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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卫方教授就北大校方关闭校内BBS事,致北大校长许智宏的信。   
dck






加入时间: 2004/04/02
文章: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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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贺卫方教授就北大校方关闭校内BBS事,致北大校长许智宏的信。 (183 reads)      时间: 2004-9-18 周六, 上午4:07

作者:dck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贺卫方教授就北大校方关闭校内BBS事,致北大校长许智宏的信。

就“一塌糊涂”网站关站事致北大校长书

许智宏校长,各位校领导:

本月13日下午上课时,一位同学面色沉痛地告诉我,“一塌糊涂”网站已经关站了。一时间,我真的难以相信。虽然近些时日,有关这个网站要被关掉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但是我总是以为不大可能,因为近期政府对网络的治理似乎针对的是色情,现在色情泛滥的问题并没有什么好转,怎么会对“一塌糊涂”这样的严肃网站下手呢?但不幸的是,这次并非误传??下课后我上网,果然“一塌糊涂”已无法登陆,她真的要永远消失了么?

作为一名本校的一名法学教授,我认为此次关站是一起严重的事件。在过去的这些年中,“一塌糊涂”已经成为包括我校师生在内的全球数以万计网民的重要信息源泉和言论媒介。在这里,人们可以最迅速地获取对于发生在各地的事件的报道和评论,可以看到被一些官方媒体故意遮蔽的事实真相,一些蒙受冤情而在通常渠道无法让更广泛的社会知晓的人们发现了一个申冤鸣屈的好途径(试想,去年的孙志刚事件如果没有包括“一塌糊涂”在内的各种BBS风起云涌的滔滔言论,怎能最终导致正义伸张和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这里还是我们这所大学与外部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世界各地的网友在这里看到了我校师生的风貌,一些关注我校的人们可以通过阅览该网相关版面而获得及时而丰富的信息,甚至那些批评我校的言论也对于我们检讨自身、改进工作大有裨益。

此外,“一塌糊涂”还是我们校内教室的扩大。以我个人的经验为例。我在数年前就在这里注册的自己的id,有闲暇就愿意在网上与同学们交流。自己的文章贴在这里,很快就能够听到来自网友们的评论;学生们在学习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也愿意帮助出些建议。今年上半年,我曾经到我校深圳研究生院为那里的同学们讲课,课下就在“一塌糊涂”的“深圳研究生院”版上跟同学们展开对课堂上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的更深入讨论。这种讨论经常持续到深夜,也一直延伸到我回到北京之后。我自己带的硕士博士生甚至在这里开设了一个封闭的讨论区“法律的魅力”,大家在一起交流读书心得,见到新书在这里跟大家通报,不少同学把论文初稿贴在这里,我和同门的同学们都可以坦率地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真正是一个其乐融融的交流场所。我们多么感谢互联网的发明者,让我们有了这种虚拟却又真实的学术空间!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因为一个我们根本见不到的关站令而破灭了。许校长,我相信许多教师也会像我一样对这样突如其来又毫无论证的封杀而怒火中烧。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不断倡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今天,我们不禁要对于这起粗暴的关站行为提出质疑:

第一,我国宪法明确地保障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对于包括国家政治事务在内的各种问题坦率地发表批评意见是这种权利核心内容。不必担心一些言论触犯法律,因为刑法有煽动颠覆政府的明确罪名,民法里有对于法人和自然人名誉权的严格保护。一个法治政府可以对于涉嫌煽动的言论提起公诉,罪名成立者当然要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如果政府建立事先审查的制度,或者因为某些人言论违法,便关掉整个网站,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违宪。实际上,这样的行径也是与改革开放以来党所一贯倡导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原则严重抵触的。该原则明确要求的是,各种言论都可以发表出来,然后经过实践检验,真理与谬误才能够判然区分。如果交由某些官员进行审查,他们来决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必须封杀,那岂不成了“官员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了么?

