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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原关于社会阶级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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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原关于社会阶级问题的看法
帝国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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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知原关于社会阶级问题的看法
(691 reads)
时间:
2001-11-06 周二, 下午7:2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和他的辩证法(或许有人要说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样是一种粗糙的理论。作个比方,实数可以划分为正实数和负实数(其实还有0)。这是可行的,但这种划分只能使我们了解一个实数的大致情况,比如,实数-2,按照这种划分它就是负实数。但它更真实(更精确)的情况就是-2就是-2。当你只知道一个数为负实数时,你只是粗略的知道了这个数的范围,而当你知道一个负数为-2时,你不是粗略知道它的范围,而是精确的知道了它的具体大小。
马克思的阶级划分理论和辩证法理论(把事物分为两个对立的事物)就是这种粗糙的理论,它只能让人们知道一些大致情况,而不能告诉人们具体的情况。比如,马克思主义者常常会把阶级划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比如省长你说他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呢?当然你可以象划分正数与负数一样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确实一个0的分界线,比如,你可以说县长以上就是统治阶段,县长以下就是被统治阶段。这样你就可以说省长是统治阶级。但这只是一种粗糙的理论,更真实的情况是,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国家主席、省长、县长、乡长(局长)、普通百姓都是这个等级社会的不同等级。就是自认为自己是民主社会的西方也概莫能外。
粗糙理论与精确理论是有不同适用范围的,比如牛顿力学对于现今的相对论及量子力学来说就是一种粗糙理论,但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并不需要很高的精确度,所以牛顿力学常常就够用了。而在需要很高精确度的范围内则必需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
再比如,当你只需要知道两个电荷是相互吸引的或是相互排斥的时候,你只要知道这两个电荷是正电荷或是负电荷就够了;而当你需要知道这两个电荷之间的吸引或排斥力有多大时,你不仅需要知道这两个电荷是正电荷或是负电荷,而且要知道它们具体带多少电荷及相互间的距离是多少。
马克思的阶级划分理论及辩证法只是粗糙理论,所以不能用的太广,否则必然出问题。什么阶级斗争理论,阶级消亡理论都是这种理论用的太广时出现的错误。精确的理论是社会等级理论及系统论。按照社会等级理论和系统论的观点,你可以知道社会等级是合理的,是社会有序性的体现,是社会能将众多分散的人聚合成一股强大的力量的根本原因。在人类社会初期(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的原始社会)之所以是一个没有阶级,人人平等的时期,那是因为当时是人类社会初期,社会还是无序的,无序就是缺少等级,所以它是没有阶级的,人人平等。但是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就是社会等级不断壮大和趋向于更合理。
很多人可能憎恶社会的等级,但他们却糊涂到连社会的等级正是社会力量的源泉都不知道。他们常常盼望一种类式原始社会的人人平等的社会,但他们又不希望那样的社会象原始社会的物质一样匮乏,所以他们提出了既象原始社会那样人人平等,又幻想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
象原始社会那样人人平等的社会永远都不可能是物质极丰富的社会,而只可能是无序和混乱的,物质极匮乏的。其实当社会动乱时就最象原始社会。
社会等级就其本质上讲是合理的,比如一台机器,它必然是有很多不同零件组成,这些不同零件对这个社会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有的零件只要一坏整台机器就无法工作,而有的零件坏了对这台机器影响微乎其微。
人类社会也是这样,他是由具有不同能力的人组成的,这种能力是具有先于因素的(虽然不一定是遗传因素,我认为它其实更是变异因素),这些具有不同能力的人就相当于机器的不同零件。只有当他们处于最适合自己的地方时,社会这台机器才能最正常的工作,这些零件(个人)也才会磨损最小。
问题在于真实的社会并不象机器那样很好的将不同的零件组装在机器中最适合它的地方,因为人类社会是有血缘性的,血缘关系破坏了这种最合理的组装方式。在社会中有地位的人,他们的子女可以依赖于他们父母的地位为他们提供有利的多的成长机会。而真正有才能的人并不一定出生在这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的子女中,他们常常是以人类基因变异的方式出现在所有人中。由于社会中社会地位底下的人占绝大多数,所以这些有才能的人出生在社会底层的可能性是最大的。这样在一个血缘关系非常浓厚的社会里,有才能的人常常被压制在社会的底层,而社会上层却逐渐被无能的人把持。这样的状态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上层由于缺乏有才能的人而将国家越搞越糟,社会下层中有能力的人却由于不能进入社会上层施展自己的才能,所以对这个社会极为愤怒,并试图组织社会下层的不满人民推翻这个社会。于是社会动乱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于是一个新的社会诞生,但如果这个社会还是血缘关系浓厚的社会(我将其称之为血缘治国的社会),社会上层人物又得逐渐落到他们的无能的子女手里,于是社会动乱不可避免的又会发生。
解决这个社会动乱的循环的关键就是实行"能力治国",让所以具有不同能力的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不仅仅是有能力的人,还包括能力比较低的人。让社会中具有不同能力的人都能处于社会中最适合他们的能力的地方。
其实你啊哈不也是被社会阻碍了你的正常发展而对这个社会愤怒的人吗?
当然我上面所说并不是说要完全消灭血缘关系,而是说完全消除血缘关系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另,你说,"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大致可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与资本社会"。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也不是马克思本人的观点,而是二十年代末苏联史学界根据西方社会发展演变的过程而强加到所有人类社会的(之所以要强加,是因为这种史学理论对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性很有效,当然它必须忽略大量的史实)。其实,这种理论不仅对非西方国家不成立,对西方本身也不成立。对于非西方国家来说,比如中国,封建这个词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本身也就是对西周当时社会的一些情况命名的。当然你可能说,你说的封建与西周时的封建概念是不一样的,但我要说,既然早就有了封建这个词,而你的与它又不一样,何必非要有封建一词使人导致混乱呢?你应该换一个词。对于西方社会来说也是不成立的。因为西方的封建社会不是他们自发的产物,而是由于公元四、五世纪北方游牧民族入侵的产物。没有这种入侵,西方社会根本不会有什么封建社会。相反,近现代的西方社会到是可以看作是古希腊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因为近现代西方社会的很多特点都是象古希腊的,而不是象中世纪(西方的封建时期)的。
其实不同的社会完全有不同的特点。整个中国社会的特点就是宗法制的特点,而西方社会的特点就是契约制,印度社会的特点则是种姓制。认为人类社会都会经历什么"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与资本社会"完全是对这种特征的无视。中国社会的整体特点就是宗法制,当然这个宗法制在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特点(小差异),秦之前的是宗法分封制(即封建制),秦之后的是宗法郡县制。
本来还有更多问题和你讨论的,可我现在没时间了,所以只能讨论到这儿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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