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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水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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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水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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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前《南方都市报》记者刘水判刑两年 (141 reads)      时间: 2004-5-12 周三, 下午11:3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BBC中文网(chinesenewsnet.com)


一家美国民权组织说,曾在互联网上发表纪念“89民运”文章的一名中国自由撰稿人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被中国当局判徒刑两年。 (chinesenewsnet.com)

刘水今年37岁,客居深圳,曾任开放的《南方都市报》和《深圳晚报》的记者和编辑。 (chinesenewsnet.com)

据总部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说,刘水5月2日在深圳洗桑拿时被当局逮捕,罪名是教唆拉拢妓女。 (chinesenewsnet.com)

该组织的一名负责人西蒙说,刘水被逮捕事件是中国假造刑事罪名来迫害政治异己的又一个例证。 (chinesenewsnet.com)

不过,深圳政府的一名发言人表示,他们不知道刘水被监禁一事。 (chinesenewsnet.com)

刘水曾在网上撰文,纪念‘六四'民运被镇压15周年并且呼吁政治改革和释放政治犯。 (chinesenewsnet.com)

这是刘水第四次被当局逮捕,此前他因参加兰州等地的民运曾于1989年被监禁15个月;1994年在编辑了《六四事件真相》一书后再次入狱三年,后来又在1998年第三次被短暂扣押后释放。 (chinesenewsnet.com)

西蒙还表示,在中国89民运遭镇压的血腥事件过去近15后的今天,中共领导人显然仍不肯正视那场民运,并且也不容忍有任何政治与社会改革的公开讨论。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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