第二,本次关站我们看不到任何来自政府机关的文件公开发布,甚至我们都不知道谁封杀了这个网站。决定关站的机关是不是一个在法律上适格的主体?封杀令依据的是怎样的法律条文?其中的说理是详细充分还是简单武断?所有这些,我们都一无所知。不独此也,按照我国行政法的规则,这样的封杀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利益受到影响的相对人不服这项决定,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政府机关的上级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塌糊涂”网站的管理者或者您作为本校的法定代理人对于这项决定是否可以提出复议,是否准备进一步提起诉讼?诚然,我也知道对于这次事件提出上述问题有些书生气十足,但是,我从今天刚刚发表的胡锦涛主席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五十周年的讲话中看到的是非常明确的法治观念,他说:“依法治国……关键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他号召人大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摆在我们面前 的这起关站事件不正是一个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典型事例么?一个看起来不大,实则很重要的权利问题是,如此突下恨手,许多人在那里的资料都来不及备份,这样的合法权益的损失谁来补偿?

第三,从整个国家、社会以及我校的稳定的角度考虑,关站令也是极其愚蠢的。我校师生向来具有忧国忧民、针砭时弊的传统。在前互联网时代,这种精神常常通过街头抗议的方式加以表达。学生抗议,政府应对失当,则经常演为血案。七十多年前的五四运动正是这种“抗议-镇压-更深的仇恨-更激烈的冲突”循环的经典例证。但是,网络却让热血青年找到了一种更为温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不满。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愤怒的情绪如果能够以适当的方式诉说出来,许多人就会归于平静,就不再诉诸那些激烈的抗议了。这正是古人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也是言论自由有助于社会稳定的原因。况且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和类别的多样化,一些过激的言词也会因为另外的理性分析而失去说服力。实际上,在民主社会,正是这种不同意见的公开表达和相互切磋,使得人民逐渐适应观念的差异和文化的多元,学会宽容异见,尊重对手。然而,作出关站决定的人们却不作如是想,他们压制言论空间,貌似追求稳定,但真正用心却值得警惕,因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早已证明了,这种扼杀不同言论的结果必将是全社会极度压抑后的火山爆发。在这里,我也想提请许校长特别注意这一点??向 来的事实是,学校爆发激烈抗议将首先把校长推上火山口。

许校长,各位校领导,我观察本校历史,的确作为北大校长,许多事务相当棘手,发言非易。然而,像这次关站事件那样是非分明者却是不多见的。作为一个教师,我觉得有义务向你们陈述自己的看法,同时也期望作为守校有责的你们能够出面挽救我们这一个言论空间,这既是为这个网站上的网友们,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当然,你们的据理以争、据法以争也最终使你们能够无愧于这所学校,无愧于先校长蔡元培、胡适和马寅初所树立的伟大人格。

此致

同事的敬礼!

贺卫方
法学院教授
2004年9月16日


北大!北大!可怜的北大,你算是白搭啦!zt

作者: 快乐的老汉(2004-09-16 19:01:49.0)

这还是我心中那个北大吗?那个兼收并蓄的北大,那个在五四运动中执反帝反封建大旗的北大,那个曾产生了李大钊鲁迅胡适等众多大师的北大吗?不是了,那个北大早已远离我们了,现在的北大,大师没有,大楼不少,大德没有,大盗不少,教授们盗外国学术成果的有之,为富豪出谋划策盗取国有资产者有之,为黑社会头目喊冤叫屈的有之,哭着喊着要当美国兵的也有之,招博招得一片叫骂的有之,许校长肚量不小,把这么多"人物''网罗到门下,也不容易,但这可不是当年蔡校长的兼收并蓄,整个成了一个大杂烩.这也离"一流大学''不远了,但绝不是学术一流,而是丑闻一流,垃圾一流.


点评李昌平反对土地私有化

我大概的读了读李昌平同志的书,感觉是一个有良心的共产党乡党委书记替农民说他自己的话。首先他是以一个共产党人的立场在看问题,是以维护共产党的统治和现有体制为出发点,只是替农民诉苦,希望政府重视三农问题,说的是他自己的话,也就是向党和政府献计献策。而不是以一个独立的人格和真正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来谈农民问题。这就是他的局限性之所在。当然,如果不是这样,他连这点为农民鼓与呼的声音也发不出来。而且他确实是个有良心的还能替农民考虑问题的人,他正在为此付出代价,仅从这点上他就值得我们尊敬。但是指出他文章中的问题与对他的尊敬是不矛盾的,现在我斗胆在一片为他的文章的叫好声中,对他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七条理由提出不同意见,以共大家参考。

