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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关统购统销的辨正 ── 兼评白沙洲《中国二等公民》一书中的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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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关统购统销的辨正 ── 兼评白沙洲《中国二等公民》一书中的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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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有关统购统销的辨正 ── 兼评白沙洲《中国二等公民》一书中的相关部分 (717 reads)      时间: 2002-3-11 周一, 下午11:5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关统购统销的辨正 ── 兼评白沙洲《中国二等公民》一书中的相关部分



六哥





近日在罕见论坛读到网友转贴的署名白沙洲的农民问题系列文章,经检索发现,该系列来自多维新闻社所推荐并提供在线推销的白氏著书:《中国二等公民──当代农民考察报告》(明镜出版社2001年9月发行,ISBN 962-8744-56-89,售价: $19.00)。笔者在粗读了此书部分内容后,一方面对于白氏花费了大量时间与文字来描述中国农民问题的来龙去脉,探究中国农民贫困的根源并呼吁提高其地位,笔者认为这样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另一方面,笔者不能不指出,白氏书中在数据、史实以及诠释方面存在着大量的偏颇乃至失实之处,读后令人深感不安。



笔者刚刚旅行归来,对此书读得比较仔细的只是在多维周刊上连载的第17回:“强盗来了--统购统销”那一篇(附后),发现在这短短的一篇之中,著者对于国家曾经实行的“统购统销”体制,从基本认识、引用的数据直至结论,都是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在此篇中,白氏集中攻击统购统销政策及其对农民的所谓“剪刀差额剥削”。在白氏眼中,共产政权是“强盗”,统购统销是“强盗制度”,广大农民便是被“强抢”的对象;共产政权这个“强盗”正是通过统购统销这个“强盗制度”,得以从农民手中抢走了天文数字般的钱财。白氏认为,揭露这一点“可以帮助那些即使最没有文化的人懂得为什么农民如此赤贫。”



我们来看白氏是如何进行他的推理和得出结论的。他首先举了张爱玲散文《秧歌》中劳动模范金根的例子,来说明在五十年代初期,中国农民的日子并不好过。有了这个垫铺之后,白氏笔锋一转,“就在中国农民处于这样一种生活境况下,共产党政权居然还在想方设法在农民身上打主意。”“从1953年开始,统购统销开始实行”。那么,这种制度究竟是怎样的制度呢?白氏借用《人民日报》记者凌志军所形容的“强盗制度”一语,然后推出了凌志军写的一堆不伦不类的类比文字并罗列了一堆离题的(比价)剪刀差额数字;白氏认为,这样他就可以证明共产政权通过统购统销这个“强盗制度”从农民身上闷声发了大财,于是,农民便贫困了,共产政权自然便是“强盗”了。



白氏的这种写法显然是有问题的,在此我们也就不一一计较了--诸如,引用散文和记者报道来写历史的方式是否恰当,财富被“强盗”抢去之后下落如何,著者是否真正搞懂了“剪刀差”这个概念、它与统购统销有什么关系以及是否可以用比价剪刀差数字来说明比值剪刀差(统购统销只产生比值剪刀差)的命题,如此等等。笔者在此想要澄清的,主要是下面的三个问题。



1.统购统销真是所谓的“强盗制度”吗?



有关国家在1953年开始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已经有大量的文献和专文阐述。笔者这里想要说明的只是,统购统销政策主要是一个针对市场的政策,它不是一个针对农民的政策,更不是为了在农民身上赚钱。



建国初期(1950年4月~53年11月)的国内市场曾经存在过由国营商业执行的、用挂牌方式公布的国家计划价格(牌价)与由私营商业(包括其他非公营商业)操纵的自由市场的成交价格(市价)这两种价格体系。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便是这两种价格体系间相互作用和相互较量的结果。国家在制定牌价时的目的和基本原则是,既要照顾到生产、贩运、消费三个环节各方的利益,又要促进生产和流通、保证在有限在财力物力下国家工业化目标的实现;而私营商人在设定市价时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赚钱牟利。



