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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随便根本不再是大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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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便根本不再是大法官了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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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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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随便根本不再是大法官了 (286 reads)      时间: 2004-6-18 周五, 上午12:43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随便根本不再是大法官了


芦笛


刚才进来,看见随网居然以大法官名义接连发布公告,还作出自己的“权威解释”,令我哭笑不得,真不能相信世上有这种无耻事。

楼下斑竹05已经指出,随便已经正式辞职并推荐邋遢道人担任法官,岂有出尔反尔之理?有人说,他的辞职没谁表示过接受,真真笑话奇谈,本网站向来尊重网友个人意愿,谁要提出撤文集,二话不说立刻遵命。我记得随网是在同一个帖子中同时提出辞职和撤文集的要求的,当时斑竹立刻就应他的要求撤销了他的文集。是否担任大法官,要比是否在此开文集重要得多,难道网站敢不尊重他更重要的意愿,在撤销文集的同时却拒绝他的辞职请求?这拒绝或挽留的公告在哪里?

当然,在新法官任命以前,随网如果想再作法官,可以重新提出申请。过去法官由俱乐部主席任命,自从网站改为董事会领导后,大概得由董事会决定吧。不过,董事会章程并没有规定这一点,到底这是否属于董事会的职责范围,还是属于总钻风老2 的职责范围,恐怕还得由俱乐部或董事会讨论决定。不幸的是,现在董事们都不在,应随网要求,老芦无限期停职,所以这事根本无法决定,随网要打官司,看来一个月内没有指望。即使我复职,恐怕对随网更不利,因为我投票比例第二大,可谓举足轻重,所以阿,我看你还是坚持让我停职算了,meantime,你还得替我交付董事该交的钱。所以,究竟怎么办对你更有利:是替我交钱换来我的停职,还是拒绝为我交钱换来我的复职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你不利的裁决,就成了你的自由选择。

不管你怎么选,只怕这无理取闹的官司,你这个把月内是打不起来了。你真要打,我就出来毛遂自荐当大法官,反正董事会章程根本没有禁止董事出任法官一说,驳回你的无理取闹。

老芦就这样,一向光明正大,把话都说在明里。我想在这儿给随网进一忠言:你如果作为正经写手,无论发表什么观点,都是你的神圣权利,老芦连批都不会批。但现在的问题是,你把大量时间和精力化在恶意骚扰和纠缠网友甚至斑竹上,效文革大批判传统,抛出大量旧帖,对安魂曲进行你极力反对的道德批判,全不顾干这种事是在痛打自己的耳光。

例如你贴出安旧帖,指控他泄露私人机密,辱骂他是“甫志高”,这网上也只有你会干出这种说话做事毫无起码原则、实行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的下作事来。个把月前,你不是在此坛公开谴责西方虚伪的隐私权,力主把网络变成一个没有隐私的红彤彤的新世界么?照你这无耻理论,安不正是实行你的政治主张的英勇先驱?

所以,你不是“没有观点”,是毫无做人的原则,什么方便就用什么来打人,基本上已经堕落为一个蛮不讲理的网上混混,严重败坏了论坛风气,甚至连“对Y 兜裆一脚”的下流恐吓都有本事在公众场合作出来!你越打越得意,现在连斑竹都纠缠上了,你是不是要也要“对Y 兜裆一脚”阿?有本事,上新海川去收拾那些真正不容你开口的人去!只要老芦在此,就不容你把论坛搞得乌烟瘴气!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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