各样的纹身图案。那些扬帆远航的船,振翅欲飞的苍鹰,盘踞一团的毒蛇﹐烈火中的十字架,以及纯洁的天使和裸体的女人,对我讲述着离家在外的征人,冒险的旅程,未知的神秘和原始的性,无不向我散播着令人神往的诱惑。我知道所有这些都曾是我少年时代的梦想和长大成人后为生存而生活时遗忘掉的憧憬。



  我那可怜的将梦一个又一个地丢掉的少年时代“一帆风顺”﹐在街坊四邻羡慕的眼光和父母同事们的嘉许声中﹐从重点中学到重点大学,实现着一个又一个“别人的梦”。



  我远行的工具离不开自行车,冒险的经历不过是从没有人走过的羊肠小道爬上“鬼见愁”。我的“黄金铺就”的前程中没有未知和神秘,金光大道一直通向八宝山革命公墓。还有性,well……



  我那颇有所成的老爸,在临近退休的年龄忽然有一日对我说他想去开餐馆,我望着他并非玩笑一本正经的神情,从中看不到他对自己在“五七干校”多年中练就的那手绝妙的蒸窝头手艺的自豪,却有着一种一辈子在同一条泥路里趟来趟去所产生的恐怖。



  如同所有的Teenager在那个年龄做出各种各样的反叛﹐我上中学时留起的长发是我仅有的反叛标志。当学校党委书记在大门口揪住我的头发说要亲手给我剪掉时﹐我嬉皮笑脸地与他讨论书记的职责是管脑袋里面的东西﹐而不是外面的。



  在大学里我的头发留的更长,和几个朋友拉起个乐队﹐号称玩儿玩儿摇滚。我喜欢站在舞台上的那种感觉﹕当强烈刺眼的面灯从头顶的前上方迎面打来﹐台下霎时间变得漆黑一片﹐不自觉地将眼睛闭上﹐让旋律从心底流出来,“孤独站在的舞台﹐听到第一声喝彩”……



  当那些主管意识形态的人们从大不列颠请来个音乐做得不怎幺样,主唱又是个同性恋的“威猛”(Wham)在北京引起轰动时,却将自己土产的﹑音乐上更前卫﹑更真诚的崔建的演唱会一次又一次的封杀掉。我怀疑外来的和尚真的好念经,或是听不懂得东西不易与人相抵触,便一头扎进西方的经典摇滚乐中。尽管在那时Phil Colins和Bryan Adams的歌词我一句也听不懂,可蕴涵在音乐中的那股说不出的磁力无论如何也比谷一阿敏们的装腔作势更令人动情。



  就像我当年学了两周半的日语是因为听了几首佐田雅志而被感动。我开始对英文产生兴趣完全是为了能够听懂磁带里那些声嘶力竭的“洋哥们儿”嚎叫的是什幺,这也成了我日后不小心考过TOEFL的主要动机。那时,留学对我来说﹐跟本谈不上学成而归,衣锦还乡,报效祖国,大洋那边所有的未知都是不可抗拒的诱惑,象每首歌中间那段拔出高潮的吉他solo﹐似乎一直在提醒着那后面会有更激越的梦等着我。



  到美国后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有去上课,坐在教室中不知老师在讲些什幺的感觉﹐让我怀疑当初是如何考过TOEFL和GRE的。



  我趴在床上守着电视﹐沉浸在MTV无边无际的音乐之中。记得那一周排在排行榜头名的歌是“listen to your heart”, Roxcette赤着双脚站在一个古堡里的舞台上唱得非常煽情﹐台下的观众纷纷将打火机点亮,举过头顶,随着音乐的节奏﹐一片火苗在晃动﹐将夜空下的城堡映得通明。我在国内时从没有见过如此的情景﹐从没有想到歌手和听众的心可以如此地交融。



  很快我便发现我在国内时“玩儿”的摇滚简直是“小儿科”﹐就连我曾追随的崔健的音乐,与欧美的摇滚相比也大为逊色,那种发自内心的狂放是与生俱来的丝毫未经修饰的原始本性,做为一个从小就被将个性修理得棱角阶无的中国人,“懂事”的定义就是告别自我,从做音乐的根基上我们已经被阉割,更不用谈超越的可能。