这种根本性分岐决定了国家在与投机商人和个体农民(农产品销售者)所进行的竞争当中,必须时时盯紧各市场主要商品的产销、流转、供求、价格及商人动态、金融货币等情况,搜集、统计、积累和研究各种有关物价的资料市场动态,频繁地调整粮价,稍有疏忽,就会引起市场波动和供给矛盾,影响到人民的生活。这对于刚刚建政、工作千头万诸的中央政府来说,是一件高成本的事情。据徐建青《建国前期的市价与牌价--从价格机制到统购统销》一文中叙述,1950年4月1日至1953年6月9日,国家曾先后15次由贸易部、商业部、粮食部等部门牵头调整农副产品牌价(含下调10次和上调7次),其中粮价的调整趋势是先降后升。然而,这种调整本身并不能产生价值,除了需要为之徒付高昂的管理成本外,对于国家急需的资本积累、战备与救灾粮食的储备,以及为开始起步的国家工业筹措原材料而言,市价对于牌价的拮抗常常起到了破坏国家计划目标实现的作用。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1959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国内市场上棉产品以及其他工业品的价格迅速上涨,而同时由于夏秋粮丰收和国家收购不力等因素,市面上粮价反而下跌得厉害,不少粮食产区的市价低于国家牌价。而由于朝战爆发,9月份中财委提出需要大量收购粮食,准备囤积50亿斤。但是事与愿违:一方面,投机商人乘市价低于牌价之机先按市价大量买进粮食,再按牌价卖给国家,从中牟取暴利;另一方面,农民坚决要求国家按牌价收购粮食,这种价格上的两轨制大大增加了国家收购资金的支出,最后使得中财委的囤粮计划化为泡影。



因此,在1953年11月以后,国家对农业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并关闭部分自由市场,这不仅是市场运作本身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建国初期中共中央为打假制伪、整顿当时的市场和财经秩序,以微弱国力建立起计划经济的目标体系,缓和工农业发展不平衡与供求矛盾,集中精力和本钱为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准备条件与环境的一个重大战略抉择。也许,这样的抉择并非唯一的选择,但在当时的条件下,无论怎样一个抉择都会有风险、都存在着利弊得失;选择一个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发展目标、预期收益很可能大于耗费成本的方案,无疑是明智的,选择统购统销制度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也早已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当然,在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之中,干部们在执行政策上不可能不出一点偏差,也必然有一部分人是利益获得者而另一部分人是利益失去者,由此分化出赞成的和抵制的两派力量,且有可能伴随或多或少的冲突甚至是暴力事件的发生。这在世界各国都是普遍存在的事实,是常识,而关键要看在变革过程中获益人数与失益人数的大体比例。事实上,直到1960年前,每年国家的统购粮价都高于市价,这使得占农村人口八到九成的广大农民获益(共获益94.9亿元,见后述)。对于这大多数的农民来说,统购统销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在统购统销中,私营粮行的老板、农村中的地主富农以及少数从事投机贩卖的个体农民失去了原有利益,成为统购统销的抵抗势力。但这些人所占,不过农村人口的一到二成而已。



如此利国利民的好事到了白氏那里,怎么就成了“强盗制度”了呢?白氏在书中收集到了在某些地区发生的抵制统购统销的冲突个例(注意:与政府冲突的多为从事投机交易的私营商人、个体农民以及地主富农),便以为找到了否定新制度的根据,这是十分可笑的。



此外,对于国家来说,等于是把原来可能装进少数投机者口袋中去的钱,换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同时省去了大量本来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有人要问,这样国家不是钱多了吗?国家把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是转移去了国家建设,还是象白氏形容的“强盗”逻辑那样被坐地分了“赃”,对此,我想读者自有明断。



2.统购统销真是“以2000元强买3000元的货”吗?



白氏为了“论证”统购统销是一种“强盗制度”,引用了《人民日报》记者凌志军所做的一个十分不伦不类的类比:



“ 所谓统购,也即种棉者必须将棉花卖给政府,且必须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政府。

 这是在世界各国中极少有的想像。好比一个乡下人走到城里商店中,见一电视,标

 价是3000元,他于是对售货小姐说:『不行,你只可卖2000元,而且你必须把它卖

 给我。』人人都知道这是不讲理的行径,决不可能得逞的,搞得不好人家要当他是

 神经病,甚至去叫警察。但是,城里人到乡下向农民收购棉花,大致就是这样一种

 情形:你必须按照我规定的价格把棉花卖给我。”



