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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幽灵贴旧作:看三年前老马是如何劈棺鞭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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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幽灵贴旧作:看三年前老马是如何劈棺鞭尸的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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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为幽灵贴旧作:看三年前老马是如何劈棺鞭尸的
(505 reads)
时间:
2004-8-27 周五, 上午8:34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重贴案:
网人现在只见到我“满坛满网追打老马”,十足一副网霸模样,全不知道我就象武则天驯马一样,是用金椎利鞭把他打服的。老马是个受虐狂,你越怕他,他越厉害。要想让他对你礼敬三分,你就必须像老芦这样厉害,他说一句你就还十句,句句打在他的7寸上,让他张口结舌,什么都答不出来。这时他就服了你, 再怎么糟蹋他,他也乖乖由你。这就是我那师弟的德行,和这种人只可能有战斗友谊,因为他不受敬。
三年前他可不是这样,此前不平在网上糟蹋他的女眷,我为他打抱不平,和不平破脸大战,闹到要上公堂的地步。可他不但不知道感激,反说我害得他无法和不平斗嘴,剥夺了他耍小聪明的乐趣。后来他来说道跟我的帖,因为我看不上他那点智力,嘲谑备至,又公开披露了我其实就是以前让他出尽洋相的“韵谷”。这小子怀恨在心,于是趁我跟易家军大战之际,突然从背后冲出,给我一刀,诬蔑我背叛卖文阶级作烂好人,断了他的粮道,还写什么“笑看芦笛卖樊弓”,樊弓出来声明我没卖他也没用。后来美中时报的主编要把他揪上法庭,这小子吓得赶快请说道斑竹把他那些诽谤帖删了,但贼心不死,转脸又诬蔑我扒易大旗真身,硬要说我参加了他什么“黑猫公约”,凶焰万丈地逼我自扒真身,把那“敦促芦笛扒真身书”每天贴一次出来,贴成了裱褙,最终导致老芦真身被扒。这小子还在此后贴出“笑看芦笛成为历史”,可见良心之黑,于是我只好放弃芦笛的笔名,英勇“自杀”。
下面这帖子是我“死后”,老马引起了公愤,老非居然出来要和他比在网上贴CV,吓坏了我,赶快出来化名臭骂老马的,但故意写得谁都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我写的,目的是让老马作法自毙,告诉他逼迫网人自扒真身的结果,就只能是让人家放弃固定网名,使用多个网名打超限战。那“易往晋”其实是“一网尽”,我的意思是告诉老虫(易往崇),他那在网上排座次的烂帖子,其实是引起网战,一网打尽网上写手的“二桃杀三士”的祸根。的确,自他那烂帖问世,我先后遭到易家军和老马的攻击,不过是因为易大旗和他都给排到了我后头去,当真是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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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芦遗梦
易往晋
我那不懂事的小弟弟可能不知道,那凶芦之老骡家和我家是世交,所以老骡其实是我世兄,当然也就是他世兄(这话讲得有点象讨王语嫣喜欢的段呆子了)。
