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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纳百川的沉没之一】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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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纳百川的沉没之一】扑朔迷离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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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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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海纳百川的沉没之一】扑朔迷离 (763 reads)      时间: 2004-5-03 周一, 上午7:04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海纳百川的沉没之一】扑朔迷离


芦笛


2004年3月10日,魏碑、老熊、老虫、融融、廷贤、小霜、亚瑟、寒江月、贝苏尼、北京小左、青牛、诺微诸人在“新海川”网站以“海纳百川俱乐部同仁”名义发布了所谓《海纳百川俱乐部有关事宜的声明》(见附件一),声明隐含的意思是:

第一、签名者仍然是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

第二、他们另立门户成立新海川只是因为服务器被暂停,为了避免网站服务不至中断而采取的应变措施,所以,虽然网站名曰“新海川”,那其实是海纳百川网站的自然延伸,是由“大多数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启动的”,具有继承俱乐部财产包括数据库、一切旧帖、论坛名称甚至功能界面的合法权利;

第三,不是他们而是海纳百川俱乐部“个别人”偷盗了俱乐部财产,甚至将其交给非俱乐部成员。

现在让我们来逐条看看事实真相如何。

先看第一条,签名者是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么?

凡是老网友大概都记得,1月31日,北京小左在《罕见奇谈》贴出公开声明,宣布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次日,亚瑟在海纳百川网站各分坛贴出公开声明,宣布“退出目前由违背《海纳百川俱乐部规则》而产生的HJCLUB, INC 海纳百川董事会管理下的海纳百川俱乐部”;同日,贝苏尼也公开声明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见附件二)。北京小左和贝苏尼还在公众论坛上或发表回忆录,或大量披露俱乐部隐私,多次重申他们已经退出俱乐部的事实。

根据俱乐部内部公约,凡是声明退出俱乐部者,如不在十天内表明重返意愿,即作为自动除名处理。虽然俱乐部工作内坛被老熊在2月9日搞垮,但我在2月11日又给他们主动发集体信,希望和平解决纠纷,此后双方信件来往延续了大约一周,大多数俱乐部成员包括主席和分裂出去的前成员都是收信人。在此期间,如果他们有意重返,完全可以表示重返意愿,但他们根本就没这么做。可在这后来发的声明中,这几个人却又突然以“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身份公开签名,遮莫他们当真以为天下人可以随便糊弄?

其他那些人的身份又如何?正如本俱乐部最近发布的公告指出,2月4日,他们以“新海川俱乐部全体同仁”的名义公开声明,《新海川》网站是“由原海纳百川俱乐部部份成员创建的”,不但表明了他们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的意愿,表明了新海川俱乐部是独立于海纳百川俱乐部之外的组织,而且表明了新海川是新海川俱乐部创建的独立于海纳百川网站之外的网站,根本不是什么临时“启动”的应急措施。

连白纸黑字写在公开声明上的话都有本事赖,这些人到底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再看第二条,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新海川俱乐部是否有权继承海纳百川俱乐部财产?第二,海纳百川网站服务器是怎么中断服务的?

上面已经说过,新海川俱乐部是独立于海纳百川俱乐部之外的另一组织,新海川网站也是独立于海纳百川网站的另一组织,而且两个组织和网站构成直接的竞争:新海川是在海纳百川网站作广告后,凭籍其托管海纳百川服务器及其在海纳百川俱乐部里的技术职务之便而席卷了海纳百川的全部数据、资料。如果该网站使用本网站的财产包括服务器上面的所有旧帖、论坛名称、功能界面等,则绝对只可能是偷盗行为。如果谁不相信,请去该网站看看作者文集,一定会发现许多旧帖,上贴时间保留得清清楚楚,最早的旧帖可以是新海川成立两年多前贴上去的。请问网友如何能在一个未成立的“俱乐部网站自行传上”文章?这岂不是对天下人智力的放肆嘲弄?