李说:第一、中国农民中的绝大多数没有私有化的要求。我到过很多地方的农村,在我与农民的交往中,没有听到、见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的要求。认为,农村土地私有还是公有,是继续搞家庭经营还是股份合作经营还是其它形式的经营,应该由农民自己选择。实践证明,农民自己的选择往往比精英的英明抉择要高明的多。

(点评:此判断有些武断。第一,农民没有理由要告诉你他要土地的私有化还是不要,没有抽样的问卷式的调查和分析,不能说明问题。第二,有多少农民能理解和考虑过土地私有化和非私有化的问题,多数农民都是逆来顺受,对于理论上的东西没有思考过。第三,如果问农民是种自己家的地好还是种地主家的地好?这幺简单的问题,农民就好作出判断,当然是种自己的地好!种地主家的地与种公家的地有什幺区别?显然李在这里是在自说自话,把自己的话当成了农民的话。)

李说:第二、现有农村土地制度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有人说:如果土地不私有化,土地就流转不起来,就无法搞规模经营。

内蒙的大兴安岭地区的农民对我说,他们有了一个土地流转的好办法:进城的农民可以用自家的责任田作抵押,每亩可以得到5000元的进城发展的资金,抵押期一般为十年,村长是交易的裁决人。出资人在十年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而进城人则享有无偿使用5000元资金的权利,实际上是一亩地的租金交换5000元资金的利息。十年期满,双方「完璧归赵」,也可以再次交易。在这种产权的交易过程中,也自然发展出了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中介组织——土地信用合作社,对进城不再回来的农民,其原承包权通过村土地信用社收归村集体。为什么大兴安岭地区的农村能发展出这样的土地流转模式呢?因为土地负担较轻,每亩负担才20元,土地使用权有较高的收益,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愿有偿转让;像中原地区,土地负担重,土地使用权往往是负收益,土地的使用权自然无法实现自愿有偿交易。因此,现有的土地制度并不影响土地的流转,影响土地流转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税费负担政策。

(点评:这一段正好说明,土地私有化后就更方便,用不着村长当裁决人,自己的土地自己作主;也用不着什幺中介组织,直接去银行押土地贷款就行。)

李文:中国农村是不是一定要搞像国外农场那样的规模经营呢?是不是搞了规模经营就可以有更高的效益呢?

中国现在每年新增1100万人,保持8%的经济增长,每年只能从农村转移800万人进城就业生活。40年后,中国农村的人口依然还有8亿多,人均耕地还达不到现在的水平,所以小农经济是中国农业经济的长期现实的选择。在未来40年,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基数始终保持4亿以上,而实际只需要1。2亿劳动力,因此,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替代并不一定能降低成本、增加土地产出。相反,据我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种地500亩的家庭农场比种地5亩的农户的单位面积产出要低15%。精耕细作是中国农业的优势,这个还不能丢。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私有化、规模化、集约化?

(点评:土地私有化与规模经营没有必然联系,规模经营是靠市场运作自然产生的,不是人为的,规模经营就算是不适合中国近期的农业生产,也不成其为反对土地私有化的理由;精耕细作也是这样,土地私有化与其没有任何矛盾,土地私有化更有利于精耕细作。)

李文:第三、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应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环境条件,在权力集团化、个人化、私有化的农村社会里何以公正的推行土地私有化?(点评:现有的土地公有化就是公正的?事实上今天是谁的手长、谁有权谁就能拿到公有化下土地的这块肥肉,今天大量的因土地而产生的矛盾,就是因为土地产权不明,让一小部分人得利而产生的。现有的农民手里的责任田,把所有权还给他们就行,虽然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总比被抢光了公正。)在国有企业明晰产权的过程中,大量的事实是「富了方丈穷了庙,大多数和尚下岗了」。工人是有组织的,且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被权力与资本合谋得一无所有,何况一盘散沙的农民?!更为要命的是全国农村集体有几千亿的债务,债主主要是干部和干部的亲朋,如果允许土地私有化,必然是先拿土地还干部及其亲朋的债,农民能分到什么?我一直以为农村债务、特别是干部债主化是农村一个十分严重的、不能回避重大经济政治问题。(点评,更不值一驳,不搞土地私有化这几千亿的集体债务就由农村干部自己来还了吗?)所以,我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对农村债务的形成过程、结构、危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描述,我是希望全社会对底层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尖锐矛盾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理性的选择中国社会变革的方向。可惜,鼓吹土地私有化的人似乎越来越多了,我的心思是白费了。如果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会在一夜之间成为大地主,(点评:在土地公有化下,很多干部名义上不是大地主,但事实上比大地主还要富有,还要容易欺压剥削农民。)