世兄被人谋杀,我伤心欲绝,再看马悲鸣第二天贴的那个《告网人书》,居然一点内疚都没有,还要往死人身上响亮地吐痰。这种反应,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此人的良心烂成了什麽样。他那篇文章完全是《大劈棺》(又名《庄子试妻》)的现代版。为了洗刷自己,竟不惜用利斧劈开当初那个为他打抱不平、几乎闹上公堂的人的棺材,去取死人的脑子出来给自己作药。
后来又见某个非洲美国人出来打抱不平,居然要跟老马性命相扑,效普希金去跟个无赖子决斗,只吓得我冷汗直冒,这才赶紧出来把这决斗的活揽过来。我虽不懂脱衣舞,这扒真身的事却也不怕,因为本人用老马的话来说是“死猪不怕滚水烫”,人不可能死两次。再说我在马戏团打过工,有两个月的戏马工龄,所以这活才是我的对口专业。那非洲美国人是个正人君子,一门八十近视,家里连没写秃的笔都找不出一枝来,从没见过流氓长的咋样,完全是凭一股义气抡大刀向牛二头上砍去的义勇军,却忘了他还要演《四郎探母》。所以这才写了那两篇《驴儿莫死探案集》,向老马叫阵,请他和我一道扒真身以谢天下。只是他“把王八脖子一缩,打死也不伸头出来回应”。我早知道这是老马的绝招,你哪怕就是有杨志那吹毛立断的宝刀,碰上他那现代牛二的厚脸皮也得给弹回来。和他打架是永远打不赢的,因为他早就练就了金刚不坏之法脸。
写了那玩意儿也就算了,却又得罪了我那往崇贤弟。昨天匆匆写了两句,晚上躺下去却又转侧不安,乾脆披衣起来再补上几句。我说贤弟,愚兄拿你开玩笑,这拳风扫得你脸上生疼,实在是对不住你。这里特地给你赔礼,请老弟去后园中摘一株带露的玫瑰来(小心别扎了手),爱打多少打多少。我说你发动世界大战,完全是胡说八道冤枉你。你我都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好心出来点评,没想到弄出这麽多祸事来,内心已经够难受的了,我还来雪上加霜,真不是个玩意。
不过愚兄还是要说,虽然你是好心,不过客观上确实给这本已够乱的中文网添了乱。你在客观上协助杀了人还嫌不够,至今还在搅屎。而且,你搅起屎来,本事要比那些网上混混大得多,因为你是个正派人,老骡尊重你。他可以不理打手们,但决不会小看朋友,不理睬人家善意的批评。如果那批评让他心服口服,他就更要出来解释。对朋友他非得讲真话不可。一讲真话,这麻烦就大了。因为你的批评从不涉及他的观点,而是专门针对他和别的网人关系来的,这就把他不断地逼到火炉上去。这次如果你不批评他拉偏架,他就不会写出那些细讲前因后果的东西来,也就不会遭到旗卒们加上总混混老马的围攻而暴卒。但你现在还不吸取教训,还在作这种逼老骡入是非之境的纠缠,害得他死后还不得安宁,要来给我托梦。
却说昨晚刚一合眼,便“悠悠生死别经日,魂魄如今来入梦”,见我那世兄披头散发,七窍流血,如武大郎(不是玩夜猫子的那位,这位比他高些,六尺尚不足,五尺恰有余──现行市制)一样拉住我的手,流泪叫道:“兄弟,我死得好惨啊!”我惊出一声冷汗来,正要细问端的,却见他从头上撕下一张人皮面具来,笑道:“我报名参加了阴间的昆曲速成班,怎麽样?有两下子吧?你哥干什麽都有点小聪明,这点你就是骑著百岁驴也赶不上,因为咱的坐骑可是那穷途末路的萧萧悲鸣马!”
我气得发昏章第五十五。这老东西!做了鬼也没半点正经,敢情在蟠桃大宴上也要挖鼻孔,掏耳朵!
正要发作,这家伙却又肃容危坐,叠两个指头,施三寸长舌(他告诉我曾在阴间演过吊死鬼活捉王魁),说出一番话来:
我被害后,三魂七魄飘飘荡荡,直往奈何桥而去。见桥那儿收费的鬼卒,便唱了个肥偌,请问他我是不是李长吉转世,因为上帝盖别墅,提前召来做秘书写上梁文的。那鬼卒一听便肃然起敬,到电脑那儿打了一番,象扒人妖下身似地扒了我的驴皮,立刻前恭后踞,从鼻子里哼出来说:“什麽李贺!你会写‘梦入深山教神妪,老鱼跳波瘦蛟舞’麽?你不过是个骂家而已。因为你口舌孽造得太多,本该活到九九八十一岁,给折了七七四十二岁,但因你舍身喂宠物,用心血养活了腹中空空、只有陈词滥调的圣人,有此一念之仁,又给你加了六六一十一岁,合著此刻下岗为鬼!”
我听他连九九表都背错了,刚想纠正,不料他立刻斥道:“你又想以纠正人来显示高明,是不是?我告诉你,我那错误是故意弄的。你现在死了,易大旗又出差去了,那圣人没有腐尸吃,还不得饿死?我这是广积阴功,撒点浆水饭喂饿鬼。我弄出那两个错来,人家至少可以籍此写三篇文章,作四四二十三个跟贴,懂麽?”