这个“2000元强买3000元的货”的类比表明了原作者对于统购统销政策的无知。



从下表,我们可以看出在1953年至1983年期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中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变动的大致情况。





表1 1952-198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变动情况(1952年价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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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 间    市价   市价平均   牌价   牌价平均 牌市差率 对农工业品平均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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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59年 103.9~119.0 109.7  109.0~125.1 116.5   6.2%    101.2

1960~63年 136.6~491.8 297.3  129.4~165.6 154.9  -47.9%    111.4

1964~83年 167.8~245.7 207.5  154.5~264.2 184.4  -11.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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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内各项均指价格指数。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贸易物价统计司编《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1952-1983)》(1984)





这些统计数据表明:



1)在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的初期(1953~1959年),国家对于农副产品的收购牌价(每年均)高于自由市场的成交价格即市价:牌价平均指数是116.5,而市价指数只有109.7,前者高出后者6.2%左右。政府这样做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要减少农民对统购统销和合作化的抵触以顺利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二是吸取苏联教训,主动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正如毛泽东在1957年所说:“我们统购粮食,是按照正常的价格,国家在工业品和农业品交换中间从农民那里得到的利润也很少。我们没有苏联那种义务交售制度。我们对于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是缩小剪刀差,而不是象苏联那样扩大剪刀差。我们的政策跟苏联大不相同”,显然,这个时期的实践与毛泽东的初衷即让农民得到实惠,是完全一致的。按照比值剪刀差来计算,7年之中国家倒贴给农民的金额是94.9亿元(武力:《1949-1978年中国“剪刀差”差额辨正》,2000年)。



回想起白氏对于统购统销的出台曾惊呼“强盗来了”,这真实让人啼笑皆非:天下难道有愿意倒贴本钱来予人实惠的“强盗”吗?



2)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1960~1963年这几年市价和牌价出现了大颠倒,这几年的情况是,自由市场十分活跃,半数以上的余粮在这里成交,因此不应被看做统购统销政策下的常态。



3)1964年起,回到了市价与牌价偏离不大的常态。但是与初期不同的是,直至1978年,牌价始终低于市价,平均低约18%(至1983年低约11%)。牌低于市便形成了正值的剪刀差。因此,如果要说统购统销制度“剥削”农民的话,指的应该是这一段时期。然而1964年距离统购统销政策出台的1953年已过去了11个年头,有谁能够证明,在这个时期出现的正值剪刀差,乃是共产政权的出台统购统销制度伊终便打好的主意呢?



即便是这样,也还是无法说明农民受到了国家的剥削,理由是这样的:



── 根据崔晓黎、温铁军、王耕今等、和武力等人独立计算的结果(见后述),在建国后的前30年中,国家借助于牌市差价、通过统购统销农副产品得以转移到工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剪刀差差额资金每年平均72.6~107.7亿元。扣除国家每年的对农投资平均65亿元左右,则年均转移资金7.6~42.7亿元。按全国6亿农民保守估计,等于每个农民每年受国家“剥削”了1.6~7.1元。试问最有文化的白先生,这每年区区数元的“剥削”,就“可以帮助那些即使最没有文化的人懂得为什么农民如此赤贫”的原因了吗?



── 实际上,如上面表1中列出的,在1964~1983年期间,国家对于农付产品的收购价格比1952年上调幅度平均达到84.4%,而同期对农工业品(农具、化肥、农药等)的零售价格仅上升了2.4%。换句话说,这不是在以农养工,倒是在以工养农了,这其实就是一种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比价剪刀差)、予农民以实惠的实际措施。试想一下,如果在1964~1983年期间也象近十年来这样大幅度地上调农具、化肥和农药零售价格的话,那么,那时农民种田的成本又当上升几何、农民的实际收入又当下降几何?



