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河北省唐山市公民张友仁血书:“我以我血祭告天下——撤张和救唐山”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河北省唐山市公民张友仁血书:“我以我血祭告天下——撤张和救唐山”
dck
加入时间: 2004/04/02
文章: 2801
经验值: 4649
标题:
河北省唐山市公民张友仁血书:“我以我血祭告天下——撤张和救唐山”
(291 reads)
时间:
2004-7-03 周六, 下午2:00
作者:
dck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河北省唐山市公民张友仁血书:“我以我血祭告天下——撤张和救唐山”
胡锦涛主席,
吴邦国委员长,
温家宝总理,
贾春旺检察长,
我叫张友仁,家住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镇大王庄村,系因建设桃林口水库
而征地后失去土地的移民。
2004年3月4日,因唐山移民不堪忍受失去土地后生存无望的痛苦,给全国人大
委员长吴邦国递交“要求罢免唐山市委书记张和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和河北省
人大代表资格的动议书和超过一万多人的公民连署书”。张和气急败坏,第二
天,即3月5日,张和命令唐山市公安局对我立案(唐山市公安局周副局长说的)
,开始大肆搜捕我。我在北京度过了长达20多天、九死一生的逃亡生涯。3月19
日,我在北大附近被唐山警方绑架回丰南,非法拘禁,限制我人身自由到6月30
日,共104天2496个小时。
期间,从2004年4月26日起,警方将我控制在医院,丰南区治安科长陈柱带领
十几个男女闯入我家居室,踢门撬锁,翻箱倒柜,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就
非法查抄我家,顺手牵羊拿走袖珍雨伞、清明上河图一卷(摹品)及其他文字
材料等,而未留下任何清单。
2004年月30日上午10点,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薛队长让我揭发俞梅荪、李柏
光在罢免事件中的作用。我说我不知道。他们恼羞成怒,随即下令对我实施严
密监控。我本是个严重的糖尿病患者,我想回家换衣服和取药,被警方拦截在
医院,不让我走。于是,我奋力用头撞墙、绝食,以死抗争。下午5点半,胥各
庄镇派出所刘所长唐丰监字[2004]003号“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监视居住决定书
”,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把我放在家里实施监视居住。而对此前104天的拘
禁没有给我任何说法和法律文书。
历史将把唐山市公安局这一严重迫害公民人权的骇人听闻的犯罪行为载入史册。
唐山市公安局这些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使得温总理号召的依法行政、贾春旺检
察长发出的追查利用职权迫害公民人权的指示全部成了泡影。
既然唐山市公安局敢做,我也敢讲,我要告诉各位国家领导,告诉全世界,我
要控诉唐山市委书记张和指使警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真正犯罪行为,我要告诉
全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如果不撤掉张和,我们唐山人民将会在水深火热中死
亡,救救我们唐山人民吧。
一、2004年2月28日,唐山市四县二区移民代表十人在北京将所在区县失去土地
农民连署罢免张和的动议书汇聚成万民折(鲜红的手印代表着25000多失去土地
移民的血和泪)。在3月4日以特快专递寄给全国人大秘书组收。期间,在2月29
日,唐山市四县二区的警察在北京抓走移民代表7人。我和法学家俞梅荪也开始
了“一边是两会,一边是逃亡”的生活,期间,我们煤气中毒,九死一生。两会
散后的3月19日,唐山警方将我绑架回唐山看守至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警察
割断我家电话线,监听我电话,抢走我两部手机。
我家院里警察林立,他们偷走我的上衣、身份证、工资卡、手机卡玉石一块,
报销票据3200元,现金5元。警车、摩托车前后包围,贵车轿车日夜盯在我门口,
如临大敌,几十号人每天24小时四班换岗,仅我知道的警察名字就有:王长春,
小翟,董晚绩,徐志强,孟建勤,王玉民,王尧志,刘万里,水孟所,孙维刚,
王海松,毕国董,毕国宾,小毕,肖日昌,王黎明,小高,黑压压的联防队员
多名,刘国安,小石,老姚,老陈,老曹,老赵……警车有京CB0641,冀B51519,
冀B0180(警)……。非法拘禁我104天后的6月30日,在我用头撞墙,绝食抗议
下,才出示一份所谓“涉嫌诽谤”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唐山市公安局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突然对我进行监视,是因为中央电视台的“新闻
调查”节目组正在唐山调查制作今年发生在唐山的万人罢免张和事件的节目。中央
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准备用3个月时间调查今年发生在河北唐山、秦皇岛、
福建宁德、福州等地的公民依法罢免事件。张和知道,这次,他的钱再多,也无法