我唯唯,他却仍不放我过去,说要我去把生前到过的地方全部走过一遭,才能上岗做鬼。我只得遵命,按写CV的规矩,从最后去过的地方开始,第一站就到了月亮,第一眼就看见了某个网友贴出来的挽诗,那是艾青的《芦笛》,我还是上高中时读的。几十年没读了,当下看了一遍又一遍,只看得我热泪滂沱。那位网友猜得一点也不错,我的笔名就是从那首诗里来的。有这样的知己作读者,老芦何幸!
然后又看到非洲美国人、老咳、欧阳、糯鸡丁、然然等一伙人在那儿议论纷纷。让我真是又不想死了,想学贺文还阳,反正已是死猪,再烫一次也无所谓。
不过冷静下来想想,觉得阴间才是我灵魂安息之处。我这次非正常死亡,其实是很正常的。给人扒了皮,也不必就得伸腿咽气,反正是那麽回事了,对不对?但其实远在被扒皮之前我早就觉得不能再活下去了,这次只不过是坚定了我的死志而已。总之,诸位深情厚谊,老芦铭感在心,无以报答,这里请受我一拜!
本人不想再活,倒不是因为惨遭扒皮,首先是这玩意太影响工作和健康,不仅大部分业余时间都花在上头,有时连上班时间都用上了。其次,这玩意是个陷阱,网友对你越好,期望越高,你就套得越牢。套得越牢,人家就对你越好,期望也就越高,形成循环,越陷越深。而套牢后就成了死股票,让“公司”控制了你,连随心所欲地写点玩意的自由都没有了。当我看见老非和然然“不喜欢你的散文,喜欢你的议论文”、“看不懂你的先锋派小说”之类的跟贴时,内心的感觉,就象丢了人家郑重托你保管的贵重物品似的。
此外,我这人最怕连累朋友。过去和不平打架,连累了说道斑竹,我非常内疚,只得认输,而且躲到月亮上去。我在银河呆了大半年,内心深处早已把那儿当成了家,实在不愿意给人家招来麻烦。虽然我处处小心,敏感东西都拿到别处去贴,无奈中国人“刻舟求剑”的思维定势太严重。你写过一阵子政论,人家就要把那些敏感东东贴来给你看,走到哪里追到哪里,甚至追到《月亮》那种轻松坛上去,一点办法都没有。银河是背靠祖国的网络,咱们都知道海外中国人创业的艰难。老芦再在那儿呆下去,哪怕专门写小说散文,敏感的东东恐怕一辈子也断不了根。咱们这些猢狲把树爬倒了,无非是再去找棵空心大树,人家可是做生意养家活口的。做人不能象老马那样伤天害理,把《说道》、《月亮》当成我家赖在门口骂,我出来给他打拱作揖,苦苦哀求,请他换个地方去骂都不依不饶,非要把那儿闹垮了才罢休。
最主要的,还是我觉得老邑在我的《马脸帖》后的跟贴说得极有道理。我最近一直在想,其实这海是填不平的。鲁迅骂了一生的国民劣根性,咱们的国民性又何尝改善了一寸半分?当初“年轻人”说咱们这些老帮菜在这儿“过嘴瘾”,我看一点都没说错。惟一的指望,我看是老邑说的让现实主义逐渐取代理想主义。不过矛盾的是,作为个人,中国人永远是无比精明的现实主义者,作为民族,中国人却连起码的趋利避害的理智都没有。对这种顽症,老芦实在是束手无策。从内心深处,我知道中华民族一辈子也不会变成现实主义者,老邑说的不过是梦话而已。但我又有什麽办法呢?要说的都说过了,该休息去了。
这些其实才是我在被扒后毅然自杀的真正原因。这次是下定决心,再不复活了。谁再说什麽也不听。
老虫这次的批评,我一点都不同意。他弄出那个座次来,我立知大祸将至。最明智的办法,是装没看见。可人家说我拉偏架,又说我化名攻击老马,逼得我不得不出来把和易大旗的肚皮官司和盘托出,立刻招致旗卒、头陀、白丁的围攻。老虫说我跟这些人吵是不自重身份,他不知道我这个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麽身份,最怕朋友为我打架,慢说没有什麽“芦卒”,有了我也只会掀开他们自己上去,如这次老非代我决斗又把我引出来似的。老虫这种“身份”说,我闻来实在是酸臭扑鼻。谁有什麽身份?难道会码几个破字,就得群星捧月般地端坐在中军帐里,让“手下”为你去送命?