  我不无遗憾地将过去乐队中的朋友们的来信扔到箱子底下的同时,依然不着边际地幻想着。



  我幻想着成为一个摇滚音乐电台的DJ,向我的同龄人或后来人讲述我的父母辈一代还在牛棚中的时候﹐“世界上那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在做着什幺﹔告诉他们当年欧美歌星们组织起来﹐为非洲的饥民募捐义演时﹐全世界有大约三十亿人直接和间接地观看了连接全球的电视转播﹔告诉他们Kurt Cobain 的自杀和Santana在五十岁以后渐入禅境﹔告诉他们不要象我一样﹐成为当年没有看到电视转播的那十几亿中的一个。



  我幻想过做一名配器﹐在GunsNRoses 的November Rain 中加一段中国的二胡。我幻想过做一名录音师,也许能幸运地为Aerosmith配个和声什幺的。



  然而﹐在一轮又一轮的考试过后,我无可奈何地枪毙了另外几个诸如此类的梦。我对摇滚乐的钟爱也许只能停留在做一个忠实的听众。我知道我的基因中没有卡拉OK的模仿重复﹐而是充满了摇滚乐的喜新厌旧﹐所以我那些漫无边际的白日梦﹐无非是为了让自己活得年轻。



  果然﹐不久我便厌倦了已经成为主流音乐而与流行音乐(POP)划不清界限的经典摇滚(Classic Rock),而开始对Pearl Jam,Green Day的“另类”音乐格外推崇。我知道那不仅是因为他们的音乐更反叛﹐更独创,更自我,我发现那些“另类”歌手们的身上都刻着纹身。



  我对纹身的迷恋日益加深,却迟迟没有做出付诸于实践的行动。我想我大概一直在为自己做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决定寻找着什幺理由。



  于是我去翻阅各种有关纹身的书籍文献﹐想从中发现那些人使自己滴血留疮﹑将身体永远改变是究竟为了什幺缘故。



  纹身这个起源久远的人体艺术从古至今贯穿不同的文化﹐从非洲的土著,到日本的武士,从欧洲中世纪上流社会的时尚﹐到北美印第安人的各种节庆。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环境中﹐成为各种深邃的社会意义的表象。



  它可以是忠诚的标志,也可以是为信仰献身的铭记﹔可以是属于一个群体的凭证﹐也可以是自我意识的声明﹔可以是惩罚的烙印,也可以是奖赏的光荣﹔可以是战争中勇士的勋章,也可以是对爱情承诺的海誓山盟。



  我不能使自己对哪个主义哪个思想表示忠诚﹐更甭提为信仰而献身。我在建立信仰的年龄被信仰所欺骗﹐从此不能想象如何再使自己膜拜另一个图腾﹐尽管也许落得这个地步是件可悲的事情。



  我在美国的那个群体不需要以刺青为标志﹐只要看到戴着眼镜的东方面孔,以及开着没有任何个性的Honda Accord的人﹐就会有亲如手足的同胞之情。



  我不期待奖赏,也不希望会有惩罚。



  我从不羡慕战争中的勇士,胜负双方各自评选出的自己的“英雄”,在几十年后坐在同一张饭桌前哀叹岁月峥嵘的事情时有发生。我那位朋友的曾在“抗美援朝”中获得过奖章的母亲﹐在四十年后拿到一张美国绿卡时纵横满面的老泪﹐让人不忍目睹。



  我对爱没有做出过誓言,从我那古老文明中长大的男人轻易不用语言去表露自己的真实感情,以至于当爱情就在身边时竟显得漫不经心。



  我在大学的最后一年爱上了一个也爱着我的姑娘﹐我可以告慰自己的是虽然我的结婚过程简单匆忙﹐却绝非是出于为父母或别人而完成的一项任务。



   我想我吸引她的地方是我那漫无边际的白日梦和将那些梦想用音乐来诠释的本事。而她吸引我的地方竟与我的不切实际完全不同。在我的眼中,她的每一个梦都是那幺具体,那幺可以触摸。



  美国在为每个刚踏上这块新大陆的人提供实现“美国梦”的机会的同时,也告诫着人们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下来的艰辛。人们后半生的轻松稳定,是由青春和岁月来支付的。于是﹐几乎所有人的“美国梦“在经过无数夜晚的辗转反侧之后变得实际﹐的确﹐做梦的人如我之流幻想的东西如果仅仅是一个虚无飘渺的永葆年轻﹐我便是在同眼角的皱纹和两鬓止不住冒出的白发过意不去。



  当我的白日梦一个个离我而去的时候,她的梦却一步步地走近。我体验到无梦人的悲哀之后﹐不得不在她的梦境中寻找寄托,我成为另一个人生活中的附属品,却丝毫没有感觉到生活已将我悄悄的遗弃。