── 正如武力所指出,国家对于农业通过统购统销获得的无形的农业资金,是通过工业部门的低价原料、职工的低工资(即降低成本)方式,以工业利润形式积累了起来,并不是国家直接额外拿走了如此数量的实物,更不是有什么“强盗”在那里坐地分过什么“赃物”。优先发展工业是国家战略,在工业得到一定的发展之后,再回过头来通过下调对农工业产品的价格来对农业进行补偿。根据《中国贸易物价统计资料(1952-1983)》中的数据,1972~1976年这5年中对农工业产品的零售价格,确实已略低于1952年的价格水平。



白氏愤愤然道,“就是这样一种强盗般的制度,统购统销的设计师陈云还在那儿说「价格公道」”。对于白氏的愤然,我们还能说什么呢。事实无情,白氏算是白愤然了。根据上面的数据和分析结果,相信“即使最没有文化的人”也能懂得,统购统销制度下的农副产品价格确实是相当公道的价格。



3.统购统销与剪刀差



白著中接下来的部分中一气举出了六组“剪刀差”数字,用来回答“30多年的统购统销,共产党政权到底从农民手中弄走的财产值多少钱”的问题。这些剪刀差数字大致从5100亿到8000亿元人民币,每年平均200~300亿元。然而遗憾的是,这些数字大都是“比价剪刀差”的数字,即由于工农业产品的比价不同,在交换过程中给农民带来的损失金额的估算。比价剪刀差的概念说形象一点,就是以一定时间为基期,如果工业品价格相对愈来愈高,农产品价格相对愈来愈低,那么在统计图上便会呈现出张开的剪刀状,上下刀口的差值就是比价剪刀差。理论界经过多年的讨论,已经认识到用比价剪刀差的概念来计算统购统销政策下的资金积累是不合适的,因为中国的统购统销基本上不出现比价剪刀差,而只出现比值剪刀差。



关于比价剪刀差,须注意的是,



第一,新中国的比价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1950年工农业品比价与抗日战争前的1930~1936年相比,扩大了34.4%,农民在交易中吃亏很多。毛泽东在1956年《十大关系》中提出缩小剪刀差、不学苏联的要求,经过共产党人的努力,到1957年比价剪刀差已基本缩小到了抗战前的水平(李子超等:《当代中国价格简史》,叶善蓬:《新中国价格简史》)。因此说,白氏如欲“控诉”什么的话,他理当控诉国民党和旧社会;反过来,白氏如欲“歌颂”什么的话,他理当歌颂共产党和新社会,这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



第二,应该看到,工农产品的比价剪刀差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黄达认为:要想在剪刀差的变动中,也即在工业品价格指数和农产品价格指数的对比变动中找出“等价交换“的点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剪刀差和劳动价值论中的等价交换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也还是远未搞清的问题(黄达:《工农产品比价剪刀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第三,1953年到改革开放前,工农产品的比价实际上一直在缩小,在这个意义上说,统购统销政策是不应出现比价剪刀差的。换句话说,白氏使用比价剪刀差的概念来“控诉”统购统销制度“剥削”了农民,不过是在缘木求鱼。



尽管工农产品的实际比价一直在缩小,但1978年后人们仍感到剪刀差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于是比价剪刀差的理论失灵,人们开始从价值比较的角度去研究剪刀差问题,即现在所说的“比值剪刀差”。另一方面,夸大剪刀差额,会在实际中忽视工业在积累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历史经验证明,即使扣除剪刀差的因素,工业本身的积累仍然是我国工业化的主要途径,大力发展工业和非农产业,加速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才是解决农业落后,增加现在农民的根本途径。



计算和比较价值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事,因此,1980年代以来出现了许多不尽一致的比值剪刀差的测算结果,计有



── 反剪刀差(见李炳坤转述):按照劳动力生产装备的价值比来折算工农业劳动,一个工人相当于7.3个农民,据此算出了少量的反剪刀差。



── 韩志荣:计及工业品的内部交换、农产品商品率、工农业产品交换中的工业品结构等因素及参考国内外工业利润率的结果,认为“我国工农业商品比值剪刀差问题不是很大,即使有也很小”(《关于工农业商品剪刀差三个重要问题的研究》,《价格理论与实践》1990年第11、12期)。



── 崔晓黎:按照国家计划价格与市价的偏离程度计算出,1953~1984年的粮食比值剪刀差加农业税为3282.97亿元,其它作物类则不低于1000亿元;总额4282.97亿元,减去农业税后为2323.14亿元,年均72.60亿元(《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 温铁军:类似于崔晓黎,根据1959~1984年国家征购粮食共约1.25亿公斤,估算出统购与市价的差额约2500亿元,年均96.2亿元(《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 王耕今等:类似于崔晓黎的方法,计算出1960~1978年间统购统销获得价格差额1958.71亿元,年均103.09亿元;其中粮食差额644.6亿元,年均33.93亿元(《我国农业现代化与积累问题研究》,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



