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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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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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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提上来答konami
芦笛
从头到尾我就是在讲法律,没讲道德,难道你没看见?作为一个文明公民,劝止他违法乱纪不但是我的权利,而且是我的责任。
在公众场合任意散布败坏一个普通公民声誉的谣言,甚至毫无法律证据地诬蔑丁教授的儿子犯法,这还叫“不触及刑法”?
我当然没有制止他的权力,因为我不是斑竹,但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可以抨击这种违法行为,这难道叫阻止他?
谢谢你对言论自由的教诲,不过恕我直言,恐怕轮不到你来作我的老师罢?我觉醒的时候,可能你还在作红小兵呢。不说这些,就说你这话说明你根本就不了解情况。你要是老网友,就会知道当初为了保护随便和老马不因自己的政见遭受他人诽谤,我做出了远远超过他们自己作出的努力,付出了无比惨痛的牺牲,尽管从政见来说,我根本就不认同他们的那些看法,反倒与我反对的前同仁观点更相似。这么作我不过是出於一个坚定的信念:“我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他们的言论自由,反对别人用诽谤的手段使他们住嘴。”如今我和随便闹,正是基於同一坚定信念,保护无辜公民丁教授和她儿子的名誉不遭受诽谤,基本权利不受他人粗暴地violate。
我当然知道随便在玩我,不过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是谁玩谁,咱们使出这顺水推舟之计来,大玩特玩,直到把这家网站玩倒,省得它变成了左派阵地,更省得我为它掏银子,或者因为疯狂上网,失业后找不到工作。如果随便不请我复职,我是再也不会为网站花一分钱了,嘻嘻,笑死我了!!!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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