买通并阻止中央电视台的这个节目了,于是,张和下令把我们这些罢免的领头人全
部以涉嫌所谓的“XXX罪”给看起来,都实行监视居住,这样,中央电视台的“新
闻调查”节目组的人员就无法采访我们这些在罢免活动九死一生的人物素出的见证。
张和这一招是多么狠毒啊。
原本就有病的我虽然每天打点滴,但我的身体日渐衰退,身心健康在被监禁期间
遭到严重伤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几里田园荒芜,树苗卖不出去,经济受到
重大打击。原本我家在青龙县,后被征地毁我家园,逼死人命,淹没我干旱果树
花木1400棵,一般树木8235棵,按照河北省55号文件,最低补偿费应付我的费用
是518378元多,却只给我家1500元!强行将我家迁到唐山丰南县。省里规定每人
补偿一万三千元,经过层层截留,到移民手中每人仅4千元左右。
唐山市移民办主任贪污移民补偿费1180万元,仅判五年徒刑而已,还保外就医在
家。移民为了讨还补偿费,到政府上访,被扣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4个
移民5年、4年、3年不等。官犯法重罪轻判,民犯法轻罪重判。这就是今日唐山
的现实。
罢免动议书出台后,张和下令大肆抓捕移民代表,弄得整个唐山鸡飞狗跳。自从
罢免事件发生以来的5个月期间,为了躲避张和的追捕,玉田县的移民代表张豹
至今蹲在青龙库区的大山上,不敢回家!忍受着饥寒交迫的痛苦。白色恐怖,人
人自危,致使正直、道义受到践踏,邪恶势力横行霸道。
二、张和强加我为涉嫌“诽谤”的犯罪嫌疑人,他才是违反宪法、违反法律,修
宪后顶风做案。首先,他违反中国宪法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
是一个大肆迫害广大移民人权的犯罪嫌疑人;第二,中国宪法第102条规定公民
有选举权、罢免权,但是,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薛队长在6月30日那天竟然对
我说;“张和的全国人大代表是选民选出来的,你说罢免就罢免?现在他不是
干着吗?”我说,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是内定的,为什么剥夺我们两万多移民的
选举权?这问题难道不严重吗?
中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
的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侵犯。唐山警察非法
监控我家四人,没有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就有警察实行非
法看押,这实际上是由唐山公安机关执行张和的意志的表现。张和的意志就可以
随便限制我人身自由达104天,唐山公安完全成了张和意志的工具,中国还有法
律吗?
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九条第
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或拘禁,除
非依照法律规定的依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剥夺自由。”第三款规定:“任何人
都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和强迫劳动的决定只
有通过正当法律程序由法院作出判决才符合国际人权保护的公约。”由此看出,
张和的所做所为完全违反了起码的国际人权法,是个十足的迫害人权的罪犯。
张和的行为违宪、违法、犯罪,他却让自己的犯罪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动用
公安机关,以所谓执法的面目出现,给依法罢免的公民行为扣上所谓的涉嫌诽谤,
本末倒置,颠倒黑白,在唐山建立张和一个人的独立王国,百姓生活在生不如死
的人间地狱里,张和就是最高的唐山玉皇大帝。谁反对,谁就死。难怪一个石家
庄的市委副书记,省里调他来唐山当市长,他说他宁愿死在石家庄,也不愿到我
们唐山这个人间地狱来被张和搞死。
三、张和通过制造罢免公民之间的仇恨来分化瓦解参与罢免的公民。张和动用
重金收买罢免代表,让他们都把罢免的责任都推到我张友仁一个人头上。张和
让我们罢免代表之间互相揭发,互相对抗,把全部的祸水都说成是我一人的错。
让我们移民之间互相仇恨,让我们以后再也搞不起罢免。张和的阴险狡诈真是
可见一斑。这是煽动仇恨的犯罪。
张和统治唐山的历史就是我们唐山人民的血泪史。他的罪行罄竹难书。不撤掉
张和,我们百姓的日子就无法继续过下去了。他的罪行,我们在罢免动议书中说
得很清楚,而他实际的行为,比我们公开掌握的更是严重。张和的行为,使得我
们人民政府的法律完全形同虚设,如同一张废纸。这些地方腐朽邪恶势力完全
抛弃中央的政策法律于不顾,大行把自己的意志推行为法律的罪恶勾当,把唐山
变成了人间地狱。
因为参与罢免张和,张和指使警察给我扣上涉嫌诽谤的罪名。我决心把真相告诉
全世界,告诉中国人民,让大家来看看,中国警察是保护人民的还是保护当官的,
中国法律是否还存在不存在?写完这封信,我咬破手指,把我的血按在这封信的
开头和末尾,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上自己的血,以此表达我不再害怕,决心向法律,
向世界舆论寻求公道的勇气。我要让800万唐山人民、13亿中国人民都知道发生在
我们唐山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到了何等地步!我们已经没有生路!
