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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为乞丐鼓与呼----兼批张五常君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文章标题: 我为乞丐鼓与呼----兼批张五常君 (257 reads)      时间: 2004-4-20 周二, 上午6:54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在枭鸣天下之三九九:



唐朝诗人韦应物曾任鄠县、栎阳、滁州、江州、苏州等地的县令和刺史,他在一首投赠诗中写过一句很有名句子:“邑有流亡愧俸钱”。流亡,指包括乞丐在内的灾民。范仲淹叹之为“仁者之言”。一个封建官僚尚且会因属境有流亡人口而知愧,感到对不起自己的工资。以人民公仆自称、以为人民服务自诩的我党和党官们,对于“流亡”,却不但不愧,反而加以“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治安”之类恶谥,进行“收容遣送”,还要向家属收取遣送费,可谓蚊子腿上割肉、苍蝇肚里榨油,极敲骨榨髓、杀贫济富之能事,打的却是“维护城市形象,维护公共秩序”的幌子。

收遣恶制天怒人怨,殃民数十年之后,终被废除了,代之以“救助管理办法”,应该说这是我党在制度的文明化、人性化方面的一大进步。然而,很快地各地各种方式的“禁讨令”、“逐丐令”纷纷出台了,这不能不说废除强制收容遣散制度后的一个倒退。


最严酷的专制王朝,最冷血的封建官僚,也不会剥夺弱势群体的乞讨权和乞丐的“结社权”。小说中丐帮是最常见的帮派组织之一,人数众多、分布极广、势力庞大,为江湖上著名的正道组织,有天下第一大帮之称。丐帮除强济弱,重诺守信,英雄辈出。这当然是小说家言,当不得真的。史料中无“丐帮”之名,在历史上还未见到全国性的丐帮组织。

但以乞讨为生的职业乞丐,很早就有了。据《丐帮源流考》载,职业乞丐可能始于六朝。至于乞讨行为,更是源远流长,圣人不免。据说孔子当年曾在陈国断炊,接受范丹的济才不致饿死。东汉的范丹是历史上著名的穷汉,和春秋时代的孔子扯上关系,当然是穿凿附会、以讹传讹的结果。但孔子陈国断炊,史有确载,他没有饿死,不能不乞食吧。

不少诗人文人高人都有过真真假假的乞食、乞讨行为,唐代元结着《丐论》,自称:“游长安与丐者为友。”;陶渊明写有《乞食》诗:“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龚自珍在诗中说“猖狂乞食过江淮。”(这里乞食是夸张的说法,实为向故人“乞钱”或故人赠钱,诗后自注:过江淮间不困戹,何亦民、卢心农两君力也);戏曲、小说中,唐伯虎们扮成乞丐泡妞追美或调戏权贵,人们也视之为文人的风流韵事;《后汉书-独行传》曰:“向栩字甫兴,河内朝歌人。向长之后也,少为书生,性卓诡不伦,不好语言,而喜长啸或骑驴入市,乞丐于人”;《小偷日记》作者[法]让·热内是文坛大家。他年轻时到处流浪与乞丐结帮,多次因盗窃而入狱,后被判终生流放,他在狱中写的作品却轰动文坛。

乞丐行为,君王亦不免。《左传》曾记载晋公子重耳“乞食于野”;最有名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少年贫寒,当和尚不成当乞丐。传说敲打牛骨头就是从他开始。穷家门的人称那牛骨头为“太平鼓”,上面有十三个小铜铃,相传一个铜铃可吃一省。当上皇帝后的朱洪武传旨,乞丐用上安上十三个铜铃的太平鼓,享有“吃遍全国十三个省份”的特权。另有一说,唱花鼓行乞源于朱洪武平定天下后,为恢复家乡凤阳的元气,不惜迁徙江南富户十四万至凤阳,并严律私归者有罪。由于连年征战,田地荒芜,凤阳地方流离失所沦为乞丐者甚众。于是移居于此的江南富户每至冬季必扮成穷家门人,藉行乞潜归原籍,久而久之竟以行乞为业。一首花鼓歌谣唱得好:“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元璋,十年倒有九年荒,背起花鼓走四方。”