白丁早就在放毒箭,血口喷人诬我嫉妒易大旗,“偏架说”一出,白头卒一齐起哄,又把这个罪名加在我头上。我最讨厌的恶德就是嫉妒,而且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易大旗有什麽可让我嫉妒的地方。受此冤枉,我怎能不分辨清楚?因为我确实觉得易大旗做得不对,我当然要讲出来我为什麽觉得他不对。所以,这“背盟毁约”不自我始。
可这麽一分辩,就成了在背后骂人家大旗,我过后觉得非常内疚,於是就写了那篇《以身饲虎赞》来补过。要我赞老易,我觉得唯一可赞的就是他以专业高手毅然下海这一条,别的优点我想不出来。要赞这一点,我就不能不捅破全网心照不宣的那层窗户纸。这麽做之先我也曾犹豫过,但想到许多严肃的论者,包括给老易编网上文集的春夏评论都几次点明此事。他们能说,我又胡为乎不可?
老马诬指我抛档案,说我背盟毁约,完全是不要脸的胡搅蛮缠,其目的完全是为了吓住别人不在网上议论他的“左右互搏”的惊天丑闻。所谓“芦扒易大旗真身”一说,只能显示马的一贯的无赖与弱智。
首先,我没有抛出任何网人不知道的材料来,根本谈不上什麽发人隐私。大叔折腾了那麽久,此事已毫无隐私可言,一个人不能被第N 次杀死,这乃是婴儿都知道的常识。如果我说:“马悲鸣就是贺文”,这难道也是抛档案?能加给我的罪名,充其量也就是信谣传谣而已。其次,某某是个“犯了事”的公众人物,老易走前曾在飞帖中说他根本不敢回国。说老易是某某,构不成任何伤害,而说芦笛是谁谁,立刻就给老芦和他家人带来巨大的灾难。至少我今后是再也没法回国了。第三,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都能看出,《饲虎》帖的中心思想是赞美大旗,而且写的气势生动,在文末流露了真心的钦佩,很能打动人。天下难道有这种抛档案的文章?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不慎抛了档案,那也是过失杀人,并不是老马那种蓄意谋杀。全网可以谴责我的过失杀人,但谁也没有权利逼我露真身!这麽做在理论和实际上是何等荒谬可笑,给我本人带来了何等沉重的打击,给家人的安全带来何等的威胁,我想大家现在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因此,直到今天,我仍然死不改悔,并不认为我做错了什麽事。要老芦真心认错毫不为难,但要老芦违心认错难于上青天!便是易大旗亲来,我也就是这句话!
关於老马,老虫当然有他神圣权利去无限忠于无限热爱无限崇拜无限敬仰,我不想干涉,也无从干涉,正象我永远认为他是网上第一弱智似的,谁也没法改变我这坚定的信念。但老马的问题不是脑袋的问题,如果光是这个,皇天在上,我决不会笑话他!我笑话他傻的原因是此人极度无耻,你越要选他作“网上十大恶人”他越来劲,选他作“网上第一不要脸”他也不会在乎,他唯一受不了的称号是“网上第一弱智”。
他的问题是厚黑学的问题。他从上到下,每一个毛孔都流著没毛大虫牛二的无耻的油汤和肮脏,为了泄私愤竟可纠缠郑义四五年之久。不是老芦喝破他抓屎抹脸,现在他还要在《相会》贴《郑义不义》。这个人不要脸可以到什麽程度,光从《美中时报》案上就可以看出来。樊弓明明给了他一记响亮耳光,说老芦根本没有出卖樊弓,他却有本事还不放弃这“卖樊”罪名,继续纠缠了好几天。
他的良心黑到什麽程度,先谋杀后劈棺就可见一斑。就算不说这事,当初老芦为他闹到快要上公堂的地步,和不平在那儿赌亮真身,受了无数观众的污辱和倒彩。我从来没指望过他感激我,就是他后来埋怨我破坏了他和不平结成战斗友谊,我也只是发作一番就算了。没想到只是为了我调侃过他,竟然转身过来就在我背后捅刀子,逼我亮出真身来,逼得比不平凶狠、执著、持久一亿倍!说句良心话,不平和我打架,后期完全是我去惹他,人家基本做到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而老马在我背后捅刀子,却是挑准了我因护他而去拉偏架拉出麻烦来的节骨眼上!天下还有比这种更丧天良的东西没有?
