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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洲:对农民公正的法律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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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洲:对农民公正的法律在哪里
泥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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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白沙洲:对农民公正的法律在哪里
(272 reads)
时间:
2002-3-12 周二, 下午8:1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白沙洲:对农民公正的法律在哪里
【多维新闻社12日电】多维观点编者按:毛泽东有言:“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
意思是说:农民问题不解决,中国的问题解决不了;当代著名学者秦晖有言:“在
中国,农民的问题是中国的问题。”意思是说:农民的问题主要是中国的体制造成
的。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发展的最大危机,下面内容选自载白沙洲《中国二等公民
--当代中国农民考查报告》一书。
《中国二等公民》:对农民公正的法律在哪里
法律与公平为伍,这是判断好法与恶法的原则。中国的法律(在此只讨论中国国家
立法机关制定的《农业法》对农民设定的法定财产义务)对农民公平吗?
研究农民负担的李茂岚等人批评政府的立法造成了农业地区之间的不平等。他们说:
80年代中后期出台的农业特产税税负计算办法就不公平。它是按照粮食常年产量徵
收的,这使种植粮食的传统农业地区负担偏重,而将土地用于发展乡镇企业和其他
经济效益较好的厚利产业,反而只承担较轻的法定农业税。
在安徽,曾经与万里一道领导包产到户的原安徽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直接了当地
批评中国政府的「农民负担控制规定」是在搞「劫贫济富」。「控制在上年以乡为
单位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计算(1996年13号文件改为以村为单位)它掩盖了农村
贫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劫富济贫』的负效应,特别是加重了低收入农民
的负担。甚至不断引发一些恶性事件发生。据中纪委调查,江苏灌南县某村,1993年
富裕户人均收入6500元,贫困户200元,该村人均收入700元。按5%计算,人均负担
35元,占富裕户人均收入的0.5%,占贫困户的17.5%。如果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富
裕户少交290元,贫困户多交25元。近两年全国有一大批的农户负担超过了5%,而
且收入越低越重。」
立法的最大不公,是将农民当作二等公民对待。这种立法与文明无涉,处处体现原
始和野蛮。为什么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市民负担」?这是因为中国法律设定公民
财产义务时,经常与农民过不去,它不仅不讲道理地给了城市市民许多专有好处,
而且还向农民施加了许多城市市民并不承担的法定财产义务。这些义务包括农民应
当缴纳的农业税等税金、不超过上年纯收入5%的村提留款和乡统筹费以用于乡、村
的公用公益事业。一般来说每年农民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大约占农民纯收入的10%
左右。香港《明报》记者援引农业部官员的话说,目前有些地区如中国中部和东北
地区的一些省份各种税费总额甚至超过农民纯收入的20%以上。1992年的一项测算
表明:仅农民3项法定负担比例就高达人均收入的35%以上,这等于说,无论农民收
入如何,都必须承担相当于上年收入总额的10-35%之间的法定财产义务。相比之
下,城市市民的月收入只要不超过800元人民币,便不用对国家承担任何法定财产义
务。法律对农民的不公,在此可以一目了然。
农业税实际上是基于农民的身份而缴纳的税种,这即是说只要你当农民,就必须纳
税,这实际上是一种「农民税」。中国有市民税吗?有干部税、知识分子税吗?
在法定的「三提」之外,农民的法定财产义务还有「乡五统」,即农民对乡村两级
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公助事业承担的法定财产义务。
在中国的城市里的市民要承担「统筹」吗?
乡统筹实质上「体现了城乡居民在负担上的不平等。乡镇政府是政权组织,它的开
支应当由国家财政来承担,而现在实际上是通过乡统筹让农民负担。1992年,城市
居民收入高于农村村民2.33倍,但是,他们不承担任何统筹费。
地方修路,许多地方财政不出钱,主要靠农民出资、出工、出力,但向机动车户主
徵收的养路费上缴国家,而道路的日常维修养护却从农民缴纳的乡村统筹费中列支,
优抚、办学、计划生育都涉及全民利益的全局性问题,应当全体社会成员一视同仁,
人人有份,不应当由收入最低的农民来负担。在农民负担中,国家以「教育附加费」
名义,让农民承担了庞大的教育费用,仅这一项,便占农民人均收入的1.5%,全国
一年从农民手中拿走上百亿,而1985年以前的30年,国家每年平均才投资38.5亿元。
而且,相当多的部门从农民哪儿收取的费用远远超这个数字。河南这些年来全省教
育集资多达百亿,平均每个农民交100多元。
作为农民法定财产义务一部分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村提留」,(「三
提」)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如村支书、村长、会计工资及补贴、民办教师工资及补贴、
五保户及烈军属、村内其他行政费用开支、村小学校舍建设投资及其小型农田水利
建设,除了水利属于社区性质外,都是实质性的税收形式。
在城市,市民们既不用为城市市政建设承担任何法定财产义务,也不用为下岗女工、
军属、靠捡菜叶过日子的困难户承担一分钱的法定财产义务,更不用为街道官员、
居委会「官员」的工资和管理费承担任何法定财产义务。当农民的为什么要负担这
些费用?
在上述农民承担的「三提五统」法定财产义务之外,农民的法定财产义务还包括约
30个标准日的劳务负担(「两工」,即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这也是农民专有的
法定财产义务,也是城市市民没有的。农民为什么要承担?如果按照一个劳力每年
300个有效劳动日计算,劳务负担占劳动力创收时间的10%。如果按照每个劳动日5元
计算,是150元,按照1993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相当于农民上年人
均纯收入的21.3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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