第四、
土地是一个特殊的蛋糕——做不大且越来越小的蛋糕,是不可以多次分配的,经济学的蛋糕理论是不适用的。这种稀缺性决定土地不能当作一般的商品和生产资料来分配。温铁军先生的「农地在中国的最基本的功能是社会保障功能」的观点经常受到批判,批判者说,当大量的农民失地、失业后,我们可以把农民纳入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中国,怎么能建立起8亿农民的现代社保体系。不说咱们中国做不到,我们转移6亿农民给美国,经济总量9倍于我们的美国佬恐怕也无能为力!既然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8亿农民的社会保障,怎么可以买卖呢?如果土地可以买卖,那城里人的社保是不是也允许买卖呢?

(点评:土地私有化会出现大量的农民失地失业只是一种猜测,既然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的根本,那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农民在得到了自己的土地后就更珍惜土地,不会随随便便离开和放弃自己的土地。另外,中国农民什幺时候有过社会保障?上世纪60年代饿死几千万人时,农民都熬过来了,今天也有数以千万计的失业农民,有谁给过他们社会保障。)

第五、任何一个制度的确立,只有当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时,制度才能建立起来。「分田单干」之所以能建立起来,是因为「分田单干」后劳动者积极性提高了,每亩能增加300斤产量,尽管「分田单干」也要支付成本——管理成本增加,但收益减成本是一个正数,这是新制度建立起来的根本原因。如果现在搞土地私有化,谁说清楚了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之间的关系?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人还是那个人、生产方式还是那个生产方式,难道把承包制改成私有制就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那我要问: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在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条件下,为什么就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呢?

(点评:这就是李同志的历史知识的局限了,用50余年的土地公有制下没有战争的好处来反证数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导致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的害处。不是太浮浅了吗?“三农”问题难道是土地私有制下产生的?)

第六、站在五千年历史的长河中看,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的最伟大的历史贡献就在于完成了中国漫长农民革命。农民革命的核心即是土地革命,历史上的历次农民革命运动大多是以「打土豪、分田地」为革命目标的,而毛泽东在实现这个目标后并没有停止,随后中国共产党人又建立起了土地公有制度,至此土地革命的任务才算真正完成。上个世纪后期以来,在中国农村经常出现局部性的农民反抗,但这种反抗只是以反贪减负为主要目标,是局部的「有限革命」,当打倒了乡村贪官,这种「有限革命」就结束了。假如中国的土地制度真的回到了上世纪的30年代的私有制,中国就必然出现众多的非法生存者,整个社会就会长期处于一个不安定状态,当条件成熟时必然演化成无地农民革命运动。因此,中国维持和完善现存的土地公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点评:这就是李同志政治上的局限了,连江主席的与时具进的水平也不如了。)

第七、现有的土地制度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呢?当然不是。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农业用地改为非农业用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不公问题,是以城郊为主的局部土地农转非问题,不应该上升为全局的土地制度问题。

有人说,中国的吃、穿、用、行、住五大产业中,前四大产业的成功人事是值得佩服和尊敬的,惟独房地产业的成功人事不值得尊敬。因为前四大产业是充分竞争的产业,房地产业是一个依靠权力垄断瓜分土地增值收益的行业,城市的每一栋高楼底下都有血汗和尸骨。这样的话虽然尖刻了一些,但很深刻。有人对此开出的药方是土地私有化。但仔细的想想,被征用的一片地是一个人所有具有谈判的能力还是十个人所有更具有谈判能力呢?

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中,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值得商榷:有人以为被征用的土地的增值收益应该全部归原来使用或所有这片土地的农民享有。难道全民共建城市所带来的土地增值仅归少数人占有合理吗?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的增值收益是巨大的,每年都以数百亿计。这部分增值收益必须通过立法分配,要把增值的相当部分用于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

解决农民的土地收益被社会强势利益集团侵占的最有效办法是两个,一个是立法保护农民,另一个是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力,让农民能自己保护自己。如果没有这两条,土地私有化只会使农民更加弱势。有了这两条,土地私有化还有多大的意义呢?