尽管如此,开始我也让他去骂,没怎麽理睬他,总觉得过去韵谷嘲笑他太烈,这次让他消消气。这儿的错误,是我没有“反应过度”。老马欺软怕硬,你厉害他就扁扁的伏,你退让他就凶凶地骂。当初他为《美中》纠缠我,我认了错,提出了补过办法。他越发得意,更加闹个没完没了,不是樊弓出来仗义直言,恐怕他现在还要在纠缠此事。《美中》老编一开头给他的信十分客气,他就气焰薰天,不可一世,连发十二道金牌。等到人家动了真格的,他立刻就吓得冒了亡魂。总之,此人跟老芦完全相反,我吃软不吃硬,他服硬不服软,完全是没毛大虫牛二转世。
因此,我犯的正是杨志的错误。要是杨志一开头就拔拳头打人,后来就不必动刀子,更不会被刺配三千里。正因为我躲到某个内部坛子去专玩文学不理他,他才以为我怕了他,越骂越得意,最后居然骂到我全家头上来。老虫年轻,不知道当年那些红崽子是怎麽拿我们黑崽不当人地作践的。郑义对红崽的深仇大恨,说起来也是良有以也,倒是老芦这个小心眼没本事记仇,过了就算。但老马又把血统论端出来,刹那间别梦依稀咒逝川,往事三十五年前,字字血,声声泪,激起我仇恨满腔!於是跳出来什麽昏话都骂了出来,让永远正确、从不骂人、更没污辱过二八三八的小姑娘、只会呵斥网友无知的圣人捞了个盘满钵满,成全了人家又一篇何其难产乃尔的文章。
正式跟老马破脸,就是此刻。但他手上捏了我的底牌,此时岂肯放我过去,天天赖在我“家门口”骂。我出来磕头如捣蒜,求他上别处骂去,因为银河彼时已经被封,《说道》、《万象》都给关了。我生怕把人家连累垮了,低首下心地求他放过我,退让到宁肯放弃“芦笛”的笔名。然而他还是不饶,最后竟然把私人通信的机密捅出来!就连他捅那秘密的方式也充分反映了他那典型的愚而多诈的下流性格。他表面上不说一个字,让你一点把柄都抓不到,可是却让有心人一眼就能看出芦笛其实是谁谁。从他这种下流作法上来看,我猜那知情人其实就是他。只恨我死了也是个糊涂鬼,手上没有真凭实据,靠逻辑推理上公堂只会给人笑出法庭来。唉,天网恢恢,疏而且漏,只希望他多行不义必自毙,在完成“为你们(政府)在外扫荡民运”的伟大任务中光荣牺牲,裹上国旗埋到八宝山去。
我这里再代世兄易往晋向老马叫阵:天下英雄在此,请你首先答应易往晋的叫阵,和他一起亮出真身来,再逐条答复他的文章,特别要对大家讲清楚你是不是知情人,“为你们在外扫荡民运”的意思是什麽。这“王子复仇记”就由我委托当代哈姆雷特易往晋来演,算是我和马悲鸣的个人决斗,什麽非洲美国人和搅屎专家易往崇不要来搅和。
世兄的话说到这,我就突然醒了,这文章也就没法再写了。诸位拜拜!
2001年4月29日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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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
- (137 Byte) 2004-8-27 周五, 上午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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