至于海纳百川服务器为何中断服务,根据亚瑟在他的退出声明中的解释,乃是因为他“自发布声明这一刻起”,“收回从HJCLUB, INC.注册之日起至今对海纳百川俱乐部的所有工作成果”、“不再为HJCLUB, INC.海纳百川董事会管理下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提供任何服务”,而且,“由于HJCLUB, INC.海纳百川董事会管理下的海纳百川俱乐部已经一月整未交网络托管费用,其他托管网站也没有缴付任何费用,网络连接提供商很可能要切断网络连接,收回IP另做它用”,而“如果这一情况发生,”他“本人将不再提供任何帮助以维持网络连接和IP。”

如果新海川俱乐部同仁真的认为自己还是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那么无论内部矛盾多大,又岂会不顾大局,扬言“收回工作成果”、拒绝提供技术支持、坐视网站服务中断?

更奇怪的是新海川俱乐部同仁为了“继续提供论坛服务”采取的“应变措施”:他们不去说服亚瑟顾及网民利益、维护网站声誉,并掏钱出来还了区区一月欠费,却不惜花更多的钱另购服务器。更奇怪的是,在买了这服务器后,他们不用来支持海纳百川网站工作,却去另外建立新网站,甚至把原来的网站搞垮,利用本网站服务中断的空白期间,趁机把我们的固定访客和写手统统吸引过去。干出了这些中文网上见所未见的下流事后,他们居然还有那面皮自称还是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而新海川网站则似乎是海纳百川网站的分支或余脉!

您能相信世上有这种事么?

如果有谁至此还不明白事情真相,那么请看下列大事记:

1月3日:由魏碑发起,老熊召集,海纳百川俱乐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魏碑提出并经亚瑟和贝苏尼附议,提议选举老熊为新主席。

1月5日:主席候选人老熊所在内坛上帖,指出会议将讨论两个问题即改选俱乐部主席和确认新老成员的贡献,并对产权配置作了如下划分:创坛人,投资/捐款人,技术服务人员,论坛管理人员和文章作者,并提出了权力分割比例建议。

1月3日-1月7日:为改选和确定产权这两个问题孰先孰后,俱乐部内部发生激烈辩论。

1月7日:老熊公开表示赞成成立董事会,因为他在倒狼派中的崇高威信,会议气氛急转直下,多数发言成员同意先讨论筹备董事会。

1月11日:董事筹备会议开始。

1月13日:魏碑提出按组织(狼协)、主笔(芦笛)、技术(熊、亚)、斑竹和其他成员共五大块计算股份的“快刀斩乱麻草案”,解决了估算劳力股的难题,当即获得多数与会成员原则上同意。会议转入逐项辩论确定各人劳力股份。

1月15日:各人贡献趋于明朗,魏碑贴出《有心相助,无力回天》的帖子,以董事会不是一人一票为借口,扬言要用脚投票,主张分家。

1月16日:我上帖呼吁魏碑回来参加会议,声明董事按股份计算投票份量只是动议,并非最后决定,还可以再讨论,但他置之不理。

同日:部份成员瞒着其他同仁,秘密注册新海川网站域名(见附件四)

1月26日:董事会章程表决通过。

1月28日:按董事会章程,八名内坛成员具有董事资格:狼协、芦笛、非文人、老熊、亚瑟、XX、魏碑、小霜。RR因为声明放弃股份而未能获得董事资格,但同仁仍表示如她改变初衷仍可再议。另外,因出版组帐目未清,有关出版组的资金搁置,未进行股份计算。狼、芦、非、XX当即表示愿意成为董事并承担债务,其他人拒绝就任。

同日,老熊上贴祝贺董事会章程通过,但表明不参加董事会。

1月29日:魏碑贴出《最后个人建议》,建议分为两个网站,当即为多数发言者驳回。

1月31日:北京小左受弹劾,旋即在内外坛声明退出俱乐部。

2月1日:亚瑟、贝苏尼在内外坛宣布退出俱乐部。

同日,老熊在内坛上贴,提出要收回工作成果,并首次透露他们“将再启动一个新的具有联谊性质的社团和论坛,宗旨依然是言论自由、理性平等,话题不限,语言乾净。到时欢迎各位光临。”

