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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爪所向】(上海)李国涛、戴学武:从张林遭警方传唤被勒令“三不准”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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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爪所向】(上海)李国涛、戴学武:从张林遭警方传唤被勒令“三不准”所想到的……
洪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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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魔爪所向】(上海)李国涛、戴学武:从张林遭警方传唤被勒令“三不准”所想到的……
(398 reads)
时间:
2004-6-03 周四, 上午5:5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张林遭警方传唤被勒令“三不准”所想到的……
李国涛、戴学武
继5月28日“欲传故纵”后,今天(6月1日)上午,安徽警方,终于
按捺不住了,传唤了资深民运人士张林。
整个传唤,历时3个多小时,兴师动众,严加逼问,环环相扣,步步
紧逼,气氛紧张,兴师问罪,并且郑重其事,签名画押,做了讯问笔
录。这还嫌不够,又当场勒令张林“三不准”——不准再写自由思想
的文章,尤其是不准再写呼吁营救异议人士之类的快讯文章;不准外
出;不准聚会;大有如果违反,立马押入大牢严加治罪之弦外之音。
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讯问以及企图治罪,要点何在呢?无非是张林
最近和一些民运人士有过往来,最近写了一些呼吁营救同道的快讯或
思想性的文章并且在海外网站发表,最近参与了网上纪念“6.4”的
文章——《危机中的中国社会亟需民主英雄主义——“六.四”忌日
唤起的呼吁》——的共同起草修改活动,诸如此类,等等,总之,都
是些在民主国家看来完全隶属于公民正常生活的鸡毛蒜皮小事。
然而,在我们这个专制国家“依法治国”的“执法模范”警察眼里,
上述无足轻重,不值一提的琐事,就会魔术般眨眼间便凭空变成了认
定张林是“犯罪嫌疑人”的“执法”依据。但是,具讽刺意味的是,
即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衡量,无论从哪个角度考察,张林的上述行
为,毫无疑问,都是隶属于百分之百的合法守法行为之生活片段,任
何稍有法律常识的不昧着良心说话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依法认定这
一点。
但在这些“执法模范”眼里,张林的上述行为,似乎已经构成了“弥
天大罪”,因而,必须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不得乱说乱动,否则,
就要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绳之以法”,再“踏上一只
脚”,迫使其“永世不得翻身”。呜呼!苛政猛于虎,由此可见一
斑。在这样一个残酷邪恶的制度下,老百姓就如此这般被当成猪狗一
样不准思想不准异见否则格杀不论——这样糟糕的社会状况,却常常
被自诩为是“中国有史以来人权状况最好的时期”,自诩为是所谓体
现了“三个代表”的、人类有史以来“最美好的”“模范制度”,此
不但是自欺欺人,简直是恬不知耻!
“三不准”的滥施,使我不由悲哀地想到:原本已经处于赤贫状况,
几乎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张林一家老小,眼看又要忍饥挨饿了。张林
早些年由于反对专制腐败、追求民主自由,而曾经饱受这个“美好制
度”3次共计8年牢狱摧残,落下一身慢性疾病,双手被酷刑——铐罚
——已经折磨得几乎残废,几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两手无法弯
曲成拳,仅一个食指能弯曲工作——但日复一日,他就依靠这个食
指,顽强地敲击电脑键盘,奇迹般地敲出了一篇又一篇优美的文章,
通过互联网送到读者手中,藉此换取微薄的稿酬,养活嗷嗷待哺的一
家老小……但是现在,这个“美好的模范制度”,摧残了他的健康还
嫌不够,还要以不准写作的方式剥夺他目前赖以养家糊口谋生活命的
唯一自立手段,由此企图把他的一家老小,都逼到去当乞丐要饭的悲
惨境地!呜呼!苛政猛于虎,由此可见一斑。
我们不由悲哀地想到:人是铁,饭是钢,张林虽然是一个勇士,一位
猛汉,一个豪杰,一条好汉,但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被剥夺了唯一
的谋生手段,他拿什么去养家糊口呢?张林是一个思想者,是一个作
家,不准他自由思想,不准他自由写作,将是多么严酷的惩罚,多么
令人心悸的折磨!在这个“美好的模范制度”下,张林面临的是多么
痛苦的两难抉择:如果坚持自由思想,坚持自由写作,就会触犯了所
谓的“三不准”,将会被不分青红皂白,可能重新投入牢狱,妻离子
散;如果屈从淫威,放弃自由思想,放弃自由写作,自己无疑成了行
尸走肉,生不如死!
我们强烈抗议、愤怒谴责安徽警方的这一错误的无理的做法,我们强
烈要求安徽警方立即撤销对张林的该所谓“三不准”。“三不准”的
实质,是公然凭空剥夺了公民张林的自由思想权和自由写作权,公然
凭空剥夺或限制了公民张林的自由交友权以及人身自由权,还派生剥
夺了公民张林的工作权,剥夺或限制了公民张林以及全家的生存权。
一个小小的地方警署,竟然如此胆大包天,竟然敢于如此蔑视法律、
践踏法律,竟然敢于如此张狂、如此滥用职权,为所欲为,公然凌驾
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这不能不说是国家的悲哀,民族的灾难。此类状
况恶性泛滥之日,就是国家行将遭遇灭顶之灾之时。
(2004年6月1日,于上海)
〔转载自《新世纪网》2004.6.1 16:20;
http://www.ncn.org/zwgInfo/index.asp
〕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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