── 武力:类似与王耕今等,计算出1953~1978年间国家统购统销获取的差额为2800亿元,年均107.7亿元(《1949-1978年中国“剪刀差”差额辨正》,2000)。



── 张象枢等:采用方法不明。计算出1952~1986年的剪刀差额为5823.74亿元,年均166.4亿元(《中国农业巨变与战略抉择》,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



── 李炳坤:按1个工业劳动力等于2个农业劳动力估算,1952年剪刀差差额141.2亿元、1957年339.9亿元和1977年934.8亿元(《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农业出版社,1981)。



── 李微:按照工人和农民的文化程度等折算出,1952~1990年间剪刀差差额达8708亿元,年均223亿元(《农业剩余与工业化资本积累》,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等等。



从反剪刀差到年均223亿元的种种结果,真是纷纭众说,莫衷一是;其中占主流的是崔晓黎、温铁军、王耕今、和武力等人的数字,显示了在建国后的前20余年中,国家通过牌市差价每年平均从农业转移到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值剪刀差差额资金在72.6~107.7亿元之间。扣除国家每年的对农投资平均65亿元,则平均每年的转移资金在7.6~42.7亿元之间。按全国6亿农民保守估计,摊到每个农民头上每年的转移资金就是1.6~7.1元,这么点钱(抛开以工补农的补偿优惠不论)又怎么可能成为中国农民贫困的根源呢?





结论:



1.1953年11月后国家所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体制,是当时的市场运作本身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是中共中央为了打假制伪、整顿当时的市场和财经秩序,缓和工农业发展不平衡与供求矛盾,集中精力为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准备条件与环境的一个重大战略抉择。统购统销体制在当时条件下,于民有利,于国有益,并且对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其他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此利国利民的好事,怎么到了白氏的嘴里,竟变成了所谓“强盗制度”了呢?



2.新中国的比价剪刀差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经过共产党人的努力,到1957年这个剪刀差已基本缩小到了抗战前的水平。因此,理应歌颂共产党和新社会,理应控诉国民党和旧社会,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3.新中国的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和外国帝国主义掠夺殖民地以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大发国难财的强盗行径,有着天壤之别。



4.比价剪刀差是天然存在的,人为地去消灭它并不太明智。统购统销政策不出现比价剪刀差,白氏使用比价剪刀差的概念来“控诉”统购统销体制对农民的“剥削”,是缘木求鱼。



5.很多人不赞成过去的统购统销政策,是因为多年来的宣传总是说,统购统销通过压低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来从农民手中赚取财富。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在统购统销政策实行初期的1953~1959年,国家收购价格比市价高出4.6%~10.6%,形成了负值剪刀差,国家因此每年平均倒贴给农民13.6亿元,每人年均2.7元。



6.在统购统销政策实行的后期(1964~1978年),国家收购价格高于市价8.2%~29%。牌低于市,形成了正值剪刀差。专家的测算表明,综合正负剪刀差,在实行统购统销体制后的20余中,国家通过牌市差价从农业转移到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值剪刀差差额在扣除了国家对农投入之后,每年摊到每个农民头上仅1.6~7.1元。这点钱,是无论无何也不可能成为中国农民贫困的根源的。



7.本文不是要否定白氏书中的其他章节和全部观点。白氏敢为中国农民鼓与呼的精神值得肯定。然而,限于其人对共产政权的偏见以及对于史实了解的不够认真和深入,其在“强盗来了--统购统销”一篇中的立论是错误的,所采用的数据是不实或不能说明问题的,其强词夺理、东突西厥式的行文是轻浮的。笔者在祝愿白氏卖书卖得好价钱的同时,亦恳望如此文风能成为天下学人著书时之慎戒。