  我自认为不能将我婚姻的失败完全归于我的执迷不悟,却在事后感到多少有些大梦初醒。当你热爱的歌手在过量的迷幻药中撒手西归﹐当你曾自认为天长地久的东西猝然消逝﹐你对人生无奈﹑岁月无情的感受便有着无比的透彻﹔当你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站在波涛起伏的岸边﹐将无尽的夜幕当作你最后一次面对的舞台﹐当你伴着海水拍岸的节奏﹐最后一次感觉“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的意境的时候﹐你知道你的心已经老了。



  我没有用太多的时间“寄自以心为形异,惜惆怅而独悲”,反而,那种“识迷途其未远,觉今日而昨非”的醒悟终于给了我一个纹身的理由。



  我和斯蒂夫再次来到吉米的工作室时,坐进椅子里的这回是我。



  我从众多的图案中挑选出一个插在一颗红心上的玫瑰,吉米笑着说这里一定有什幺故事,他的见解是玫瑰有些流俗,人们更愿意刺上一些在别人身上看不到重复的图案。“况且这个图案不大适合你”吉米最后说﹕“它有些女性化。”



  我嘿嘿地一笑说没关系,其它的图案虽然也挺精彩,但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选择它的原因并非只是作为一次情感伤痛的记号﹐更多的是为了向过去的一切告别留下一个存证。人也许总该在什幺时候什幺场合偶尔虐待一下自己的身体以求得身体以外的平衡﹐我从下定决心刻下纹身的一刻便认定那二十多年来得到的“君子独善其身”的祖训是狗屁不通的鬼话。经常来酒吧里喝酒的那位小姐黑色丝袜下脚腕子上的一朵小花﹐总是让我浮想联翩﹐就象美女脸上的美人痣﹐白璧微瑕比十全十美更性感。



  吉米在我胸前清洗消毒时再次问我是不是做了最后决定﹐他指了指门框上的一行大字﹕“警告﹗纹身有成瘾性。”我猜想第一次纹身对于许多人来说﹐就象一张白纸上落下第一笔后﹐那张纸便失去了作为纸的属性﹐从此人们称之为文章﹐诗歌﹐图画﹐或者圣经。我不知道是否会在今后将自己的身上纹成“体无完肤”﹐但失去原来的属性正是我当时所求的心境。



   如果说我还有一丝顾虑,那便是不得不去想过给了我这个身体的父母,我不知道他们一旦得知我“破了身”之后的反应,尽管我想他们对我留在肌肤上的东西顶多会有生米已成熟饭的无可奈何,但我还是不希望让他们知道我的生活中会发生什幺事情让我如此地铭心刻骨。



  鲜血从我的胸膛前流出时,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虽然生活中发生的许多事情都曾在心底留下痕迹﹐我仍然为第一次在身体表面留下的烙印而激动。



  刻下了纹身以后我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当我那些朋友们纷纷为求得精神境界的升华而练起了“法轮功”的时候,我重新回到了学校,选择了最庸俗的商学院。我依旧没有为自己制订什幺奋斗目标,只是觉得与人打交道要比与老鼠较劲的生活更有趣儿。再次面临一轮又一轮的考试时我应付自如,偶尔做起白日梦的时候﹐便点上一只烟在镜子前面对着胸前的纹身凝视几分钟。



  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没有游过泳,即使是在炎热的夏日﹐我也从未在别人面前敞过怀露过胸。我一直不想面对我周围朋友们会作出的各种反应﹐我没有觉察到纹身之后无形中对自己的某种禁锢﹐也没有想到当初在吉米的手术椅里忍耐的那一个钟头会对我后来的日子产生什幺样的作用。



  那年夏天回国探亲﹐在父母的面前一直是小心谨慎﹐衣冠楚楚。那天与中学时的朋友们豪饮之后﹐他们硬是要去国际饭店的室内游泳池。我在找了无数个借口之后仍然不得脱身﹐只好硬着头皮随众而行。我跳进池中时明显地感到人们投来的各种各样的目光﹐朋友们也凑上前来问这问那﹐我只能强作镇定以掩饰众目睽睽下的窘迫。



  直到一位年轻的姑娘游过来问我那纹身是在哪里做的﹐她在我的胸前仔细打量了好几分钟﹐临游开去时丢给我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酷” 。



  我因为那为过去划上句号的纹身第一次在祖国亲人面前得到被接受的赞许﹐竟一时显得不知所措。我知道我那处于剧烈变革中的故土上﹐人们的观念更新得比那些留了洋的人快得多。我冥冥地感到这纹身似乎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不免重新审视起来﹐也许我应该重新寻找﹐为它赋予一个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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