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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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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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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
版主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
经验值: 0
标题:
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
(851 reads)
时间:
2002-4-07 周日, 上午5:01
作者:
版主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坛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如果某人的贴子有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嫌疑,网友可以请此人提出证据,以证明他的对手在何处说过那样的话。
版主视情节轻重而决定是否附议。如果版主附议,或者版主自行提出请求,说明情况比较严重,此人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不能在24小时内提出证据,则版主有权删除此人的贴,或者加注,警告示众。如果此人因此纠缠不休,版主有权删除其所有相关贴子,包括以化名所上的所有相关贴子,直至封其笔名和所有相关化名。
相关的案例说明见下面链结。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50246.asp?od=1
>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的建议
作者:
版主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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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坛子也就到了"...三十年河西"的时候了!
--
寒冬
- (284 Byte) 2002-4-08 周一, 上午4:20
(262 reads)
请问此贴是代表“海纳百川”的立场?还是仅代表某位斑竹?
--
安魂曲
- (762 Byte) 2002-4-07 周日, 上午7:53
(236 reads)
另外,凡贵坛公布的“论坛规则”中未清楚列明的任何“规则”,都不具备法律效果
--
安魂曲
- (1054 Byte) 2002-4-07 周日, 上午8:01
(19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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