(点评:在李同志看来土地问题是个鸡毛蒜皮的问题,只是点收益分配不公的问题。让农民自己保护自己。最后李同志自己否定了自己,向总理上书干什幺呢?农民自己保护自己就够了。)



陈水扁向胡锦涛发出辩论邀请

( VOA 王怡茹 台北报导) 台湾总统陈水扁星期三与联合国记者举行电视记者会的时候,邀请北京领导人胡锦涛与他就台湾加入联合国的问题进行辩论。尽管政治观察家并不认为辩论有实行的可能,但是肯定陈水扁向北京政府表达对谈的意愿。反对党则认为陈水扁的说法其实是为年底立法委员选举争取选票。

陈水扁星期三在国际媒体的面前,向胡锦涛发出了辩论的邀请。 他说:“本人更有意愿透过联合国记者协会的安排,就台湾参预联合国的议题,与中国领导人胡锦涛主席作公开的辩论。”

*为两岸关系提供可能运作模式*

这个要求成了台湾两家主要报纸,中国时报和联合报的头版消息。台湾中央通讯社总编辑刘志聪认为陈水扁的建议不仅是很好的新闻议题,也为两岸关系提供了可能运作的模式。:“我认为这是一个新闻点。他在这样的场合提出来,大家会很关注,然后考虑有没有这样的可能。事实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高层对话来解决政治的困局,比如南北韩,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我认为这样的机制在化解彼此的误会和区域危机上,是一个可以试着运作看看的模式。”

欧亚基金会副执行长董立文肯定陈水扁向北京和国际社会发出了想要和解的信号,也认为这可能是陈水扁在两岸5年多的僵局之下,做出了努力之后,感到失望,才决定向国际公开表态。此外,陈水扁选择胡锦涛作为辩论的对手,可能考虑到胡锦涛上任以来没有对台湾发出激烈言辞的缘故。董立文说:“他考虑到中共的四中全会正在召开,尤其在过去半年来,胡锦涛在对台政策上,并没有讲出什么来。基于这个考虑,陈总统才会点名胡锦涛,希望能够和他对话。”

*“辩论”强调两岸对等的本质*

淡江大学美国研究所教授戴万钦也认为两岸只要能够展开对话,都是好事。但是他并不认为陈水扁的建议能够解读为向北京政府伸出橄榄枝。戴万钦指出,陈水扁使用的是挑战意味比较浓厚的“辩论”一词,而没有采用和解意味比较强的“讨论”一词。这可能是为了维持台湾的尊严,但是北京政府可能不会觉得很中听。戴万钦说:“如果说是在电视上讨论,国际可能会认为台湾在寻求两岸之间的大和解。如果讲辩论的话,就会认为台湾是要和大陆要把一些话说清楚,讲一些关系所以不好的徵结所在。当然听起来味道并不是明确的橄榄枝。如果讲说是讨论的话,可能会更明确。执政者可能认为这样的讲法是不卑不亢,可是大陆是否也认为是不卑不亢,那就有问题了。”

戴万钦表示理解陈水扁最后采用“辩论”一词的原因,因为如果说“讨论”,就像是台湾屈从大陆的条件,失去既定的立场。而“辩论”比较能够强调两岸对等的本质。

*无法达到外交的效果*

国民党中国事务部主任张荣恭直言批评陈水扁提出辩论的建议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陈水扁的讲话其实是为了内政的需要,无法达到外交的效果。张荣恭说:“民进党上台之后,对于整个中国大陆的对抗性都比国民党执政时期强,这对民进党的选票有凝聚的效果。因为台湾320的选举刚过,年底还有很重要的立法委员选举,这种悲情的诉求,以及制造两岸的对立气氛恐怕是执政当局很重要的选举手段。”

张荣恭指出,陈水扁曾经多次对大陆喊话,但是从来没有得到回响,可以想见大陆这次也不会对辩论一事做出回应。欧亚基金会副执行长董立文对北京政府的回应却抱持乐观的态度。他说:“最好的情况是这样子,恐怕他们(北京)还会再提一次对两岸复谈,或者领导人之间对话的要求。 我觉得这也很好,至少不是口出恶言,而是良性的喊话,这都是很好的开始。”

学者一致呼吁两岸尽早恢复对话。戴万钦认为务实的做法是两岸先在具体的工作层级上进行讨论,作为对话的开始。如果未来不能举行公开的辩论,就算是秘密外交也不失为可行之道。