对于佛教尤其是印度早期佛教而言,乞食更是教徒们的“本地风光”和“本职工作”,是“实施游行教化利导众生”的方便大法。和尚又名乞士,佛陀制定了“外乞食以养色身,内乞法以养慧命”的制度,佛陀自已也是严格执行以身作则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开头就说:“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唐)贯休诗《乞食僧》写一个“擎钵貌清赢,天寒出寺迟。朱门当大路,风雪立多时”的和尚,此和尚“似月心常净,如麻事不知”,已是悟道成佛的高人。“行人莫轻诮,古佛尽如斯”,“古佛”外表和行为也是这样与人无异、不露形迹的呀。

佛教乞食还有许多讲究,《楞严经》中有“钦仰如来,开阐无遮,度诸疑谤”之语,意谓钦仰佛陀开示阐明对贫富无分别的乞食方式,以免除他人的疑惑和毁谤。大迦叶专找贫苦人乞食,须菩提专找富人乞食,前者使人怀疑他故做清高,后者招人毁谤他贪图富贵。小乘乞食有其顺序,一般是先找官家,然后依次为唱、屠、沽(酒家)、淫舍;大乘乞食则一视同仁,不舍贫而从富,亦不舍富而从贫,以显示平第之道。

乞丐结社,古代亦不禁。《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描述杭州城里的乞丐团头金老大,他手中的杆子是领袖的标记,统辖全城的叫化子,证明在宋代丐帮已然成气候,是具有某种程度组织规模的社会群体。“这般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与奴一般,不敢触犯。”想见当时的丐帮纪律严明。丐头的杆子(打狗捧也)一直沿用到清末明初,不仅象征权力,还可以执行帮规,惩治违规的乞丐。当时京师的丐帮有黄、蓝杆子之别。黄杆子多八旗中游手好闲横行市井之徒。蓝杆子则是普通乞丐。


古今中外,还没有一个政府能彻底根绝乞丐。在任何一个社会里,乞丐都是需要怜悯与救助的最贫弱无助的群体。难免有“假乞丐”,有一些好逸恶劳、游手好闲者把乞讨当作一种“致富手段”,但在贫富极度悬殊、民众毫无保障而中共自称具有最优越社会制度的中国,可以肯定大多数职业及非职业乞丐都是为生活所迫。对于乞丐问题,政府份所当为的,不是禁,而是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办法”,让流亡人口得到切实有效的救助,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他们安居乐业,从根本上载断乞丐之“流”。政府不此之图,反而大发禁丐令,反而以各种方式摧毁民众的同情心和道义感,号召市民不要同情乞丐,不要向乞丐施舍。如此苛政暴政,称得上是空前绝后了。这不是把无告无助的贫民往绝路上逼吗?

是在往绝路上逼。网上一篇消息称:二oo三年十月至十一月中旬,十二个省市,有近二百多万农民掀起抗争潮,成立了三百多个农民组织,抗争的口号是:反压迫、反剥削、反欺榨。此消息有关数据未得到证实,但各地民众的抗争浪潮此伏彼起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缺乏组织和“预谋”,这些抗争都是自发的、“孤立事件”的,结局都是“首恶必办,胁从从宽”、官府成功平息事态。

民众负面的抗议抗争则是自杀。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有关数字显示:每年大陆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相当于加拿大的人口总数了),除此之外还有约200万自杀未遂者。中国已经成为排名最靠前的高自杀率国家之一。个体自杀的原因当然千差万别,纷繁复杂,专家称“对物质的强烈欲望必然会带来精神压力,心理失衡,从而导致悲剧一再发生”,实属皮毛戓弱智之见。社会不公、权力腐败、有冤难伸、人际关系紧张、道德丧失、价值缺位、信仰危机、制度缺陷、社会两极分化加大等等,都会导致自杀率的上升。贫困无疑是元原因之一。这些自杀未遂戓已遂者几乎全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又是农民,其中又以农村妇女居多。