我以我血,唤起民众与那些无法无天的邪恶势力抗争!
我已经做好了把牢底做穿,我已经委托中国大律师张思之先生做我的诉讼代理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镇大王庄村公民张友仁(血手印),2004年7月1日
附录一:
授权委托书
张思之大律师:
因不服唐丰监字[2004]003号监视居住决定,我要起诉唐山丰南区公安局。特
委托大律师张思之先生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一、推翻强人入罪莫须有的“涉嫌诽谤罪”;
二、全权代理。
委托人:张友仁(手印),2004年7月1日
附录二: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
唐丰监字[2004]第003号
,男,53岁。
住址: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镇大王庄村。单位及职业:退休工人。
犯罪嫌疑人张友仁因涉嫌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
之规定,决定在丰南大王庄村对其监视居住,由胥各庄派出所负责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从2004年7月1日起算。
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
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违反一上规定,清洁严重的,予以逮捕。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分局(公章)
2004年6月30日
南都案是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转变的一个象征
● 秋风
官方意识形态丧失了正当性,因而只能通过经济问题来处理意识形态问题,而不能
理直气壮地诉诸意识形态正统性本身。这是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转变的一个象征
我们正处于转轨过程中,这个过程用李慎之先生的话说,就是后极权主义。这个过
程已经持续了20年了,目前看来,仍将持续下去。
在转轨中,原来的权力结构根本没有受到有力的冲击。因而,政府并没有放弃其控
制的权力。相反,在此之外,它又获得了新的权力,集中的体现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极大地扩展了经济方面的权力。
这样的权力结构导致了一种历史上罕见的情形:政府以原来的权力为后盾,来保证
自己获取对资源的控制权,并维护自己寻租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城市拆迁就是这样的
典型:国家先根据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利用极权主义的暴力手段,宣布城市全部土地
为国有;然后,又利用这种权力逐个剥夺平民的财产,转手将其出售。所谓暴力拆迁,
这种暴力却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经济权力却腐败了政治权力。因而,权力已经不再具有统一而强硬的意志。
由于官员们已经对意识形态和政体的目标幻灭,因而,将他们凝聚在一起的,更多地是
赤裸裸的利益而不是信仰。因而,他们的行为不再是简单地服从上级,他拥有了一定的
政策选择余地。他在揣摩上意、自己的地方利益、社会舆论的压力、在政绩、名声、权
位之间,进行权衡、选择。这样,舆论的自由度,又是因地而异的。
这样的权力结构对于媒体和公共知识分子的话语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一个基本特征
是,整个舆论环境是高度不确定的。一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自由舆论空间。政府尽
管仍然在理论上控制着所有媒体,但这种控制正在被空洞化。起码据我自己的观察,自
由主义和民主主义者已经基本上占领了媒体,尤其是近年来活跃的媒体。
当然,政府对媒体的控制又不纯粹是形式上的,事实上,这种控制仍然是非常有力
的,并且借助于极权主义的操纵体系而极有效率地对媒体的日常报道实行着控制。问题
并不在于这种操纵体系多有效率,而在于它的背后有暴力作支撑。
因此,在后极权主义时代,舆论空间是高度不确定的。知识分子和媒体必须不断地
探索话语的界限。官方根据形势和最高层的旨意,时而放松,时而收紧。知识分子和媒
体则不断地猜测官方的底线。我们知道存在一个禁区,但界限在哪里,却是不很清楚