2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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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国二等公民》(17):强盗来了--统购统销

http://www.duoweiweek.com/81/ChinaAffairs/6045.html



白沙洲



(续前)四、强盗来了:统购统销



五十年代初期,中国农民的日子并不好过,这从张爱玲的《秧歌》中的主角、劳动模范金根的生活状况就可以看出。金根虽然生活在江浙地区这样的传统鱼米之乡,家里只有三口人,但吃顿「煮得硬点的饭」、「不要那稀里光当的东西」、"要那米一颗颗的数得出来」还得下大决心。尽管如此,但他的生活仍是紧巴巴的。「妻子端上来的仍然是每天吃的那种薄粥,薄得发青;绳子似的野菜切成一段段,在里面漂浮著」。即使这样的饭,五岁的小女儿也总是缠着要吃;吃不上,就去偷看下乡创作电影的城里同志吃,而为此一次次挨打。



临近过年了,金根家的饭是「米汤里连一点米花都看不见!」「饶这么着,我们的米都已经快没有了。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心里就像滚油煎的一样。」在金根这个劳动模范的眼中,如果能够收成「九担谷」即900斤,一家三口能够每天有2斤半米,就是他这个农民最大的愿望。



就在中国农民处于这样一种生活境况下,共产党政权居然还在想方设法在农民身上打主意。从1953年开始,统购统销开始实行,这一制度持续使用的时间长达32年,到1985年才结束。其间横跨毛泽东、邓小平两代中共领导,今天的第三代中共领导人对这一制度仍呈犹抱琵琶半遮羞状。



《人民日报》记者凌志军以棉花为例(统购统销之一种),形象地将这种制度比作强盗制度。「所谓统购,也即种棉者必须将棉花卖给政府,且必须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政府。这是在世界各国中极少有的想像。好比一个乡下人走到城里商店中,见一电视,标价是3000元,他于是对售货小姐说:『不行,你只可卖2000元,而且你必须把它卖给我。』人人都知道这是不讲理的行径,决不可能得逞的,搞得不好人家要当他是神经病,甚至去叫警察。但是,城里人到乡下向农民收购棉花,大致就是这样一种情形:你必须按照我规定的价格把棉花卖给我。」



有材料披露说:广东中山县港口镇附近的农民在夜晚偷偷地派人去看粮食仓库中的粮食是否运走,农民见到调运粮食的船只开走后在河边哭泣,有一农户在家中半夜点灯算粮食是否够吃。



就是这样一种强盗般的制度,统购统销的设计师陈云还在那儿说「价格公道」。1954年9月28日,陈云在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进一步为这一制度辩护说: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农产品的计划收购,对于农民都是有利无害的。如果不这样作,农民就会回到旧社会。1954年1月17日的《人民日报》也大谈《统购统销对农民的好处》,1957年,毛泽东亲自出马,向那些对统购统销存有疑虑的省市委书记说:「我们统购统销,是按正常的价格。国家在工业品和农业品交换中从农民那里得到的利润也很少。我们没有苏联那种义务交售制度。我们对于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是缩小剪刀差,而不是象苏联那样扩大剪刀差。」



30多年的统购统销,共产党政权到底从农民手中弄走的财产值多少钱,中共官方至今没有给一个正式的说法。下面只是列出一些研究者发现的大体数字,这些数字也可以帮助那些即使最没有文化的人懂得为什么农民如此赤贫。



1。凌志军认为:在50-70年代的三十年间,农产品的低价统购统销、农村工业化的税收政策,以及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方式,从农村拿走了大约6,000亿人民币,这个数字后来被田纪云证实了。



2。据估计,30年来在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形式内隐藏的农民贡赋达8,000亿元。



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主编的一本书认为:据计算,1952-1986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拿走5,823.74亿元,年平均为200-300亿元。



4。从1952年到1986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业中隐蔽地抽走了5,823.74亿元,加上收缴的农业税1,044.38亿元,34年间,国家从农业抽走6,868.12亿元,约占这些年农业所创造价值的18.5%。



5。据有关部门测算:1951-1978年,通过工农业剪刀差形式,政府从农民手里拿走了5,100亿元。



6。据雷锡易等人测算,从1952年到1978年,中国农业通过剪刀差方式向工业转移的剩余为6320亿元,加上农业税共达7,264亿元。扣除国家给农业的发展、建设等方面的资金1,730亿元,农业实际向工业净提供资金5,534亿元,平均每年205亿元。



(连载17,待续)



www.duoweiweek.com

多维周刊总第 81 期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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