荒唐的是,自杀居然被定性为制造事端、报复社会、发泄私愤、必须依法严惩的恶劣违法行为。中国贫民想活着太难,想好好活着更难,想死也不容易啊,死也要悄悄躲在家里戓钻进深山去死,如果胆敢“在党政机关、广场、外国使领馆区域、商业中心,搞政治性自杀、扩大影响性自杀或假自杀”,那是要严肃处理的。而这类自杀事件,正呈星火四起之势。


张五常是反对乞讨和慈善行为的,他在反对福利制度的近作《福利经济的诱惑》中举乞丐为例:“你在街上见到一个女人,身上血迹斑斑,抱着一个五岁大的睡着的孩子,坐在路旁行乞。你袋中有钱,而家中更有很多很多钱,你会不会给那个可怜的女人一块钱呢?我知道你心里的选择。但你的脑子怎样想呢?你不傻,知道那个女人还可以工作,知道她身上的血是用鸭血涂上去,也意识到那个五岁大的孩子多半是租来的。你可能像我那样,正要拿出钱包给那个女人十大元,但脑子却想,不要鼓励这样的行为吧。那个女人可以工作,应该工作,但她选择行乞为业;那个孩子应该开始认字,但却被迫,伪作睡着在路旁行骗。孩子当然不明白是怎样的一回事,但你会想,这孩子长大后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有假乞丐就能够否定乞丐群体的边缘属性?怕福利了“假乞丐”,所以反对乞讨行为,反对慈善施舍,进而反对福利制度,这是什幺逻辑?且不说“假乞丐”也值得同情,需要宽容,且不说乐善好施、扶危济困、解囊相助,助人为乐乃传统美德,没有较为完善的福利保障,没有“免于匮乏的自由”,你凭什幺断定“那个女人选择行乞为业”,不是为生活所迫?凭什幺断定她是“假乞丐”?“可以工作,应该工作”,但她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最起码的生活保障,你说她该乍办?张五常难免有“以小心之心度乞丐之腹”之嫌呀。

确实,生活中有年青力壮的乞丐,有乞丐住宾馆泡茶馆上酒馆,有乞丐靠乞讨发家致富,媒体常会愤愤不平地讲这方面的故事,但对于庞大的乞丐群体,这毕竟是少数,是特例,有更多的乞丐是老人、小孩和残疾人,有更多的乞丐贫病交加饥寒交迫无望无助乃至冻死饿死在纸醉灯迷的繁华城市,他们能否活下来全靠运气,政府何尝关心过,哪家官方媒体如实报道过?同时,住宾馆泡茶馆上酒馆又乍啦,乞丐就为啥就不能奢侈一回?

一位网友说得好,作为个人,市民有权对乞丐的惨状表示怀疑,对他们的存在表示厌恶,但是一个理性的社会必须提防这种个体情感上升为集体意志,更不能使其借助某种程序形成公共决策或法律意志,使“救助管理”重新异化为实质的“收容遣送”。

至于租用孩子行乞,属于犯法行为,有关部门理当过问。按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流浪儿童政府是要主动提供救助的,不管不问在就是失职。同时,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果是父母不让子女上学、出租子女谋利,要追究父母的责任;如果是交不起学杂费而失学,就是政府的责任。对于那些拐卖、残害儿童并强制胁迫他们乞讨的人,更应得到法律及时的追究。不然,就是公安部门的失职。


福利制度,泛泛而言,利弊并存,赞成与反对,各有其理,无非学术,无关道德。其利与弊,不是简单的肯定否定的是非题,是度的问题。但任何关系国计民生的思想、学术戓理论,最高妙,如果无视现实,不联系具体国情,都是纸上谈兵没有意义的,不小心还会产生负面意义,经济学作为当今中国政商要界通吃的显学,尤其如此,严肃的学者不可不慎。特别是象张五常这样对中国决策层有一定影响力的经济学名家,谬论流传,遗害无穷。