网站从此陷入无技术支持的瘫痪状态,董事会甚至无法任命新斑竹取代辞职的北京小左和贝苏尼。

同日,罕见奇谈出现化名“都不傻”的文章,该文作者以俱乐部成员口气,公开污蔑狼协投共,致使网站偏离中立宗旨。牛乐吼也发帖,披露他“听说海纳百川网站要垮了”,污蔑本网站已经堕落为“芦笛扫荡民运、为共产党尽孤忠的基地”,公开号召抢劫俱乐部财产,煽动大家“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2月2日:我扶病写出《最后的华尔兹》,在“驴鸣镇”贴出,首次向网民披露海纳百川可能沉没的消息。

2月4日:新海川俱乐部在海纳百川论坛上发布公告,宣布新海川网站即将创立。

2月7日:新海川网站正式打出门面,老虫、老熊、RR、贝苏尼等人相继亮相,贝宣称“代表先进的写作能力”

同日,我在“罕见奇谈”和“驴鸣镇”贴出《桃李无言,下自成蹊──送老熊》一文,透露了他已经离开的消息,再次呼吁当选董事就任,并吁请他看在网民面上,为本网站留下他所写的软件,主张“新、旧海川没有什么‘真伪’之分,应该是同气连枝的姐妹网站”。

2月8日:我在“驴鸣镇”贴出《对目前论坛争议的一些个人想法》,竭力为新海川洗刷,并在帖末作了该网站的连接,为他们打广告。

2月9日:老熊制造事故,海纳百川网站沉没。

这就是事变的基本经过。我想,任何一个客观的读者至此都不难看出,到底新海川俱乐部是不是海纳百川俱乐部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新海川俱乐部的最后一条指控更是可笑:他们居然指责个别同仁贪污了本俱乐部财产,甚至把财产交给非俱乐部成员。这些人实在太健忘了,居然忘记海纳百川沉没后,老虫在两个俱乐部的信件来往中就作过如此指控,还扬言不怕我辩才天下无双,他“真理在手”,敢和我在全天下人面前辩论,云云。

我当即请教他:你说我们霸占了俱乐部财产,请问那财产在哪里?所有的旧帖、论坛名称和功能界面都让你们抢走了,连个老掉牙的服务器都被亚瑟煽动雇主扣押下来,我们手中唯一拥有的便是诸位慷慨留下的沉重债务。如果你们对此眼红,欢迎前来分享。此话一出,他顿时忘了向我挑战的豪情胜慨,默不作声,我敦促他回答,他竟说最近新开了坛子,事情太多,没功夫扯这些事!

最令人觉得悲哀的是,当初这些人绝裾而去,那是何等绝情、何等决绝,任我喊破喉咙,甚至几乎到了苦苦祈求的地步,一再呼吁大家找出个双嬴的办法来。可人家就是有恃无恐,不为所动,当真是义无反顾,几曾将俱乐部声誉放在心上?遑论网民利益。待到发现自己因为缺乏法治观念,干下了一系列违法乱纪的事,要吃官司,这原来被他们弃之若敝屐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资格”,因为能作免吃官司的护身符,突然又变成宝贝了!

此中小算盘,局外人便再傻也看得出来:既然“新海川俱乐部同仁=海纳百川俱乐部同仁”,“新海川网站=海纳百川网站的延伸或分支”,那还有什么一个俱乐部盗窃另一个俱乐部财产的问题?还有什么不正当竞争之嫌?

那么,这悲剧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当初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最后怎么会以这种极不体面的方式分道扬镳,演成了中文网络史上最大的丑闻?此中的惨痛教训,到底对兴办海外华人公益事业有什么普遍的启发意义?这些问题将在本系列下文中逐一讨论。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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