拍一部关于九一一的中国异类电影

茉莉

昨天是“九一一”三周年纪念日,晚上,我在瑞典电视台看了一部叫做《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11’09”01 septembre 11》)的电影。

这部被认为是“异类”的纪念电影,不是九一一恐怖事件的描绘和再现,而是另有关怀和创意。 来自世界不同国家的十一位导演,以九一一事件为出发点,用十一个短片,展示世界各地人们的苦难。有人说这部短片集锦有反美倾向,我这不反美的人却宁愿认为,各国导演希望能借助九一一这个产生巨大影响的事件,使原本被忽视的受难者的呻吟,获得世人的注意。他们的创作富有反思意义。

这些影片的构思大都精彩奇妙。好几部短片都在告诉观众,当美国发生九一一悲剧时,其他国家的人们在做什么,他们对此反应如何。例如,在第五个短片中,非洲修鞋匠的儿子--一个可爱的小男孩,为了给母亲治病,不得不弃学去卖报。突然,他发现集市上有一个人,和报纸上的宾拉登照片很相似。于是他和伙伴们决定生擒宾拉登,以获得二千五百万美元的赏金,来医治他母亲的重病,并帮助他的国家摆脱贫困。孩子们开始追踪此人,……。

我因此想,来自墨西哥、印度、伊朗、日本、波斯尼亚、埃及、以色列的导演,都能借九一一事件,拍电影彰显本国的问题,为什么中国导演就不能拍一部呢?

如果有中国导演愿意拍摄这样一个纪念九一一的异类短片,题材俯拾即是。我这里先贡献一个构思。

凄凉的北风横扫河南农村,村庄里一家艾滋病人的土屋。一盏昏暗的灯下,瘦骨嶙峋的父亲躺在床上。母亲一边给病弱的父亲喂饭,一手摇着摇篮里的小女儿。八岁的大儿子,正守住一个陈旧的小电视机入迷地看。土屋里,父亲的呻吟声,母亲哄小女儿睡觉的呢喃声,伴着旧电视机发出的嘈杂的吱呀声。

突然,儿子惊呼起来:“飞机!飞机撞大楼了!”窄小模糊的电视屏幕上,依稀可以看到: 两架飞机分别撞向世贸双子大厦,接着,火光冲天,浓烟升起,摩天大楼像融化的巧克力一般地倒塌,……。

父亲支起病体,他那涣散的眼神注视着屏幕:一百多层高楼上,许多人跃身跳下,消失在硝烟与火光之中。 “啊啊!”父亲的眼睛突然亮了,“我,我,我真想从美国那个楼上跳下去。”

母亲把兴奋起来的父亲按下去:“作孽啊,那种死法。”

“那种死法才好呢,全世界都在看着他们。我这样等死才是作孽呢,家里这么穷,只好去卖血,染上了艾滋病,政府不管我们,当官的还说我们活该。”说着说着,父亲气得咳嗽,上气不接下气了。

儿子走到父亲身边,给父亲捶背。父亲看看儿子,又看看摇篮里酣睡的小女儿,用微弱的声音对儿子说:“要是我像那些美国人,烧死在纽约那座大楼里,你们母子就可以得到一大笔赔偿金,可以给你妈妈治好这种病,你们兄妹就有钱上学了。”

夜深了,北风刮得更凄凉了。父母在痛苦中入睡之际,八岁的男孩一个人偷偷溜出去了。

村庄中心,一座尚未完工的五层新楼房。男孩从窗户里爬进去,拿出一根火柴,点燃了楼上堆积的杂木和刨花。

房子燃烧起来了,小男孩趴在空窗框上喊:“着火了!”“着火了!”。

村长一家气急败坏地跑出来提水救火,他们破口大骂:“那是我家的新房子,你这小艾滋病鬼还想不想活了!”

小男孩站在五层楼的窗口,做出欲跳楼的姿势:“我不要活。我跳楼死了,爸爸妈妈可以得到赔偿金,就有钱治好艾滋病了!”

小男孩的尸体摆在土屋里,还没有来得及安葬,村长就来到他家,逼他父亲赔偿新房子被烧的损失。村长说:“拿不出钱就用这间破屋子和承包的土地抵押。”

影片完。此片长度为11分9秒。

www.bignew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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