在一些西方国家,福利制度已经是营养过剩、弊大于利了,邢世嘉先生就描绘了一群《向往失业的德国人》,他们费尽心机“钻政策的空子”,找借口失业,因为失业了会享受比工资更丰厚的福利。但具体到中国,反对并担心“中国会走向福利制度之路”,就不仅仅是无知了。

中国的国情是:绝大多数农业人口是根本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在城市中,随着国企的破产化和大面积失业的发生,日益增多的城市人口特别是新增人口,几乎正在失去生存的最基本保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卫生总体表现"排名,在191个国家中,中国排名144位,甚至不如伊拉克等国;官方媒体也曾报道,目前中国约76%的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自费看病的费用占私人健康支出中的近80%,而与此同时,1990年—2000年间,医疗费用增加了8—10倍;卫生部承认:因严重短缺经费和设备,在县级和县级以下地方,包括防疫机构在内的公共卫生系统,只有三分之一勉强运转,三分之一处于瓦解边缘,三分之一已经完全垮台。一项调查显示:1998年,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病人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就医,在经济落后地区,这一人数更多,农民和大量市民没有医疗保障。且不说全面普惠的医疗保障,便是初级医疗,广大农村也极少有达标的。

北京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王郁昭曾坦承,目前大陆还有三千万人没有根本解决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的,由于受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影响,有的又会重新陷入贫穷。但是若按照世界银行每人每天一美元的严格标准计算,其实中国大陆有一亿左右贫穷人口。对于许多走投无路的穷苦人而言,乞讨是唯一的最后的一条活路。政府在提供最低社会保障方面无所作为,还不许乞讨,还通过各种手段设法摧毁社会对这一弱势人群的同情心,这是把人往绝路上逼!

五常君要“赞同福利经济的朋友可以香港为鉴”,“在葛伯伟时代,比例上,天天在哭的、大叫大嚷的可怜人远不及今天那么多。给他们钱,他们哭得更厉害了。福利经济是搞什么鬼的?”这又犯了比类不伦的毛病。首先,穷有各种程度,有的穷是饿得吃不饱饭生不如死,有的穷是买不起小车养不起二奶。美国穷人与中国穷人就不一样。“葛伯伟时代天天在哭的、大叫大嚷的可怜人”可怜程度远远没有当今中国的可怜人的程度高,其次,殖民时代的香港,穷人的生活、教育、医药等基础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今天香港成为举世最庞大的政府房屋供应城市,还有,医管局、综援金、强积金等问题,其罪不在福利制度而在福利过度。“如果取消所有福利,财政会有盈余,而官员们还可以保持他们目前的冠于地球的薪俸”,我同意。可是问题并不加么简单,其它种种可以和难以预料社会问题将会层出不穷。“四十年前,在美国加州,鉴别需要福利赈济的人需用福利职员。结果是,政府的福利支出三元,其中两元是政府职员的薪酬。这可说是为政府职员而设的福利制度了。不止此也:串谋虚报的例子时有所闻,而争取增加社会福利的,永远是政府的福利机构。”即使福利制度弊端如此之多,美国加州并未取消它,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它。世界上大多数政府权衡利弊,它们不不怕福有制度产生弊端,而怕没有福有制度所产生的弊端。五哥所举的加拿大、瑞典,都是如此。

其实,全民福利保障本来是属于共产主义的好东西,是推动共产主义者前进和奉献的重要价值和理想,没想到,阴差阳错,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抛弃了它,而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反而将它制度化了,视之为创造美好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子制度”。

给过于丰富的福利减减肥,“回复到葛伯伟时代的政府福利水平”,倒是个好主意。如果中国能有香港葛伯伟时代政府的福利水平,只怕许多贫民要喜出望外、大呼万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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