的。
宣传部门之所以不能明确地划定一个界限,可能是因为,宣传部门自己都不知道界
限在哪里。这又是因为,最高层处于尴尬境地:他知道必须变革,但他又受到旧意识形
态的束缚。而且,意识形态的破产,连宣传部门也默认了。他们也知道,他们做的事情
是不正当的。因此,他们的管理活动才像从事地下工作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官方与知识分子展开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这里没有规律可循。我
们也不能断言舆论空间会一直扩大。老鼠可能飞起来,但完全可能一夜之间被捉住,丧
失大部分舆论空间。但从整体上看,是否丧失空间,却不取决于媒体与知识分子。游戏
真正的主宰者仍然是官方。
南都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一切都是模糊的,迄今为止,我们依然无法清
晰地看出,到底谁是幕后的操纵者、始作甬者。但其手法再次证明了,官方意识形态丧
失了正当性,而且那些意识形态官员已经清楚这一点。不要小看这一点,这是他们的致
命弱点。因此,他们只能通过经济问题来处理意识形态问题,而不能理直气壮地诉诸意
识形态正统性本身。这是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转变的一个象征。
而且,南都案之后,舆论的尺度并未全面收紧,这再次确认了官方意识形态控制的
限度,除非发生紧急事件,这种限度总的趋势是趋于放松,即使他们想收紧,也已经丧
失了控制的意志和一部分能力。
注:本文由燕南网(http://www.yannan.cn)首发,原题为
《南都案无碍自由舆论》,现题为推荐者所加。
∶“七一”大游行 “踩江”在香港登陆
(全球审江大联盟, 7/02/2004)
7月1日是香港回归之日,也是中共建党纪念日,因此而带上了北京当局规定的喜庆色彩,但7月1日之所以能够激动人心的,却是在这一天香港人民爲争取自由民主进行的游行活动。
香港人民是英勇的!面对中共的打压向来敢於坚持自己的权利,敢於一次次爲捍卫自由争取民主而奋争。继去年“七一”爲反对二十三条立法所举行的五十万人游行後,今年又有五十多万港民再度走上街头,参加“还政於民、争取普选”的大游行,在炎热的高温下,身穿白衣的市民秩序井然,游行队伍浩浩荡荡。
“七一”大游行体现了民衆对人大释法及否决普选的不满,对中共违背“一国两制”,扼杀《基本法》保证的高度自治的抗议,更加展现了港人争取民主的坚定信心,必将再次激励大陆的民间维权运动。
“七一”大游行还宣告了曾庆红企图以权术和黑道治服港人的破産。江泽民的心腹、主管香港事务的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中共党内整治异己手段阴险狠毒,最近在香港也多次利用黑势力恐吓香港民主派人士,一些电台节目主持人相寄被迫“封咪”。七月一日前夕,曾庆红突然放低身段向香港“释放善意”,说北京同香港民主派并无冲突,妄图分化瓦解香港民主势力,破坏七一游行。
曾庆红玩黑道其实玩及全球。6月28日在他访问南非期间,法轮功学员前往请愿,准备将其告上法庭,却突然遭到枪击。枪击事件震惊了世界,法轮功认定曾庆红涉嫌雇凶杀人。曾庆红原是中共高官之子,六四之後随江泽民进入中南海,成爲江全面掌控中共大权的黑干将。在江曾联手之下,对香港采取强硬手段,打击民主派,否决了双普选,成爲香港实现政改的最大障碍。
追根溯源,人们发现,香港的政治风暴及一切都与江泽民有关,二十三条恶法原爲江泽民授意,董建华原爲江泽民钦点,乱港害民的始作佣者是江泽民。
令人高兴的是,在今年的“七一”大游行中,出现了一个“踩江”新亮点。以脚投票表达民意的踩江活动首次在中国的大地上公开兴起。近期来流传於网上的踩江图、踩江谣已在民间传播开来,“全球审江大联盟”更倡议“人民巨足踩下来”,倡议开展全民踩江行动。“踩江,踩出未来”的标语旗帜,出现在五十三万人参与的游行队伍中。别开生面的踩江,正引起广泛的兴趣和关注。
从法轮功起诉江泽民,到网上罢免江泽民军委主席的签名,到免除江泽民元首豁免权的签名;从全民踩江的倡议,到在香港公衆游行中的公开踩江,我们看到了把罪恶之首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的实际进程,看到了人心向背的巨大力量。我们相信,审江,罢江,踩江的浪潮将会很快从香港席卷中国大陆。
“祸国殃民人尽踩,除恶扬善创未来”。 祝愿香港人民坚持不畏强权的“公民抗命”精神,先走一步,踩出通向美好未来的光明大道。
作者:
dck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215995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